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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252-2016P备案号J2283-2016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Technica1specificationforoperation,maintenanceandsafetyofmunicipa1wastewaterrec1aimationfaci1ities2016-11-15发布2017-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Technica1specificationforoperation,maintenanceandsafetyofmunicipa1w
2、astewaterrec1aimationfaci1itiesCJJ252-2016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7年5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6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6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的公告现批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252-2016,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5.1、4.7.3、4.7.6、4.8.10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3、2016年11月15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6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水量、水质及监测;4.设施运行与维护;5.设备运行与维护;6.安全。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北里乙
4、37号;邮编:100044)O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水有限公司本规程参编单位:国家城市给水排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城镇供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天津排水管理处昆明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李魁晓杨向平张麟黎艳阜威郑江蒋勇白宇刘达克唐福生李殿海李育宏郑兴灿胡洪营李军李振川赵乐军翟明贾松涛张昱翟家骥尚巍张逢高琼姜威马卫国谢继荣沈文刚何伟曹志立李秀敏刘其宏王进民曹仲宏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王洪臣唐建国赵利君厉彦松李树苑李成江张迎五何文杰朱雁伯石凤林王春顺何建平
5、目次1总则12基本规定22. 1运行管理22.2 技术指标22.3 生产记录32.4 设备台账32.5 报表43水量、水质及监测53. 1水量计量53.2 水质及检测53.3 化验室73.4 在线监测73.5 净水药剂及材料84设旅运行与维护104. 1混凝104.2沉淀104. 3介质过滤114.4 硝化反硝化滤池144.5 膜过滤164.6 臭氧氧化214.7 消毒234.8 清水池274.9 输配泵站275设备运行与维护295. 1一般规定2965 .2水泵296 .3鼓风机305. 4空气压缩机315.4 混合、反应搅拌设备325.5 计量泵325.6 电机325.7 电气335.8
6、自控系统345. 10仪器仪表356安全366. 1安全管理366.2 作业安全366.3 应急预案37本规程用词说明38引用标准名录39附:条文说明41Contents1 Genera1Provisions12 BasicRequirements22.1 OperationManagement22.2 Technica1Index22.3 (eratiRecord32.4 EquipmentManagementAccounting32.5 5SchemingandStatisticRecord43 WaterQuantityandQua1ityMonitoring53.1 tt1aterQu
7、antityandMeterage53.2 WaterQua1ityMonitoring53.3 1aboratory73.4 On1ineAbnitOring73.5 WaterR1rifiCatiOnChemica1andMateria184 OperationandMaintenanceofFaci1ity104.1 MixandF1occu1ati104.2 2Precipitati104.3 MediaFi1ter114.4 NitrificationandDenitrificationFi1terTank144.5 MembraneProcess164.6 6OzoneOxidat
8、iProcess214.7 Disinfcti234.8 C1eanWaterTank274.9 9DistributicnPmpStati275 OperationandMaintenanceofEquipment295.1 Genera1Requirements291.1 2WaterPump295.3 Air-b1ower305.4 AirCompressor315.5 B1ender325.6 MeteringIJUmP325.7 Motor325.8 E1ectric335.9 AutoContro1345.10 Tnstnmentation356Safety366.1 Safety
9、Management366.2 SafetyofOperation366.3 EmergencyP1ans37Exp1anationofWordinginThisSpecification381istofQuotedStandards39AdditioniExp1anationofProvisions411.0.1为提高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稳定、安全运行,提供合格的再生水,制定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以城镇污水或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出水为水源的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的运行、维护与安全管理。1.0.3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的运行、维护及安全,除应执行
10、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基本规定21运行管理1.1.1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管理单位应制定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应定期修订。1.1.2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1.1.3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日、月、季、年度运行报表和运行报告制度。1.1.4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管理单位应计量能源和材料的消耗,并应做好各项生产指标的统计,进行成本核算。1.1.5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管理单位应与污水处理运行单位建立沟通联动机制。1.1.6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管理单位应与用户建立沟通和反馈机制,当供水出现异常时,应提前通知用户。
11、2.2 技术指标2.2.1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的进出水水量和水质应符合设计要求,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调整。2.2.2 污泥宜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统一处理处置,并应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24188的有关规定。2.2.3 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的有关规定。2.2.4 厂界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有关规定。2.2.5 设施、设备、仪器、仪表年度完好率应达95%以上。2.3 生产记录2.3.1 运行记录、报表的内容、格式应统一。2.3.2 生产运行记录应真实,宜进行电子版数据备份,
12、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药剂及材料消耗记录;2药剂库存记录;3运行工艺控制参数记录;4化验结果报告和原始记录:5各类设备、仪器、仪表运行记录。2.3.3 运行记录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使用简语和方言。2.3.4 每班应有真实、准确、字迹清晰且用碳素墨水笔填写的值班记录和运行日志,并应由责任人签字。2.3.5 记录和日志应由相关人员审核无误并签名确认后方可按月归档。2.3.6 交班人员应做好巡视维护、工艺及机组运行、责任区卫生及随班各种工具使用情况等记录。2.3.7 接班人员应对交班情况做接班意见记录及班前安全讲话。2.3.8 交、接班双方应对规定内容逐项交接,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24设
13、备台账2.4.1 应建立健全电气、仪表及机械设备台账。2.4.2 设备台账应包括下列内容:1电气、仪表、机械设备安装及维护说明书;2电气、仪表、机械设备累计运行台时记录;3电气、仪表、机械设备维修及保养记录;4电气、仪表、机械设备、备件等库存记录;5设备点检记录。2.5报表2.5.1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管理单位应执行计划、统计报表和报告制度。2.5.2 报表应按月、季度、年填报,并应经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报出。2.5.3 报表内容应包括生产指标报表、运行成本报表、能源及药剂消耗报表、工艺控制报表及运行分析等。2.5.4 计划报表应反映进出水水量、进出水水质、再生水产水率、能源材料消耗量、维
14、护维修项目和资金预算等运营指标。2.5.5 统计报表应依据生产运行及维护、维修记录,反映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运行情况。2.5.6 中控室应结合进出水量和水质、用电量、材料消耗量及在线工艺运行参数等,生成报表、绘制参数曲线,并保留一年。2.5.7 自控系统应配备重要数据电子档生成功能,电子档应设置专用服务器或其他数据存储手段长期保存。2.5.8 报告制度应包括对生产运营计划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维护、大修及更新、信息上报和财务年度预、决算等进行的月、季度、年分析报告。3水量、水质及监测3.1 水计3.1.1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应对处理水量、产水量和供水量进行连续计量,并应传送至指定地点。3.1.2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供水量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调整,最大供水量应满足设计文件规定。3.1.3 宜每日定时计算上一日处理水量、产水量和供水量。3.1.4 再生水处理水量宜按进水量计算。3.2 水质及检测3.2.1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管理单位应对进、出水质进行检测,水质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3.2.2 再生水为混合多用途使用时,检测项目和频率应按最严格标准执行。3.2.3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应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要求相适应的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可与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共同承担水质检验工作。3.2.4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应在总进水和总出水口设置水样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