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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雾山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3年)调整完善方案雾山乡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八月雾山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3年)调整完善方案编制单位:雾山乡人民政府技术编制单位: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第一章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基数转换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利用状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规划目标调整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耕地保护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目标错误!未定义
2、书签。第三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建设用地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城镇和农村居民点控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土地用途分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土地综合整治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节土地综合整治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安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土地综合整治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生态保护用地规划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第一节基数转换本次调整完善基期数据采用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含2014年P图斑),根据国土资源部相
3、关文件及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16)117号),将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含2014年P图斑)转换为规划分类,作为规划调整完善的基础数据。由于变更数据土地现状分类与土地规划分类有一定差异,因此本次规划基数转换按照其对应关系对变更数据二级分类进行了重新的排列、组合。具体转换结果见下表所示。表1-1雾山乡规划基数转换前后对照表单位:公顷现状地类转换后现状地类一皴地类二缓地类面积一级地类二驶地类三级地类面积耕地(O1)水田(OII)2.73农用地耕地(H)水田(IID2.73水浇地(012)26.31水浇地(112)26.3
4、1旱地(013)394.72旱地(113)394.72园地(02)果园(021)120.42园地(12)果园(121)120.42茶园(022)28.74茶园(122)28.74其他园地(023)310.42其他园地(123)310.42林地(03)有林地(031)2833.14林地(13)有林地(131)2833.14灌木林地(032)1073.19灌木林地(132)1073.19其他林地(033)1.46其他林地(133)1.46草地(04)其他草地(043)16.63其他土地未利用土地(33)荒草地(331)16.63城镇村及工矿用建制镇(202)0.00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21)建制
5、镇(212)0.00一级地类二级地类面积一级地类二级地类三级地类面积地(20)独立建设用地(215)0.00村庄(203)121.02农村居民点(213)121.02采矿用地(204)11.30采矿用地(214)11.3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9.19其他建设用地(23)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31)8.28特殊用地(232)0.91交通运输用地(10)铁路用地(IO1)0.00交通水利用地(22)铁路用地(221)0.00公路用地(102)3.73公路用地(222)3.73农村道路(104)31.91农用地其他农用地(15)农村道路(152)31.9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U)河流水面(II
6、1)35.93其他土地水域(31)河流水面(311)35.93湖泊水面(112)0.00湖泊水面(312)0.00水库水面(113)0.0()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22)水库水面(226)0.00坑塘水面(114)0.84农用地其他农用地(15)坑塘水面(153)0.84内陆滩涂(116)0.00其他土地滩涂沼泽(32)滩涂(321)0.00沟渠(117)12.06农用地其他农用地(15)农田水利用地(154)12.06水工建筑用地(118)0.47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22)水工建筑用地(227)0.47冰川及永久积雪(119)0.00其他土地水域(31)冰川及永久积雪(313)0.00其他
7、土地(12)设施农用地(122)0.08农用地其他农用地(15)设施农用地(151)0.08田坎(123)78.13田坎(155)78.13裸地(127)50.01其他土地未利用土地(33)裸地(334)50.01现状地类转换后现状地类第二节土地利用状况2014年末,雾山乡农用地面积为4914.15公顷,建设用地面积为145.71公顷,其他土地面积为102.57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5.19%、2.82%.1.99%o各地类占土地总面积情况见下表所示:表122014年雾山乡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顷地类面积占总面积比重()农用地耕地423.768.21园地459.588.90林地3907.7
8、975.70其他农用地123.022.38农用地合计4914.1595.19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0.000.00农村居民点用地121.022.34采矿用地11.300.22小计132.322.56交通水利用地交通用地铁路用地0.000.00公路用地3.730.07小计3.730.07水利设施水库水面0.000.(X)水工建筑物用地0.470.01小计0.470.01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8.280.16特殊用地0.910.02小计9.190.18建设用地合计145.712.82其他地水域河流水面35.930.70湖泊水面0.000.00冰川及永久积雪0.000.00小计35.93
9、0.70自然保留地滩涂0.000.(X)荒草地16.630.32裸地50.010.97小计66.641.29其他土地合计102.571.99土地总面积5162.43100.00资料来源:大邑县国土资源局第二章规划目标调整情况一、耕地保有量调整本轮规划耕地保有量目标面积为235.20公顷。本次调整后,规划至2023年,雾山乡耕地保有量目标为423.76公顷。较本轮规划调增了188.56公顷。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本轮规划基本农田保护目标面积为655.18公顷。本次调整后,规划至2023年,雾山乡基本农田保护目标面积为640.37公顷。较本轮规划调减了14.81公顷。本次调整后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
10、护目标面积为641.71公顷。三、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本轮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目标面积为191.10公顷。本次调整后,规划至2023年,雾山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目标为147.34公顷。较本轮规划调减了43.76公顷。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本轮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目标面积为183.35公顷。本次调整后,规划至2023年,雾山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目标为133.95公顷。较本轮规划调减了49.40公顷。五、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本次调整后,规划至2023年,雾山乡城镇工矿用地总规模目标为12.93公顷。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参照近3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比例、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确定。本次
11、调整后,雾山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1.55公顷。七、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根据本轮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潜力目标、土地整治专项规划中的补充耕地目标确定和已立项异地挂钩项目。本次调整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为0.0公顷。八、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按照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在2014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基础上适当降低确定。其中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二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城镇人口(常住人x城镇化率)。调整后大邑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目标为115平方米。九、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是规划期内新增加的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后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1.96公顷。十、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参照近3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新增建
12、设用地占用农用地的比例、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确定。调整后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为186公顷。十一、园地以2014年园地面积为基础,结合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园地、农业结构调整因素进行合理调整。调整后园地目标面积为485.23公顷。十二、林地以2014年林地面积为基础,考虑新增建设用地占用林地进行合理调整。调整后林地目标面积为3907.79公顷。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农用地结构调整到2023年,雾山乡农用地面积4912.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95.16%,比2014年降低0.03个百分点。(一)耕地基期年耕地面积423.76公顷,规划至2023年耕地面积423.7
13、6公顷,规划至2023年,耕地面积无增减变化。(二)园地基期年园地面积459.58公顷,规划至2023年园地面积485.23公顷,规划至2023年,园地面积增加25.65公顷。(三)林地基期年林地面积3907.79公顷,规划至2023年林地面积3907.79公顷,规划至2023年,林地面积无增减变化。(五)其他农用地基期年其他农用地面积123.02公顷,规划至2023年其他农用地面积95.74公顷,规划至2023年,其他农用地面积减少27.28公顷。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到2023年,建设用地总量为147.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2.85%,比2014年提高0.03个百分点。(一)城镇用地
14、基期年城镇用地面积0。公顷,规划至2023年城镇用地面积1.63公顷,规划至2023年,城镇用地面积增加1.63公顷Q(二)农村居民点基期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21.02公顷,规划至2023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21.02公顷,规划至2023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无增减变化。(三)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基期年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11.30公顷,规划至2023年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11.30公顷,规划至2023年,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无增减变化。(四)交通水利用地基期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4.20公顷,规划至2023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4.20公顷,规划至2023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无增减变化。(五)其他建设用地基期年其他建设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