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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郑州工程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审办法(校政字(2023)号)和国家、省、市有关职称评审的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专业技术人员成长规律,改革和完善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克服唯学历、唯项目、唯论文、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原则,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学校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
2、能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爱岗敬业、不断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二、工作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科学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坚持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原则。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两个类型,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不分类型,明确不同类型职称评审条件,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三)坚持规范程序、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审程序,加强评审过程监督,提高评审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保证客观、公平、公正。(四)坚持独立评审、责权统一的原则。评委会在主任
3、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下,在人社部门的指导监督下,依照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评委、专业(学科)组要切实履行评审职责,对其评审结果负责。三、机构职责(一)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纪委、学生处、保卫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组织制定或修订学校职称有关制度;组织学校职称评审(推荐)和聘任工作;组织审核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及参评材料;受理、协调、解答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中的咨询;负责评审方案制定、
4、评委会组建、讲课答辩、组织评审和评审结果备案等。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委员会负责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二)成立监督委员会。校纪委书记任组长,校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监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纪委,成员由基层推委会纪委委员组成。对学校职称评审全程监督,受理职称评审过程中的投诉举报。(三)成立“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级推委会”)和“郑州工程技术学院高校教辅系列职称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辅系列推委会”);学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基层推委会”(以下简称“基层推委会基层推委
5、会主任原则上由党政负责人担任,负责基层职称推荐工作。四、评审(推荐)程序(一)个人申报1 .根据评审标准和评审条件,个人自主申报。申报人员向所在学院基层推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供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和无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有效材料。申报人员提交相关材料时,应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作出承诺,其中编外人员需填写编外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托书。2 .继续教育学院、开放教育学院、中州书院和行政兼课人员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到学科所在学院申报。3 .编外人员委托我校评委会评审的,按在编人员的评审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人才交流中心备案
6、。(二)基层推委会推荐和公示根据学校当年确定的推荐比例,基层推委会对申报人员职称评审材料进行审议并组织讲课答辩(讲课内容为近2年所讲授课程)、综合评定,以实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基层推委会将推荐结果、基层推荐情况汇总表和评审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材料审核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纪委、保卫处分别对学院基层推委会推荐人员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展示结果无异议后,提交校级推委会。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人提交2篇代表性论文(或代表性成果),每篇论文送3个单位外审,有2个未达
7、到(低于60分)者,退出后续评审程序。(四)校级推委会推荐校级推委会对申报人员职称评审材料进行综合审议。按照上级审批的评聘计划进行推荐排序。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五)系统申报、审核公示期间,拟推荐人员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一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一河南职称网一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一职称申报系统一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对申报人所填报的师德师风、任职资格、教学工作量及教学质量、教科研能力与水平、担任辅导员情况等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六)校级评委会评审召开职
8、称评审委员会会议,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专家学习职称政策、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工作纪律等相关文件,明确职称评审要求。与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签订职称评审和保密承诺书。同行专家评议。依据评审标准,评议组专家集中审阅材料,每份申报材料由3名以上同行专家审阅,1人主审,其他人辅审。评议组专家充分讨论、评议,综合评价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二分之一(含)以上,可推荐到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议由主任委员或者副主任委员主持,评议组向职称评审委员会介绍同行专家评议情况,逐一介绍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和评议意见,回答评委提出的质疑。在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充分讨
9、论的基础上,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对照评审标准,独立做出评议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三分之二(含)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未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者补充投票。严禁重复投票。宣布投票结果。主任委员或者主持评审会议的副主任委员宣布投票结果,并会同至少两名评委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加盖职称评审委员会印章。(七)评审结果公示评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南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上传评审会议纪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结果公示,同时通过平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A)评审结果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学校将评审结果和评
10、审工作总结报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并纳入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九)学校聘任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聘任。五、纪律与监督(一)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育部、人社部教师(2017)12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评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二)公布职称评审监督电话,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事项。六、有关说明(一)各基层推委会组织本单位推荐工作,未经基层推委会推荐的人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予受理。(二)推荐、评审环节需根据申报材料
11、,对照职称条件,进行资格确认。(三)为切实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自2023年起,将讲课答辩作为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必要环节,答辩不通过者,不予推荐。具体内容如下:1讲课答辩程序讲课答辩时间限定为15分钟,其中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申报人员根据个人申报专业,通过网上职称申报平台随机确定讲课章节后,在备考室备课,时间为15分钟,期间不得参阅除教材外其他资料。进入考场后,首先进行简要的个人情况介绍,可包括本人教学经历及主要业绩,获奖成果及论文、论著的主要论点、论据,本专业国内外学术、技术上的新进展、新成果等,时间不超过2分钟。评委根据讲课答辩情况做出“通过”或“不予通过”结论,并认真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讲课答辩评议情况表。2.答辩要求以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业务经历等为依据,进行相关问题的答辩。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学术、技术问题的具体办法及教学业务水平。(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市、学校相关文件执行。(五)最终解释权在职称评审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