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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法与道德的关系目录论法与道德的关系一、引言二、道健与法律的关系分析2(-)道德与法律的一般关系2(二)道德与法律的特殊关系3三、依法治国背景下道德与法律之间存在的问题4(-)传统道德与现实法律之间的冲突4(二)司法实践中道德因素的考量应用问题5()忽略道德下的法律地位缺失5四、完善依法治国背景下的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对策6(-)明确传统道德与现实法律之间关系6(二)提升立法、司法、执法中对道德因素的考量6(三)重视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的体系建立7五、结论7别文献8摘要:依法治国背景下法律与道德代表了不同的社会秩序,在各自的领域中展现自己的功能,维护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经济社会发展下,依法治国中
2、道德与法律重要性开始显现。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中,需要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共同守护,因此要充分认识伦理道德的重要性,重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伴随现代社会不断发展,法治国家在建立过程中也会面临一系列的突出问题,其中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关系就成为当下依法治国背景下研究的重点。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道德是法律法规制定的渊源,而法律在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实践中也会将道德作为一定的判断标准。为更好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维护社会和谐发展,正确看待与处理依法治国背景下的道德与法律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法律;道德;问题;对策就目前我国在依法治国背景下的道德与法律关系的研究成果看,多数只是指出目前我国道德与法律之间的
3、关系,且大多研究理论类似,忽视道德与法律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因此才有了本文对依法治国背景下道德与法律关系问题的研究。本文将重点深入分析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在参考多方文献的基础上分析依法治国背景下道德与法律之间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西方成功经验和文献的基础上给出完善得到与法律关系的合理化建议。伴随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立和实践,无论是我国的立法、司法还是执法的各个环节,都应当重视法律和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制定符合社会发展的优法,进而才能公平公正的执行法律,将法律变成人民群众的信仰。通过对西方国家在依法治国背景下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处理,结合我国国情基础上,给出完善我国依法治国背景下道德与法律今后发展
4、的对策。二、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分析(-)道德与法律的一般关系1法律和道德的产生自我国古代开始,我国的法律与道德就紧密的联系在一起,道法统一往往是古代痛着着的核心统治手段。和过去我国传统的道法社会不同,目前我国实行的依法治国的法治社会是基于客观性、规范性的基础上建立的,是一种维护国家内部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深得民心。千年以来的传统道德、思想、文化占据国人的心底,纵使在现代化不断发展的现在,道德的力量依然能够作用人们的选择,成为人们心底中的道德规范。从法律和道德的一般关系看,法律和道德二者之间为相互发展、相互促进的关系。主要原因在于两点,一,法律并不是凭空产生,而是在社会发展下的,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
5、的产物,是以道德为基础进行法律建立的。二,法律和道德的本质相同,二者的存在都是要通过其属性中的约束性来维护社会正常发展,惩罚恶事,使人们明辨是非,能够拥有正确的道德判断。二者同属于现代社会下维护社会和政府正常管理的规范,对社会稳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2 .法律和道德之间的不同关系一般关系下的法律和道德也存在着明显的不同,这就是法律能够具有惩处性,而道德则通过舆论压力来制约相应行为的主要原因。具有很多相同属性的道德与法律实际上还存在一些明显的不同,因其协调的领域不同,如不对二者之间进行区分,很容易导致社会秩序失常。首先,法律是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得到国家授权的规范体系,道德则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
6、没有明显的标准或是界限。其次,法律所要规范的是行为人的某些行为,是在行为产生后的一种管理行为,道德则是通过人的内心对行为进行人道和认知,以此来改变可能发生的行为。再次,法律法规的出现大多是在某一行为出现可能危害他人或社会的结果后,才会进行相应法律的制定,因此,法律具有滞后性,道德则涵盖了人们生活领域的一切范围。最后,国家和政府是法律的有效保护者,而道德是通过人们内心引导和社会中的反响、舆论发挥其作用。(二)道德与法律的特殊关系任何事情、行为只要被冠以法律的意义,那么他就有了国家的意志性和强制力。当然,法律存在的意义不仅仅在于他的神圣性还在于法律能够带来的约束性和规范性。1道德和法律共同保护社会
7、发展法律是一种禁锢行为,要求人们严格遵守法律内容,杜绝一切不合法行为,那么为什么在法律出现后大多数人会遵守法律,这就在于道德出现后,人们内心中生产对道德的认知,自然在法律出现后能够认同其实施理念。在道德与法律的共同作用下,二者能使人们在内心和外部行为上都对自己的意识、行为有时规范,保证社会良性发展和依法治国程度的加深。3 .道德和法律对人的有机管理这里的有机管理主要是对人行为的约束。法律和道德在形成过程中,可以理解为“现实法”和“思想法”,现实法需要在思想法的基础上进行法律法规的制定,因此,二者之间不违背、不冲突。法律代表的“现实法”在现实生活中约束人的行为,在发生违法行为后,会给予其相应的惩
8、罚。道德代表的“思想法在人的内心中竖起一道防线,纵使在突破防线后依然会有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迎面而来。因此,法律和道德共同作用下能够对人实现全面的管理,保证社会正常发展和运行。4 .道德和法律能引起强大的社会效应现代社会发展下,纵使是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也会在内心中形成对道德和法律的认识,这就是在长期社会发展过程中,法律和道德对人们的影响。在注重传统、崇尚文明、礼仪、法治的中国社会,道德和法律早已根深蒂固,不可分离。三、依法治国背景下道德与法律之间存在的问题(-)传统道德与现实法律之间的冲突实际上,从法律发展的角度看,多数是基于某种行为不能被道德所容忍并对他人或社会造成危害后的产物,因此,决定了法
9、律同道德之间的特殊关系。例如,2013年南京“六旬父母杀子案”震惊全国,死者周密是邻里村外众人皆知的恶霸,平时欺压乡邻、大骂父母,还染上了毒瘾,对于其种种恶性周父周母中难以忍耐,结束了唯一儿子的生命。法律的严谨性、惩处性明确要求对任何人的任何犯罪行为不予认可,周密的父母必须要面对法律的严惩。但是对于周密的恶劣行为,在判决过程中能不能予以一定的考量。实际上,在法庭宣判前,周密父母所在村民自愿联名上书请求法院予以轻判。在法律中我们又看到道德的影子,周密父母的行为在普通民众看更像是对恶势力的“厮杀”,只不过这场“厮杀”触动了法律的地位。最终周密的父母被判处了五年有期徒刑。从这点可以看出,依法治国背景
10、下,任何人的任何行为都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超越了法律,纵使道德上给予宽恕也不能逃脱惩罚,这也是法治社会治理的根本。在现实社会发展中,道德与法律并不是相互融合的,其发展中存在矛盾和一系列问题。我国自古以来的发展中,道德作为一种人们内心的法律长期存在,在我国道德智商的观念长期存在,导致部分人民群众试图从法律的禁锢中解放出来,跟随内心,随心而动,追求自己的道德,推动道德在社会的大发展和大繁荣。而基于人的个体发展,其推崇的道德并不是全部科学和合理的。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曾经说过,在中国人的内心里,道德法律是外界的,是依照自然而生产自然法律,其以积极的思想强迫人们要相互尊重、相互礼貌,是一种强迫性的道德
11、规则。道德在依法治国背景中,这种对理性思想的宣传,道德引导下一些事情并不是一定要坚持自由,中国的道德不仅是内心秩序的平衡,也是一项政治事务,其规则是通过政府官员、管理者和法律部门制定的。(二)司法实践中道德因素的考量应用问题司法实践以道德因素作为考量标准之一是依法治国下面临的法律和道德之间主要的矛盾点。法律的建立就在于惩处性、公平性,因而才使法律具有权威性特点。如涉及到道德,那么如被大众认可,应当可以在量刑上轻判就难以保障今后司法审判的公正性。而添加道德因素,也招会为法律带上枷锁,使法律过多的被道德所束缚,很难发挥其应有价值。正如南京六旬父母杀子案一样,因被害人周密存在明显的道德缺失,十恶不赦
12、,但任何人没有剥夺其生命的权利,纵使其父母因年龄、所处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困扰,依然要对其行为负责。实际上,这里的司法实践在量刑上已经融合道德因素,予以减刑。但如果这里的受害人无明显过错,犯罪嫌疑人也存在故意杀人情节,那么这个时候会不会因犯罪嫌疑人存在明显悔过而降低量刑,是否同样可以考虑道德在其中的作用,答案是否定的。这样就很容易在量刑方面影响社会中其他人民群众的看法,进而影响道德法律化发展。(三)忽略道德下的法律地位缺失在我国对很多犯罪分子的评价是“知法犯法”、“明知故犯”,其实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这些犯罪分子的心中将法律与道德分离,法律的道德化水平不足,在其内心中并不认同国家已经制
13、定的法律内容。其在社会中的行为依照的是内心尊新的法律,没有遵守法律的道德义务,自然其对待事物的看法依照个人道德基准,忽视法律的作用和尊严。道德主题在个人内心中如果将其道德义务生化,形成强烈的社会道德责任,以道德义务规范自己的行为,知道自己的行为,那么就会成为依法治国的重要推动力量。法律的存在与道德规范并不冲突,通过法律法规可以指定某些特殊的义务,将道德的强迫性与法律的强制性进行有机集合,才是推动依法治国政策发展的关键。对于法律而言,其与道德最明显的不同就在于,法律要求人们都遵守,但人们遵不遵守却不一定。所以,法律以强制性存在,明确规定公民义务与权力,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是坚决不能做的
14、事情,只要做了违背法律的事情就会收到法律的惩罚。法律的缺点在于,法律不能强迫人们在内心里认同法律规范。因此,只要人们的内心信念不服从法律,或者没有真诚守法的自觉性。另外,法律地位缺失主要体现在法律的滞后性和超前性。一方面,滞后性,法律是在出现某种违法行为或新型犯罪后进行相关内容的法律制定,因此,该类事件往往是已经发生,造成社会危害的事件。另一方面,超前性,现代社会发展下,部分法律尚未体现其实质作用,主要是基于法律制定中预见到今后可能在某些领域内发展犯罪违法行为,因此进行制定,因其尚未体现价值,因此,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人民群众误解。四、完善依法治国背景下的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对策(-)明确传统道德与
15、现实法律之间关系明确传统道德与现实法律之间的关系中,首先要明确道德与法律之间是相互融合,互相渗透,法律中包含道德,道德中又包含法律的一种特殊关系。其中法律与道德的两个明显的关系就在于二者具有较强的目的性和相似性,同时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二者又是兼容的。一般情况下,法律禁止的行为,在道德上也会禁止,或接受道德上的签字。法律上鼓励的行为,在传统社会的道德上则会受到表扬和推崇。当前很多道德观念在法律中有比较明显和清楚的界定,很多道德问题是可以通过法律问题进行解决。在依法治国背景下,法律与道德针对人们的不同行为有不同要求。而法律规范能够规范行为要求,道德规范则能够针对人们精神生活和社会行为进行管理。依法
16、治国背景下道德与法律关系应当是相互融合,相互交织,在彼此的范围内保持独立,不能等同,进而才能保障依法治国目标实现,推动中国社会主义道德发展。(二)提升立法、司法、执法中对道德因素的考量道德既然长时间存在于社会各个方面,那么为保障法律和道德之间和谐发展,就应当在法律制定的各个环境融入道德因素,推动依法治国背景下道德和法律发展。首先,在立法上,我国立法主要是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相关立法工作,在进行立法指出,我国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审核,这个过程中主要是由全国人大代表进行投票,我国全国人大代表的选择来自全国各地、各个行业、各个文化水平,因此,人们会基于道德为考量依据,考察法律法规能否被最终立法,这个过程中道德因素俨然成为立法的依据之一。其次,司法,我国司法部门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对于任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