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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本土疫情期间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我区发生本土疫情后居民就医等医疗服务保障,满足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尤其是对孕产妇、透析患者、慢性病患者、危急重症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医疗保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职责分工(一)医疗服务保障组发生本土疫情后,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对居民就医进行统筹协调。成立区级医疗服务保障组,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公共卫生科具体责任人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为贝OXXXX(单位名称)负责总体统筹协调,制定封控区、管控区居民就医工作流程,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公布工作电话,对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封控后居民就医及时进行调整和公布。对确需外转诊治患者按照
2、“一事一议”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协调市医疗救治专班安排诊治工作。XXXX医院负责专用发热门诊和基础性疾病定点医疗救治,承担区级医疗救治专家组指导社区和联系市级专家组技术支持、对口支援等任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为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提供居家健康服务、慢性病诊疗和药事服务等,开展就医需求摸底,特别是对需要反复外出就医的孕产妇、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等患者要登记造册,协助预约定点医院就医。协助街道办事处组建转运队伍,统一通行标识,为居民非急症送医和接返提供“点对点”闭环接送服务。公共卫生科负责协调封控区、管控区内孕产妇和儿童就医需求。(二)医疗救治专家组成立区级医疗救治专家组,XXX任组长
3、,XXX任副组长,各相关专业专家任成员。负责专用发热门诊医疗救治,在本院接诊范围内承担基础性疾病定点医院医疗救治任务,密切联系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对超出救治范围的患者立即转诊或协助联系其直接到市级“绿色通道”医院就诊。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诊疗指导。二定点医院1 .发热等相关症状患者定点发热门诊:XXXX医院发热门诊;2 .基础性疾病确需外出就医患者定点医院:XXXX医院;3 .肿瘤放化疗患者“绿色通道”医院:XXXX医院、XXXX医院、XXXX医院(放化疗后支持治疗);4 .透析患者“绿色通道”医院:XXXX医院、XXXX医院;5 .儿科患者“绿色通道”医院:XXXX医院;
4、6 .孕产妇“绿色通道”医院:XXXX医院、XXXX医院;三就医原则封控区、管控区人员和隔离酒店集中隔离观察人员确需外出诊疗的,提前预约定点医院,专用转运车“点对点”送医、接返,实行闭环管理。防范区人员,自行前往正常开诊医院就诊。四就医保障(一)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医疗服务需求调查梳理,摸清辖区内高龄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精神病患者和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等底数,建立重点人群台账,纳入网格化管理。按照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有关规定,视患者病情可以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提供上门送药服务,提供必要的检验检查和常规复查等医疗服务。(二)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原则
5、上指定XXXX医院集中收治封控区、管控区基础性疾病患者,也可视情提供线上治疗指导或上门服务。对超出救治范围和救治能力的患者,XXXX医院立即转诊或协助联系其直接到市级“绿色通道”医院就诊。(三)急危重症患者所有急危重症患者(卒中、严重创伤、休克、高烧、分娩等),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救护车根据就医人员类别联系对应医院,医疗机构立即开通救治绿色通道,启用急诊、手术室、病房缓冲区或独立区域,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进行核酸检测。(四)受诊疗设备限制的患者对于肾功能衰竭患者、肿瘤患者以及其他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重症患者,预约“绿色通道”医院为患者提供连续性医疗保障服务。按照“非必要不外转”原则,需应
6、用特殊诊疗设备的患者(如血液透析等)原则上在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就诊,对于辖区内不具备相应诊疗条件的患者,按照风险等级规范转运至辖区外相应医疗机构就诊。(五)孕产妇和儿童指定XXXX医院和青XXXX医院作为“绿色通道”医院承担封控区、管控区内孕产妇医疗救治任务,指定XXXX医院作为“绿色通道”医院承担封控区、管控区内儿童医疗救治任务。按照XX区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和儿童就诊应急预案,公共卫生科牵头协调“绿色通道”医院、区妇幼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同做好孕产妇和儿童医疗保障服务工作。(六)用药保障服务对封控区、管控区居民的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等慢性病用药需求,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基础
7、上,可由街道干部、网格员、家庭医生团队、社区民警、志愿者等工作人员作为代取药人,采取在医疗机构登记患者及代取药人双身份证的方式,为封控区、管控区居民代取药品,精准保障居民慢性病用药需求。五、就诊流程(一)急症就医所有急危重症患者(卒中、严重创伤、休克、高烧、分娩等),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告知患者所属管控情况,同时联系社区(隔离点)工作人员对接120救护车,由120救护车根据就医人员类别联系对应医院,并告知医院患者所属管控情况;如果联系不到120救护车,病情稳定暂无生命危险的原则上可由医疗救治组协调所属街道安排非120车辆送医,不得因120车辆紧张拖延居民就医,医疗救治组协调定点医院或“绿
8、色通道”医院做好接诊准备。诊疗结束后,居民可联系街道安排专车“点对点”接回。因病情紧急或对应医院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需要送非指定医疗机构的,120救护车要提前告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要立即启动重点人员救治工作预案,开通救治绿色通道,启用急诊、手术室、病房缓冲区或独立区域,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进行核酸检测,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推诿或拖延诊治。按急症救急就近就能力原则需跨区域送医的,120救护车要向拟送医疗机构说明情况,医疗机构不得推诿、拒诊。(二)非急症就医由所管控社区(隔离点)根据摸排情况和居民意愿对应安排,不能确定情况时,可经医疗救治组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隔离点医疗保障人员)对居民进行病情诊视后确
9、定:1 .可以居家(隔离点)治疗的,由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治疗指导或上门服务,必要时由XXXX医院专家组进行治疗指导或上门服务。2 .需要送医疗机构的,由所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导居民本人提前联系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预约,并告知患者有关就医情况和相关要求,预约成功后,协调所在街道给予“点对点”送医。诊疗结束后,由所在街道“点对点”接回。六、工作要求(一)因地制宜简化就医流程,方便居民就医。按照“非必要不外转”原则,在确保把好疫情防控关的基础上,对发生本地疫情后居民就医流程进行简化,对急危重症、血透、肿瘤放化疗和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就医重点做好保障,决不能因为疫情防控推诿患者、延
10、误病情。确需外送的,由区级专家组会诊后,按程序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级专家研判,情况紧急的可先电话报告。(二)建立居民就医协调机制,明确工作环节和责任人。区级居民就医协调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承担,具体由XXXX(单位名称)负责,科室负责人为区级居民就医工作协调第一责任人。各街道、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明确居民就医联络员,建立日常联络和信息互通机制。各街道要成立送医服务队,配备专用转运车辆,统一通行标识,负责本街道送医、接返工作。要公开咨询电话、和网上举报途径,安排专人快速有效处置有关居民就医投诉问题,确保居民就医工作落实落细落地。(三)严禁以任何理由阻碍、影响居民就医。各封控区、管控区街道、社区及隔离点等疫情管控部门(单位、组织),及送医途径各关卡,对120转送、统一标识的送医车辆转送的就医居民,不得以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黄码等限制其出行就医;各医疗机构、120急救中心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提倡采用快速检测技术,最大程度缩短患者核酸检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