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增耕地后续耕种验收暂行办法.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893762 上传时间:2024-07-16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5.0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新增耕地后续耕种验收暂行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2023年新增耕地后续耕种验收暂行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2023年新增耕地后续耕种验收暂行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2023年新增耕地后续耕种验收暂行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2023年新增耕地后续耕种验收暂行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3年新增耕地后续耕种验收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新增耕地后续耕种验收暂行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2023年新增耕地后续耕种验收暂行办法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新增耕地综合地力水平和生产能力,确保新增耕地质量,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垦造耕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区范围内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验收合格的土地整治项目(含垦造旱地、垦造水田、旱改水、建设用地复垦),次年起实行连续5年的后续耕种补助制度。二、项目申报新增耕地后续耕种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审核区新增耕地后续耕种立项申请表,盖章后交区土地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后续耕种补助面积不得大于该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垦造旱地、垦造水田、旱改水项目原则上要进行土地流转,提

2、供土地流转合同,由项目业主负责申报;确因各种原因未能流转的,由所在地乡镇(街道)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后申报,并提供项目区内分户面积清单。建设用地复垦由所在地乡镇(街道)确定项目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申报。三、种植要求新增旱地、建设用地复垦为旱地,种植粮油、茶叶、水果、蔬菜、草本药材、油茶等作物按本办法给予补助,种植林木、毛竹的不给予补助。新增水田、旱改水、建设用地复垦为水田,种植水生作物,如水稻、莲子、菱白等,按本办法给予补助,种植非水生作物的不给予补助。所有的新增耕地项目要全面落实后续耕种,对没有种植作物的基地,不给予补助。对不给予补助和验收等级为不合格的项目业主,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要加强督促,通知项目业主限期整改,对限期内未能认真整改或整改后仍然存在严重问题的,相关项目业主五年内不得申报区各类农业项目及土地整治项目,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委托他人种植,后续耕种补助款支付给被委托种植人。四、验收标准新增耕地后续耕种年度验收按落实耕种、作物长势、生产管理三个方面进行评分,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年度验收的基地评分6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优等级原则上控制在总数的20%、良等级原则上控制在总数的30%o(一)落实耕种方面(40分)项目区内种植面积占总面积的95%(含)以上的基地,得31-40分;项目区内种植面积占总面积的80%(含)-95%的基地,得21-

4、30分;项目区内种植面积占总面积的70%(含)-80%的基地,得16-20分;项目区内种植面积占总面积的60(含)-70%的基地,得11T5分;项目区内种植面积占总面积的50(含)-60%的基地,得1-10分;项目区内种植面积占总面积的50%以下的基地,不得分。(二)作物长势方面(30分)项目区的主栽作物根茎粗壮、叶片完整、叶子颜色正常、株高适中的基地,得21-30分;项目区的主栽作物根茎偏细、叶片偏少、叶子颜色偏黄、株高偏低的基地,得11-20分;项目区的主栽作物根茎细小、叶片不完整、叶子颜色不正常、株高较低的基地,得ITO分。(三)生产管理方面(30分)项目区的地块地平土碎、沟渠排水好、杂

5、草较少的基地,得21-30分;项目区的地块较平整、沟渠排水较好、杂草经常清理的基地,得11-20分;项目区的地块不平整、沟渠排水较差、杂草较多的基地,得ITO分。五、验收程序垦造旱地、垦造水田、旱改水、10亩(含)以上的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每年的验收由乡镇(街道)初验后,再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按照种植品种适时进行年度验收并评出等级。10亩以下的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每年的验收由乡镇(街道)组织并评出等级,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区土地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验收结果确认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农业农村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补助资金。六、补助标准新增旱地、建设用

6、地复垦为旱地的项目,后续耕种实行连续5年补助,每年进行年度验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补助,当年验收等级为优的,补助500元/亩;当年验收等级为良的,补助400元/亩;当年验收等级为合格的,补助300元/亩;当年验收等级为不合格的,不予补助。新增水田、旱改水、建设用地复垦为水田的项目,后续耕种实行连续5年补助,每年进行年度验收。当年验收等级为优的,补助600元/亩;当年验收等级为良的,补助500元/亩;当年验收等级为合格的,补助400元/亩;当年验收等级为不合格的,不予补助。七、职责分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新增耕地后续耕种的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资料移交,配合做好后续耕种验收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新增耕地后续耕种技术指导,牵头做好新增耕地后续耕种验收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新增耕地的后续耕种补助资金的筹措工作和拨付工作。八、附则本办法自2023年7月10日起执行,原关于印发区新增耕地后续耕种和地力培育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莲政办发2013)172号)和关于印发区垦造水田后续耕种和地力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莲政办发2016)9号)文件同时废止。原有的新增耕地后续耕种项目补助未到期的,按补助年份顺延,补助资金按新标准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