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778978 上传时间:2024-05-20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0.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3)5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省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诚信江苏建设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

2、部署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政务诚信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和引领,将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和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实保障。(二)基本原则。一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服务的全过程,将

3、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政务公开。推进阳光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政务信息,提高政务透明度。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工作,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勤政高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集成化、免证办等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4、守信践诺。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要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建立健全守信践诺机制,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履约践诺情况。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应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一失信惩戒。加大对地方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治理。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的评价监督,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对公务员在行政过程中懒政怠政,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

5、行为,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平公正、交易违约等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三)主要目标。至2025年,全省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和政务诚信监督体系更加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和失信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实现政府部门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全覆盖,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省政务诚信水平显著提高。二、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一)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弘扬诚信文化,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在党员干部理论培训I、干部网上学习、公务员在职培训和党校教学安排中增加信用知识内容。组织开展公务员集体签名承诺、岗位诚信标

6、兵推选及模范先进事迹巡回宣讲等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公务员信用意识和诚信行政的自觉性。(二)建立健全政务信用记录。依托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完善政府部门信用管理功能,推动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库、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的信息共享。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常态化归集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完善政府部门信用档案。要将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等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处分、问责处理的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经认定符合容错纠错情形和条件的,可不纳入政务失信记录。(三)推进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依托信用江苏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信用门户网站、各行政执法机关门户网站等依法依规

7、逐步公开政府部门政务失信记录。依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依法依规公开行政机关被法院判决败诉的裁判文书,公开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政府部门的信息。推动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稳步推进各地各部门在评优评先中开展政务信用记录查询。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要求,加强政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全过程的安全保障。(四)实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明确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信用信息分类,对于诚信事迹突出并受到表彰奖励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予以守信激励。强化对失信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信用监管、约束和惩戒,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政府部门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

8、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开展区域政务诚信状况评价,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专项资金安排、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五)健全信用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政务信用信息保护机制,依法依规采集政府部门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申诉制度,扩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建立容错纠错的关爱机制,严格规范认定容错的程序,鼓励自我纠错、主动自新。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惩

9、戒。三、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对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合同履行、款项支付等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库,健全采购人信用信息库,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二)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强化政府的契约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失信违约记录。规范政府在合作项目中的履约行为,提高政府履约能力,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优化社会资本

10、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用环境。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政府方责任人及其在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等阶段的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并将有关政府失信行为信息及时推送至同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三)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运用互联网+招标投标方式,完善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信息系统及服务平台,把失信被执行人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纳入该平台,实现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制定完善信用承诺和信用查询制度,建立招标投标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体系。加强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加强失信

11、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处理和惩戒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失信行为。推广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四)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招商引资规章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出台优惠政策,避免恶性竞争。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明确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权力限制及职责,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加强对地方政府承诺事项延续性的监督。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招商引资评价体系。建立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调整补偿机制,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

12、补偿。(五)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用评级制度,促进政府举债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和程序透明。完善政府债务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地区进行风险预警或提示。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把地方政府债务作为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将债务审计列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债务管理列入财政工作考核。强化对各级人民政府任期内债务举借、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考核、审计和责任追究。(六)加强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夯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责任,严肃处理统计造假、弄虚

13、作假行为。强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人员的诚信教育,引导政府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明确守法、守信、自律等方面的自我约束和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规认定、公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加强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日常监管。(七)加强乡镇和街道政务诚信建设。建立乡盘口街道公开承诺制度,加大乡镇和街道政务、财务等公开力度,促进各项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提升“政社互动制度化水平,依法厘清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权责关系。把政务诚信建设的要求融入文明村镇创建内容,加大测评权重。开展县级地区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将信用体系建设向村居、

14、社区推进。四、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上级政府要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实施政务诚信监测评价,重点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环境保护、统计数据质量、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社会诚信状况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等工作纳入政务诚信评价内容,评价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二)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政府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审计、财政部门对行政行为、财政财务收支的监督,切实提高

15、政务诚信水平,树立政府公开、公平、清廉的诚信形象。(三)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两古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和投诉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务诚信建设情况的监督和评议。实施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诚信建设绩效开展综合评价评级,加强社会监督。五、健全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各项措施。各级社会信用综合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健全考核推进机制,强化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二)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务诚信建设制度,规范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失信责任追究、公务员诚信、政务诚信评价等制度建设,为政务诚信建设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撑。(三)推进试点示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依法行政、勤政高效、政务公开、守信践诺机制建设、信用产品应用、基层治理、诚信教育等方面,积极开展先行先溯口试点示范,探索政务诚信建设新路径、新模式。省社会信用综合管理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创新举措。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