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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案编号:乡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I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2.1 组织机构和职责3 .预警预防3.1 预防工作3.1.1 常态应急值守制度3.1.2 风险防范化解机制3.1.3 重点风险防控机制3.1.4 城市运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3.1.5 基层风险防控体系3.2 预警级别3.3 预警行动331报告程序与时限3.3.1 报告的主要内容3.3.2 救援准备4 .应急处置4.1 先期处置4.2 应急响应421分级应对4.2.1 响应分级4.2.2 启动响应4.2.3 响应级别调整4.3 应急解除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5.2 事故调查与总结
2、6 .保障措施6.1 经费保障6.2 信息技术保障6.3 队伍装备保障6.4 物资保障7 .监督管理7.1 宣传教育7.2 培训73演练7.4 预案管理741应急预案体系7.4.1 预案编制规划743预案编制内容7.4.4 预案编制要求745预案衔接746预案审批与备案附件:乡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通讯录总则11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顺应“一网统管”推进建设步伐,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乡镇区域安全运行和辖区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事件
3、总体预案南宁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南宁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南宁市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乡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乡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本预案适用于乡镇可能发生的各类各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后期处置等工作,并指导乡镇内各职能条线、居村和企事业单位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1.4 工作原则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协同联动;统一指挥、分类负责;源头防控、平战结合;依法
4、科学、高效处置;社会动员、联防联控。组织体系2.1 组织机构及职责镇人民政府在镇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为本镇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承担相关事故应急救援的工作职责。镇长为第一责任人,镇分管应急的领导为日常负责人,其他领导为本分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负责人。本镇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设置在镇党政办。成员包括镇全体干部职工、村委干部。下设3个工作小组,具体承担事故现场处置、人员财产救援和善后工作。1综合协调组:以镇党政办为主,镇主要领导指定的单位人员配合,负责突发事件的书面报告,通知有关人员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抢险
5、救援工作和后勤保障。2 .事故现场处置组:以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公安派出所、当地村委会为主,镇主要领导指定的单位人员配合,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和有关规定,组织现场紧急处置,包括救援受伤被困人员、疏散周边群众、保护现场、维持秩序、报告现场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等工作。3 .善后处理组:以镇社会事务办为主,镇主要领导指定的单位和事故单位参加,及时、妥善处理伤亡人员的各项善后工作。镇政府其他人员根据镇政府应急救援工作布置,按要求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预防和预警机制3.1 预防工作3.1.1 常态应急值守制度本镇实行724的值守应急制度,乡镇总值班室与乡镇乡建中心等相关部门融合,以“书记、镇长、主席轮值+
6、值班领导+值班干部”的模式到岗到位开展值守;其他相关部门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值守应急,村(社区)等按乡镇应急办的要求落实值守应急制度。31.2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提出具有实操性的应对办法。突发事件牵头部门于每年年底,组织对上一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年度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和预测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建议,报乡镇党委、乡镇政府。31.3重点风险防控机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大活动、重大风险点和危险源等风险防控机制,依法开展风险调查、辨识、评估
7、、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及时完善激活应急预案,制定细化应急措施,储备充足的应急资源。运营与维护单位要建立完善日常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3.1.4 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各村委(社区)和镇各单位要加强对各种风险源的调查研判、动态监测、实时预警,推进风险防控工作科学化、精细化,不让小风险演化为大风险,不让个别风险演化为综合风险,不让局部风险演化为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3.1 5基层风险防控体系发挥应急组织体系功能。全镇有应急风险管控的单位要构建全时段的信息网络机制。乡镇应急办、乡镇行业领域职能单位要加强在村(社区)、企事业等单位的突发事件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持续增强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
8、报的能力。3.2 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尚未制定预警级别划分标准的,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市级相关部门制定的预警级别划分标准执行,并由市政府、市有关部门按照权限予以发布。乡镇政府以信息化、科技化手段及时在乡镇区域内转载预警级别动态的发布,进一步扩大知晓面。3.3 信息报告3.3.1 报告程序与时限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本镇各部门、单位(含市部门派出机构)均要立即以电话向乡镇总值班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0分钟。乡镇总值班室应在接报后10分钟内以电
9、话向乡镇主要领导、乡镇应急部门及其分管领导、乡镇应急办、事发地村(社区)、单位电话通报。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执行首报、续报和终报制度。乡镇乡建中心或镇其他行业领域职能单位队伍未抵达现场时,指定由事发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专人按事件发生进展予以续报。本镇一般以上或敏感突发事件信息,乡镇政府(乡镇总值班室)在30分钟内以电话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报告;上述电话汇报后1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汇报。乡镇各相关行业领域职能单位收到突发事件信息的,要按规定向市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汇报。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的突发事件,乡镇总值班室必须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报告。3.3.2 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将
10、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含环境影响)、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和已经采取的其他措施等。报告涉密的突发事件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3.3.3 救援准备村(社区)、乡镇各行业领域职能单位在接到报告后,应在立即召集和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第一时间奔赴现场或至指定的地点,做好应急处置准备。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及行业领域职能单位负责人应在接到报告后的30-60分钟内赶赴事件发生现场,做好成立乡镇专项应急指挥部的一切准备。根据专项预案的规定,乡镇主要领导应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件发生现场。应急处置4.1 先期
11、处置综合协调组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本镇各类应急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突发事件进行先期联动处置。事发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在镇承担相关领域专项突发事件部门的队伍未抵达之前,要按先期处置的要求展开行动;前述单位队伍抵达现场后,听从指定人员现场的指挥调度。乡镇各行业领域职能单位要在事发现场指挥先期处置,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事发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管控,相关工作人员统一佩戴明显身份标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迅速控制可疑的传染源,积极救治病人,
12、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加强个人防护;按照高度向市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在外省区市和境外发生涉及本镇人员和机构的突发事件,根据市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开展应急响应。4.2 应急响应421分级响应对一般突发事件或敏感突发事件中相对易处理的事件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应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应对,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南宁市政府或自治区政府负责组织应对。涉及跨乡镇的一般突发事件或转化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态势明显的,应提请市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4.3 .2响应分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乡镇行业领域职能单位初判响应级别,并将初判级别
13、报其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报市委、市政府和市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一级、二级响应等级由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依照全市决定,启动三级响应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四级响应由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决定。4.4 .3启动响应初判响应级别经市委、市政府领导批准后,按相应等级启动预案;启动一级、二级响应的,由乡镇党委书记协同组织指挥协调;启动三级、四级响应由镇长协同组织指挥协调。4.3应急解除解除突发事件风险的决定由上级政府决定。当收到上级关于突发事件风险已经解除的通知,由综合协调组在20分钟内通过各类渠道在乡镇区域内广泛告知。后期处置5.1善后处置根据本镇遭受损失的情况,依照国家和本
14、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和村(社区)要细化和落实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要主动对接、积极协调保险监管机构组织、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查勘和理赔工作。5.2事故调查与总结突发事件风险解除后的30天内或在上级政府规定的时间内本镇应急领导小组牵头成立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组,及时查明或会同上级政府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和总结,制定改进措施,将调查与评估情况向市政府提出报告。法律法规对事故调查等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镇应急领导小组于每年1月底前组织对本区域内上年度突发
15、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向市政府报告,抄送市应急管理部门。保障措施6.1 经费保障乡镇政府将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应急保障。6.2 信息技术保障依照“一网统管”建设步伐,建设联通上下、衔接左右的应急指挥管理平台,逐步在力量通讯、设施装备、物资储备、预案结构、事件防范、监测预警、指挥调度等方面实现本镇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6.3 队伍装备保障乡镇按照应对需求,组建先期处置和救援增援队伍。健全社区层面、镇级层面应急装备的配置和监督的制度,确保装备足数足用。强化统筹调度、统一指挥。队伍、装备要统一纳入乡镇党委政府日常管理范畴。6.4 物资保障乡镇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全乡镇的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及各单位每年的应急物资储备方案,确定乡镇应急物资储备资金总量及有关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目录、数量、金额,监督、指导、检查落实情况。鼓励和支持以家庭为单元储备灾害应急物品。乡镇应急办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和物资调度工作。监督管理7.1 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注重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互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结合开展“512”防灾减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