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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公司综合产业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综合产业的投资管理,规范投资决策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实现各产业在集团总体战略规划和投资计划下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综合产业定义为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除房地产主业以外的综合产业。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旗下除房地产主业以外的综合产业子公司、产业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即产业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以下统称产业集团)的所有投资业务。第四条投资界定: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
2、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收购兼并、股权投资、非日常经营性重大资产购置、提供对外融资、投资项目退出等,不包括所属业务范围内的日常经营活动。第五条管理内容:综合产业投资管理的内容涵盖综合产业投资项目的投资申报、审核、决策、后评估环节以及相应的制度流程规范和条线人员管理。第六条综合产业投资须遵循以下原则:(-)集团战略导向原则各产业投资应遵循集团的战略方针和总体规划,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以及产业结构的平衡,管理中以具体项目为抓手,各项目投资须纳入集团统一的投资计划和相应的审批决策流程管控。(二)分业、分类、分级管理原则区分子公司业务类型、股权结构、投资额度,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由集团层面对产业
3、集团投资风险较大的项目进行管控。(三)分阶段管控原则集团主要对项目投资的主要环节进行管控,主要包括:产业集团上报、集团审批项目后评估等操作流程。(四)总量和效益管控原则以各产业集团的年度经营目标和投资预算控制年度投资总量,以年度总量控制业务结构总量,以批复估算、概算控制项目总投资,且列入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达到集团公司规定的效益标准,确保总量可控、效益达标。(五)风险控制原则应充分考虑拟投资项目的政策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采取积极手段防范并减少投资风险;全面、客观、准确预测投资的预期成本和收益,正确评估企业的筹资能力与管理能力,量力而行,讲求实效。第七条修订与解释本办法由集团投资发
4、展部负责编制,并对所有条款拥有解释权和修改权。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第八条管理层级集团综合产业投资发展分为三级管理体系,第一级为集团决策层(包括总裁室、总裁办公会、董事会等)。第二级为集团相关部室。第三级为各产业集团。第九条权责体系(-)集团决策层。是集团的投资决策机构,对综合产业项目进行投资决策和授权。(二)集团投资发展部是集团负责综合产业投资管理的条线管理部门。(1)负责集团投资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组织实施,构建集团投资管理体系和流程;(2)投资条线的业务指导、产业研究指导、绩效管理,组织开展与投资相关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条线考核评估意见;(3)对各产业集团上报的小于一亿元的非常
5、规投资项目进行单独评审或联合评审,并出具评估意见。对于通过评审的项目,上报集团总裁室审批决策,反馈决策意见;(4)参与风控小组的投资决策项目评审并出具评估意见;(5)投资项目审核流程结束后,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集团投资发展部收集本部门和战略规划与企业管理部各自牵头审核过的项目的投资材料,审核存档材料的完整性,交由集团相关部门归档管理;(6)组织实施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后评估工作;(7)集团投资发展部会同集团战略规划与企业管理部协同开展行业研究和行业研判工作,可委托专业机构和行业专家对拟投资的行业做出行业趋势研究判断,帮助集团决策;(8)会同集团财务部结合集团的预算管理制度,开展集团层面的重大投资项
6、目年度计划编制工作;(9)会同集团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织制定产业集团的投资标准与分工。(三)产业集团负责组织实施和归口本产业的投资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产业集团及下属公司应加强投资工作条线的建谢口管理,由产业集团结合自身业务情况,确定统一的投资发展职责的专职对口部门并指定1名分管领导(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与集团进行投资工作对接,并指定投资条线日常对口工作人员,负责产业集团层面的投资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如投资业务比较少的产业集团可不设对口部门须指定1名分管领导(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与集团进行投资工作对接;(2)开展相关业务领域内的行业研究、经营分析等行业研究工作;(3)按照集团要求,组织编制所
7、属产业的业务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项目资金预算,下达下属产业公司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4)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下属产业公司的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产业集团自身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产业集团考核机制,监督、检查本产业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下属公司的投资归口工作;(5)进行投资项目的信息采集、项目筛选、初步调研和自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审报等工作,以及项目经批准后的实施工作;(6)对于集团风控小组审核的项目,根据集团投资发展部的要求配合开展本产业投资效益分析和投资风险评估,并开展项目投资后评估;(7)自行投资决策并组织实施投资金额小于1亿元人民币的常规业务,需事先向集团投资发展部提前报备业务模式
8、与盈利模式,会同集团决策和集团相关部室互通。常规业务需经集团相关部室会签后并报总裁室或办公室确认。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情况变化的,需及时上报集团投资发展部审核。第三章项目分类与管理流程第十条分业、分类、分级管理原则(-)分业管理原则根据业务类型区分常规业务(经营性业务)和非常规业务(非经营性业务)两种业务类型。集团主要管控非常规业务的投资和投资后评估;小于一亿元的常规业务仅需按格式备案梳理盈利模式、投资标准与投资收益评价和管理模式等内容,原则上不干预常规业务经营。(二)分类的管理原则(1)对于全资产业集团的管理原则非常规业务和常规业务中投资金额大于一亿元的项目由集团负责投资评审。按照现行的绿
9、地集团风控小组工作流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产业集团在内部立项阶段通报集团相关部门,沟通相关信息,保证沟通的及时性。非常规业务投资金额小于一亿元的项目由集团投资发展部牵头审核,产业集团在内部立项阶段通知集团投资发展部,沟通相关信息,以便在必要时及时指导。集团投资发展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独立或征询集团相关部门联合评审后提出投资评估报告,上报集团总裁室决策。非常规业务的范围将由集团投资发展部会同各产业集团逐一梳理出项目清单,各产业集团的业务应按此原则进行分类和调整,上报集团投资发展部,经相关部门会签审核后报集团总裁室或办公会确认。常规业务投资金额小于一亿元的项目由产业集团自行负责投资决策。需
10、要提前向集团投资发展部报备相关业务模式和投资标准(根据业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标准)。不符合原定上报标准的项目,但仍要投资的项目需另行上报投资,投资发展部根据项目风险大小的情况确认是否上风控小组。集团财务部将按照此备案标准对产业集团进行相关审计。(附件1产业集团常规业务备案表)(2)现阶段控股及并表合资产业集团的管理原则参照全资产业集团的管理模式强化投资决策管理。具体为集团外派董监事收到产业集团董监事材料后,按照金额大小和项目分类交由集团风控小组或集团投资发展部汇总评估意见,报集团总裁室同意后,再由董监事在产业集团董监事会上发表意见。(3)现阶段不控股非并表的合资产业集团的管理原则现阶段
11、沿用集团外派董监事制度执行。重大投资需集团评估与审核,由外派董事根据需要报请集团投资发展部与相关部门审核沟通评判与建议后报集团总裁室确认。今后可按实际情况和收益水平另行明确管理方式与流程。(三)分级管理原则投资项目审批遵循产业集团完善自控,集团负责审核的原则,即首先完成产业集团内部筛选自审流程,然后再上报集团进行论证、审批。第十一条投资管理工作流程:(-)非常规业务和常规业务中投资金额大于一亿元的项目按照现行的绿地集团风控小组工作流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二)非常规业务投资金额小于一亿元的项目由集团投资发展部牵头审核。第四章项目遴选及产业集团内部自审第十二条项目信息采集与筛选:产业集团
12、及其下属公司通过业务洽谈、企业访问、外部推荐、情报搜索等渠道获取项目信息资料,并参照集团投资项目准入原则指引(附件2)对项目进行初次筛选,对于筛选出来具备基本操作条件的项目,展开进一步商谈接洽,争取建立初步意向。第十三条项目初审及内部立项:产业集团根据项目接洽和意向达成项目基本价值与操作可行性初步判断,决定是否进行项目内部立项。第十四条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产业集团确定内部立项的投资项目进行深入洽谈,并组织产业集团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投资、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员以及相关行业专家顾问进行调查(参见附件3投资项目初步调查内容指引)和详细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研究结论内部审定是否向
13、集团相关主管部门上报。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完成以下工作:(-)充分咨询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的意见;(二)进行深入的市场调查研究和竞争对手研究;(三)充分进行各方面的风险分析;(四)客观评估自身的人力资源、财务资源、技术水平等相关能力。(五)市场预测、成本与收益的投资分析,必要的现金流安排与财务融资决策;(六)如和其他公司合作的,需要说明合作的原因以及各方在股东会、董事会、日常经营及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第五章项目上报论证评审与决策第十五条申请上报:对于产业集团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后认为有条件操作的项目,经产业集团总裁或集团授权的投资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上报集团相关主管部门。
14、(-)对于全资产业集团,非常规业务和常规业务中投资金额大于一亿元的项目由集团按照现行的风控小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上报集团战略规划与企业管理部,后由集团相关部门流转。(二)对于全资产业集团,非常规业务投资金额小于一亿元的项目上报集团投资发展部。第十六条申请上报项目至少须符合以下要求:(-)投资项目所属行业遵循集团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二行业发展前景较好项目投资回收期、静态收益率、净现值(NPV)、内部收益率(IRR不低于15%)等指标不低于集团确定的行业标准;(三)发展规划期内产业集团公司或下属投资单位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集团规定的风险控制参考值;(四)产业集团项目投资标准是否达到集团要求的回报
15、率;(五)经集团批准属于集团战略性发展行业的,前述标准可适当调整。第十七条项目申请上报时,产业集团公司应根据不同业务类型和投资额度,向集团相关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文件:(-)申请上报集团审批的请示表(见附件4),并由产业集团总裁签字认可;(二)由产业集团总裁签字认可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由产业集团总裁签字认可的项目情况汇报;(四)集团投资发展部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其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至少应参考以下内容(具体格式由各产业集团自行拟定并报集团投资发展部审核):(-)项目基本情况;(二)合作方资信情况;(三)宏观政治经济环境分析;(四)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现状和前景分析;(五)项目所在市场分
16、析;(六)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和可行性分析;(七)项目商业模式及盈利模式分析;(八)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九)投资风险预测及经济效益分析(包括但不限于成本与收益分析,敏感性分析,现金流情况等);(十)投资工作计划及进度时间表;(十一)集团投资发展部要求的其他内容。第十八条集团投资发展部审核:由集团投资发展部牵头对产业集团上报材料进行梳理研究(一亿元以下非常规业务),并根据上报材料的完备性和合规性、项目所在行业的前景、项目收益情况、操作可行性、相关行业实施的准确性等对项目进行审核。第十九条项目论证评审:一亿元以下的非常规业务由集团投资发展部牵头审核。如集团投资发展部单独审核的,在项目申报材料提交5个工作日内向产业集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