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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市环保局东陵(浑南新区)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118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1.18至2018.1.24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阳市浑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1沈
2、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汇博装备产业园(一期)新建燃气锅炉和热辐射取暖项目沈环保浑南审字(2018)5号2018.1.18关于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汇博装备产业园(一期)新建燃气锅炉和热辐射取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汇博装备产业园(一期)新建燃气锅炉和热辐射取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集体研究,现对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汇博装备产业园(一期)新建燃气锅炉和热辐射取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一、“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内容较全面、评价重点明确,标准选用、污染因子识别和筛选正确,结论可信,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可以作为
3、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二、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汇博装备产业园(一期)新建燃气锅炉和热辐射取暖项目位于沈阳市东陵区浑南东路49-29号。本项目新建1台2吨/小时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热网等附属设施,用于厂区办公区域供暖;同时新建1套CRV红外辐射采暖系统用于厂房内供暖。项目总投资19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所占总投资的4.5%。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在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规定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和布局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三、本项目供水、排水、供电由市政提供;本项目锅炉燃料采用天
4、然气。四、本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 .本项目锅炉排放的废气经1根高度为18米的排气筒排放。CRV红外辐射采暖系统产生的废气,经厂房内通风扩散到大气中。2 .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为锅炉循环水及少量锅炉补充水,无废水排放。3 .合理布局产噪设备、设施的位置,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4 .应加强环境应急工作,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五、建设项目污染物要达到下列标准: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CRV红外辐射采暖系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
5、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厂界排放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六、你单位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02:0.03吨/年,NOx:0.144吨/年。七、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八、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
6、报我分局重新审核。九、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时,你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分局备案。十、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大气污染物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对配套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由环保部门进行验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十一、你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建设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接受监督检查,依法进行排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