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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根据学校党委工作计划与县教育工委关于“三示范四引领”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深化“三示范四引领”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学校委员会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要点要求,拟在校内开展“党员示范岗”和“党员示范班主任”评选活动。一、评选对象与数量1“党员示范岗”12个。2.“党员示范班主任”6个。二、推选条件(一)党员示范岗。评选对象为正式党员,要突出先进性和示范性。一要树立立足岗位、扎实工作的敬业形象;二要树立开拓进取、创新发展的领跑形象;三要树立心系学校、服务师生的奉献形象;四要树立廉洁自律、严谨端正的作风形
2、象。(二)党员示范班主任。评选对象为正式党员身份的现任班主任,要突出班级管理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一是建立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思想定位;二要形成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育人导向;要取得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工作业绩;三要树立团结协作、廉洁从教的工作作风。三、评选办法和要求1 .每个支部每季度评选6名“党员示范岗”,文理科每个支部每季度推选3名“党员示范班主任”。原则上于4月、7月、11月各评选一次。2 .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党员示范岗”和“党员示范班主任”人选不能交叉;3 .“党员示范岗”的评选,按照学校党员量化积分考核细则计算一个季度的综合积分进行量化;4 .“党
3、员示范班主任”的评选,分党建和业务两部分各50%考核。(1)党建考核按照学校党员量化积分考核细则计算一个季度的综合积分排名进行量化;(2)业务考核参照政教处每月班级量化排名进行量化。有违法犯罪行为、有违规违纪行为、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不能推荐。各支部要按照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并将评选结果公示3天。四、结果运用1被评为“党员示范岗”或“党员示范班主任”的个人,将优先考虑作为县委教育工委“两优一先”评选的后备人选。5 .树立学习榜样。统一制作“党员示范岗”标牌,在相应党员办公桌摆放,制作“党员示范班”标牌在相应班级悬挂。6 .连续三次以上(含)被评为“党员示范岗”或“党员示范班主任”的党员,将优先考虑“学校十大标兵”后备人选。*学校委员会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