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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XX区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管理,保证医保基金和药品质量安全,维护参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定点零售药店自觉履行医疗保障和药品安全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3年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检查重点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XX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对定点零售药店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和药械经营质量管理开展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1 .是否符合医疗
2、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设置条件;2 .是否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在门店形成宣传氛围(如在药店醒目位置张贴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海报,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相关内容等);3 .是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销存管理制度;4 .是否将店面或柜台以租赁、承包等形式转给其他单位及个人经营;5 .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外用药与内服药是否分类、分区管理,且有醒目专有标识;对所售药品是否设立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6 店内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明码标价;7,营业期间药师或执业药师是否在岗,是否存在外观上可辨认的伪造、变造处方配售药品的行为;8,是否违规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是否索取、留存了处方或
3、病历;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9 .是否通过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10 .是否超范围、超方式经营;I1是否经营假劣药品、是否存在网络非法销售药械;12 .是否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非法回收药品及包装;13 .是否索取、查验供货商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票据,药械票帐货款是否一致;14 .是否建立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是否建立健全药械采购、收货、验收、销售、运输、不合格药品处理等记录,计算机系统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15 .是否按照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养护,冷链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要求;16 .疫情防控药械、国家集采中选药械的经营管理是否符合
4、要求;17,是否违规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是否索取、留存了处方或病历;18 .是否违法、违规经营二类精神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含兴奋剂药品;19 .是否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20 .电子医保凭证是否正常使用;21 .是否为其他非同一所连锁药店调配药品或为非定点药店或其他机构刷卡结算;22 .是否在医保服务区、收银柜台等关键位置配备监控设施;23 .“双通道”定点药店是否对谈判药品实行独立的“进销存”系统管理,并实行电子监管码(一盒一码)管理;24 .“双通道”定点药店是否具备谈判药品所必须的储存、配送条件;25 .“双通道”定点药店是否按实录入开具医院、医师、药品名称、规
5、格、数量等处方信息;26 .是否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步骤(一)自查自纠(2023年3月20日前)。各定点零售药店对照专项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整理医保、财务及进销存管理制度和进销存台账等资料,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根据重点检查内容向区医疗保障局和区市场监管局书面报送自查报告,列明自查问题和整改情况,并将涉及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退回医保账户。(二)现场检查(2023年5月31日前)。根据专项检查重点内容,区医疗保障局牵头组织对辖区内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协助XX区对辖区内的定点药店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及时汇总专项检查情况。市医疗保障局、市
6、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按一定比例抽取部分药店开展市级检查。(S)结果处理(2023年6月20日前)。根据现场监督检查情况,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医疗保障政策法规以及医保服务协议对违规定点药店及时进行处理,符合解除协议情形的坚决予以解除协议,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三、组织形式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检查。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比例进行抽查。四、工作要求(一)区医疗保障、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作,按照检查重点和实施步骤,靶向聚焦、精准排查。要严明工作纪律,严守纪律红线,依法依规实施。在检查过程中遇重大事况及时上报,2023年
7、6月30日前将专项检查总结报送市医保局和市市场监管局。(二)各定点零售药店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准备资料,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积极予以整改。(S)各检查小组要严格按照我市医疗保障、市场监管有关规定开展检查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现场检查记录、留存相关证据,现场进行反馈,责令定点零售药店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四)区医疗保障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区医疗保障局联络员:XX联系电话:XX区市场监管局联络员:XX联系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