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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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办厅函2019)431号)精神,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如下:一、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一)推进决策实施公开。代政府起草规章、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决定重大事项时,除依法应当保密和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在决策前应由牵头起草文件的处室向社会

2、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通过厅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开展征求意见并做好意见收集采纳及回复工作,或通过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广泛知晓的途径向公众征求意见。对意见比较集中的,应当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处理情况。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可以采取座谈、听证等方式征求意见。厅党组会议和厅业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以厅名义(含处室文号)下发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通过厅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公开。厅门户网站文件通知栏目集中公开本系统相关政策信息,政府会议栏目发布本系统政府相关会议信息。(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出台和调整经济政策要加强与市场相关主体沟通,起

3、草处室应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学会以及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力求政策符合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强公开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切实做好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步发布。发布媒介为政府网站、厅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和媒体。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起草处室在报审文件时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政府办公厅,材料不全不予收文。厅门户网站发布的文件与解读材料应互为链接。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公开议题,要通过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吹风会、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信息。重要政

4、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厅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解读政策,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公开、精准解读房地产、住房保障、黑臭水体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垃圾分类等政策措施。及时准确解读市场形势和调控政策措施,及时澄清各类不实传言,积极释放正面信号,切实增进公众对相关政策的了解和支持。可以采用图表、图解、音视频、动画动漫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应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政策解读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房产处、保障处、公用处、村镇处、法规处、城建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政府实施的重点项目、出台的

5、重要改革措施,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文件的处室应对实施推进各阶段进行舆情预判,必要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专家解读等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解释政策,正面回应质疑,主动、快速、明确地提前引导,释放权威信号。对房地产市场、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农村危房改造、垃圾分类等热点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化解矛盾。(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牵头起草文件的处室应明确公文公开属性,未明确公开属性的材料不得履行发文程序,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审核部门认为公

6、开属性不符合规定的应与起草处室商定重新确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各处室发布上网信息按条审签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发布保密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发布。各处室每月汇总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发布保密审批表交厅办公室存档。(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落实决策执行结果公开(五)落实重要工作部署执行公开。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等,在厅网站设置专门栏目,集中公开相关工作的指标、工作、任务和执行情况、落实结果。公开厅接受督察和审计返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和问责情况。公开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政

7、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通过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对决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六)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在厅网站集中公开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的职责、依据、标准、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检查处置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和“信用中国(辽宁)”网站公开。配合牵头政府部门梳理公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检查实施清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事项、信息全覆盖。配合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法规处、城管局、建管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8、)三、强化重要领域信息公开(七)公开厅机构职责信息。在符合保密要求前提下,经脱敏脱密处理后,依法公开我厅“三定”规定,领导分工和办公地址、时间、联系方式、简历等信息,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办公室、机关党办(人事处)负责)(八)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围绕“厕所革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积极推进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公开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目标,鼓励公众监督并反馈问题,鼓励城市污水处理厂向公众开放。二是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

9、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中国传统村落建设管理保护以及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信息公开,及时宣传地方典型经验。三是配合牵头部门完成大气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辽河流域和渤海辽宁段综合治理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配合省生态环境厅每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并在厅门户网站专门栏目链接各市按期发布相关信息。(公用处、城建处、村镇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是做好招标投标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的公开并指导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建管处、质安处负责)五是在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同时及时公布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加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系统建设,

10、进一步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和共享。(房产处负责)六是做好2018年住房保障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棚改、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信息。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进一步强化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主体责任,发挥好厅网站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作用,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行业动态及市县链接信息。(保障处、村镇处负责)七是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村人居环境改善等扶贫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脱贫攻坚等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指导监督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行业网站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在乡镇、村公告公示栏公开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

11、查环节的结果。(村镇处负责)八是督促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要求,通过政府网站、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报刊等渠道,向社会披露各地2018年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会同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印发辽宁省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并按期在厅门户网站上进行披露。(公积金处负责)九是厅机关各处室结合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公开事项,指导各市、县做好对口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信息准确。(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四、落实政务服务工作中的信息公开(九)落实“

12、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梳理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配合省营商局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相关方案、流程图、事项清单、配套制度、评估标准、工作进度等信息的公开。在清理减并各类证明事项工作中,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审批处、法规处按职责分工负责)(十)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配合省营商局编制完成我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办事指南并及时公开。以“8890”综合服务平台为基础,进一步做好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工作,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审批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十一)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各处室

13、要按照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相关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杜绝单项否决项所涉安全、泄密等严重事故及问题、网站无法访问、门户网站首页信息及栏目更新不及时、互动回应差、服务不实用等问题,并对扣分项目开展自查,及时整改相关栏目中漏项、错误,相关信息。各有关处室要按照要求更新所管理的行业网页、专业信息网、业务专栏等信息内容,厅门户网站中“图片新闻”、“近期要闻”栏目内容由厅办公室负责发布和管理,由各处室提供文字及图片素材,由厅办公室审核后发布;“文件通知”、“政策解读”、“公告公示”栏目内容及有关行业网页、专业信息网、业务专栏中的其他信息内容,由各处室按照发布程序经分管领

14、导审签后即时发布。(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完成网站集约化平台相关工作,“政务服务一网通”相关工作,加强网站安全防护。严格审查自行发布、转载发布、迁移导入、互动交流的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不断拓展网站功能,持续提升网上办事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网上办事、互动交流功能,强化内容建设,优化服务和搜索功能,提供关键词推荐,智能化搜索,实现“搜索即服务”。按规定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对厅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后及时报送省政府公报室。(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完善制度保障(十二)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听取

15、政务公开汇报,适时组织研究重大问题。厅办公室是全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综合统筹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并做好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工作。各处室负责提供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及信息发布具体工作,机关各处长、省建筑行业指导服务中心主要领导是本处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处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处政务公开既要做到按照规定“应公开,尽公开”,也要按发布程序严格审查公开内容,不得发布涉密信息、内部工作信息及不当言论,各处室公开政府信息需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各处室要指定专人为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各处室主动公开文件报送,政务公开内容发布,网站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

16、网络舆情回应,实时关注并及时回复厅门户网站“厅长信箱”中留言内容,负责“意见征集”发布和意见采纳回复,政务公开工作总结等工作。(各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抓好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开展新条例宣传、解读和培训,确保厅机关各处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新条例,增强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依据新条例调整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等相关信息,确保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办公室负责)(十四)加强日常工作。做好往年政务公开工作与本年度工作的衔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延续性,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的衔接。继续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各有关处室管理的行业网页、专业信息网、业务专栏等信息内容,至少每半月更新一次,避免出现“僵尸网页”。继续做好政府会议信息公开。通过厅门户网站发布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我厅有关会议信息,公开公众列席会议情况。对涉及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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