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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BICS27.140P59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NBZT101832023P代替D1ZT53812007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ReservoirBasinC1earanceforHydropowerProjects2023-05-16又施2023-11-16发布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公告2023年第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批准地热井井身结构设计方法等326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CodeforSeismicDesignOfHydrau1icStructuresofHydropowerPrOjeCt等19项能源行业
2、标准外文版(附件2)、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等3项能源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附件3),现予以发布。附件:1.行业标准目录2 .行业标准外文版目录3 .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国家能源局2。1年11月16日附件1: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采标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108WT10183-2023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D1ZT5381-20072023-11-162023-05-16前W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5283号)的要求,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
3、术内容是:总则、库底清理任务、库底清理范围、一般清理设计、专项清理设计、组织实施、阶段工作要求和成果。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专项清理的分类,将原规范卫生清理”的内容归入专项清理。增加了水库库底清理“组织实施”的相关内容。 修订了一般清理的分类,保留建筑物、构筑物清理和林木清理内容, 修订了一般清理设计和专项清理设计的相关内容, 修订了专项清理任务和范围的相关内容C 修订了传染性污染源清理的内容,将生物类污染源清理的相应内容归入传染性污染源清理修订了水库4底清理.阶段工作要求和成果”的相关内容。删除了原规范“特殊清理匕用关内容。删除了原规范.库底清理组织实施计划”的内容.本规范由国家
4、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规划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1AC16)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C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本规范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赵社义郭万侦辛乾龙文良友丁世杰李成常晓琴张逍巢江海倪剑李重庆陈建峰刘玉含姜正良任爱武寇晓梅王雪双辛红伟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龚和平王奎张一军姚英平王春云王祝安李庆友宇
5、文振国李添虎张国平鲜恩伟徐粤熊强刘昊刘映泉黄谨李红远潘尚兴金明良崔磊卞炳乾何从龙朴苓李仕胜1总则12库底清理任务23库底清理范围34一般清理设计44.1 一般规定44.2 建筑物、构筑物清理44.3 林木清理2.65专项清理设计75.1 一般规定75.2 一般污染源清理75.3 传染性污染源清理85.4 生活垃圾清理IO5.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清理I15.6 危险废物清理116组织实施127阶段工作要求和成果13附录A库底清理工程量表14本规范用词说明16引用标准名录17附:条文说明19Contents1Genera1Provisions12 TasksofReSerVOirBasinC1ea
6、rance23 ScopeofReservoirBasinC1earance34 Genera1C1earanceDesign44.1 Genera1Requirements44.2 C1earanceOfBui1dingsandStructures44.3 WOodSC1earance65 Specia1CIearanceDesign75.1 Genera1Requirements75.2 Genera1Po11utionSourceC1earance75.3 InfectiousPo11utionSourceC1earance85.4 DomesticWasteC1earance105.5
7、 Non-hazardousindustria1So1idWasteC1earance115.6 C1earance116 Imp1ementation127 StagedWorkRequirementsandResu1ts13AppendixAWOrkQuantitiesofReservoirBasinC1earance14Exp1anationofWordingThisCode161istofQuotedStandard17Addition:Exp1anationofProvsions.191总贝IJ.o.为规范水电工程水库春底清理设计工作,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工程水库库
8、底清理设计。1.0.3水库库底清理设计应遵循安全环保、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易于实施的原则。1.0.4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应根据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影响区范围、淹没特点、阶段性蓄水要求以及水库运行方式,明确清理任务,拟定清理范围,提出清理方法和技术要求,确定清理工程量.计算清理费用,提出组织实施要求,1.0.5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1/T5064、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BT10504的有关规定,1.0.6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C2库底清理任务2.0.1库底清理任务应根据水电工程运行、库
9、底清理范围及行业要求,确定清理项目及其相应的清理工程量。库底清理工程量表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2.0.2库底清理任务应根据不同清理对象在水库蓄水后对安全、环境、卫生产生的危害程度,以及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不同清理对象处置的要求,分为一般清理和专项清理。2.0.3一般清理应主要包括建筑物清理、构筑物清理、林木清理2. 0.4专项清理应主要包括一般污染源清理、传染性污染源清理、生活垃圾清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清理和危险废物清理。2.0.5阶段性蓄水的水库应分阶段确定清理任务2. 0.6为利用水库水域开发项目而需要进行专门的清理,不应纳入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的任务。3库底清理范围3.0.1库底清理
10、范围应根据水库淹没影响区范围、清理对象和水库运行方式要求确定,应分为一般清理范围和专项清理范围C3. 0.2一般清理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物清理范围应为居民迁移线以内区域构筑物清理范围应为居民迁移线至死水位下3叫设置极限死水位的水库应为居民迁移线至极限死水位下3mo2林木清理范围应为正常蓄水位以下的水库淹没区,3. 0.3专项清理范围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一般污染源、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清理范围宜为居民迁移线以内区域;水库影响区范围内的清理可根据影响程度分析确定2传染性污染源、危险废物清理范围应为居民迁移线以内区域3. 0.4阶段性蓄水的水库应根据阶段蓄水淹没区范围及相应的
11、清理对象,分阶段确定清理范围。3.0.5枢纽工程建设区与水库淹没区重登部分应属于水库库底清理范围。重,叠区以外的枢纽工程建设区及杼出安置迁建、复建项目用地范围不应属于水库库底清理范围。4一般清理设计4.1 一般规定4.11一般清理设计应根据清理对象的形态、规模、环境状况等特性,选择适宜的清理方法,应提出相关的清理技术要求。4.1.2一般清理对象应在原场地进行清理,不宜扩大清理影响范围,应防止二次污染,4.1.3建筑物、构筑物清理后,残留高度不应超过地面0.5m:林木清理后,残留树桩高度不应超过地面0.3mo4.1.4时拆除技术复杂、拆除难度大的建筑物、构筑物应论证确定清理方案。4.1.5般清理
12、对象应以实物指标调杳成果为基础确定.实物指标调杳成果中没有包括的清理对象和实物量可根据需要适当补充调直。个人所有的房屋、附属物、零星树木的清理工程量应采用补偿实物量。4.1.6一般清理的费用应根据清理方法和技术要求,在分析确定清理匚程量和清理单价的基础上计算。4.2 建筑物、构筑物清理4. 2.1建筑物K%筑物清理对象成为清理范惘内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残留体和易漂浮物,宜包括下列内容:1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用于竽产生活各种用途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木结构壬苴他结构的各类房屋2挡水建筑物、码头构筑物、大中型桥梁、国埴、砖瓦窑、石灰窑、水泥窑、牌坊、线杆、水塔
13、、烟囱、水池、人防和井巷等地下洞室、储油罐、冶炼炉等构筑物。3木质门窗、木檬椽、木质杆材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物中密度小于水的材料,以及田间和农舍旁堆置的柴草、秸秆等易漂浮物。4. 2.2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方法应满足下列要求:1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的房屋宜采用爆破或机械方式拆除2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木结构、竹结构的房屋及地面窑洞宜采用机械或爆破方式拆除。洞挖窑洞根据地质情况可采取填塞、封堵等方法处理3石拱桥、徐桥、渡槽等应采取爆破方式拆除,吊桥、索桥两端固定设施宜采取爆破或人工、机械结合方式拆除.4围墙、线杆、水塔、烟囱、牌坊、高出地面的水池等,宜采用人工、机械或爆破方式拆除。5砖窑
14、、石灰窑、水泥窑、冶炼炉、挡水建筑物、码头构筑物等宜采用爆破或机械方式拆除.6地面储油罐宜采用人工或机械拆除,罐体运出居民迁移线以外;地下储油罐经专项清理后再进行填塞、封堵C7水库水位消落区的水井、坑、地窖、隧道、人防、井巷工程等地下建筑物,应根据库区地质情况和水库水域利用要求,采取填塞、封堵、覆盖或其他措施处理。8建筑物、构筑物密集X采用爆破方式拆除时应考虑对居民迁移线以外房屋及设施的影响,必要时应采用定向爆破力式拆除,9按照行业要求需要进行保护的建筑物、沟筑仍应按照行业要求另行处理。4.2.3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后的木质门窗、木橡椽、木质杆材等,应及时运出库外或尽量利用,临时库外堆放应加以固定,防止洪水冲入水库。4. 2.4建筑物、构筑物清理应满足下列要求:1建筑物、构筑物清理后,拆除的线材、木杆不应残留库区。2对库岸稳定性右利的建筑物基础、挡土墙等可不拆除。3确难清理的较大建筑物、构筑物,应设置蓄水后可见标志,并在地形图上注明其位置和标高。4.2.5建筑物、构筑物清理工程量计兑应满足下列要求:1建筑物清理工程量应按实物指标调查建筑物面积计算。2构筑物清理工程量围墙宜按长度或体积计算.线杆应按长度计算.牌坊、水池、水塔、砖窑、水泥窑、冶炼炉、石拱桥、碎桥、渡槽、水坝、码头等可按实物指标计量标准计算3易漂浮物清理工程量应包括收集、运输等项目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