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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转材料、废旧物资及设备回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废旧周转物资的回收管理程序,杜绝浪费、合理利用、更好对周转材料物资跟踪精细化、程序化、回收物资流转化,对场地材料码放美观化以及出入库手续办理、保管、回收率、奖罚、回收费及其结算程序做出如下规定。第二条 周转材料、回收物资与设备(周转材料、回收物资与设备,以下简称“物资”)的管理职责。第二章职责第三条 机电科是“物资”回收业务的主管部门,设专职管理员,主要负责:1、负责对所有“物资”行使统一管理职能和修复重复利用、修旧利废、交旧领新、制定管理制度,编制回收计划并指定回收单位。2、负责对到库“物资”的接收入库及码放地点的指定及对井下物资跟
2、踪和区队库房回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3、负责对进入回收库的“物资”,按精细化系统分类,做到图标管理,建立明细帐(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所属主机、完好或待修、报废、出入库时间、原使用单位及地点、库存数量等)。4、负责对回收“物资”的报废审定工作,并出具书面材料审定报告,矿领导批准后按公司规定统一处理。第四条经营办是“物资”回收业务的监管部门,设兼职回收监督员,主要负责:1、对回收物资的监督,并配合机电科进行日常检查。每月末对回收物资系统监督和评比。2、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对回收“物资”的报废审定工作。由机电科牵头、经营办、使用单位配合,三方共同审定完成,并由机电科出具书面材料审报矿领导批准后按公司规定
3、统一处理。第三章运行管理第五条周转“物资”验收入库程序1、待回收的“物资”,回收单位按照“物资”的类别,与机电科、供应站库管员取得联系,按照库管员指定的地点码放。否则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及时通告机电科管理人员,机电科管理人员将根据机电管理条例给予处罚。2、放到各库房的“物资”,由回收单位材料员、机电科管理人、库管员三方共同验收,由库管员出具回收“物资”验收入库单,入库单上必须注明“物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物资”现状(完好、待修、报废);最后,三方负责人分别在回收“物资”验收入库单上签字,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供应站保管员、回收单位留存、机电科各一联。3、对于易损件(锚杆、钢带、
4、网片等)、磨损件(截齿、钻杆、钻头、齿座、齿套等)、皮带机中部件(皮带、托短、托辐架、H架、纵梁)、小型设备(防爆灯、电铃、接线盒、按钮等)、液压件(滤芯、高压胶管、接头、油桶)、电器配件(开关插件、电缆插头、中间连接器)、机械配件(滑靴、链条、履带板、销排、销子)等件,由回收单位材料员与库管员直接验收并当时办理入库手续,回收“物资”验收入库单上除没有机电科管理人员签名外,其余内容必须同上(-)的内容相同;验收入库单还是一式四联,回收单位材料员负责把属于机电科管理人员的一联在24小时之内交机电科管理人员。4、在正常工作日正常班(上午8: 00-11: 30、下午2: 00-5:30)之外入库的
5、“物资”,由值班保管进行初验收,办理初验收入库单,各单位材料员在24小时之内到办理入库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库手续,保管员有权按未入库处理,并将情况报矿机电科按有关规定处罚。第六条周转“物资”出库程序1、领用周转“物资”时,应用周转材料领用审批单并签名,审批单上必须注名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用途或使用地点、“物资”现状(新件、旧件、修复件),然后到机电科签批,保管员见到有机电科负责人签字的审批单后方可发放“物资”。严禁无审批单随意发放或者先发放后补票,新的周转物资必须分管矿领导、机电科有关人员签字,方可领用,否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材料员处罚。2、夜间(或中午)急用“物资”时,必须用电话请示机电科管
6、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发放(需打欠条),如电话打不通,可以打电话给机电科其他人员;第二天必须到机电科补办正规手续,否则追究领料人责任。双休日与节假日原则上机电科都要安排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可如上的办法办理出库手续。3、领用回收设备部件与电缆不得随意拆割,特殊情况须经机电科管理人员同意方可拆割,否则被发现后将进行处罚。4、领用“物资”不得随意乱拣(码垛时好坏已分开),如确有必要挑拣的,拣完后将不用的归回原位,否则追究领料人责任。为了配合质量标准化工作,各单位在领用周转“物资”时,按库管员指定的位置装车,严禁随意乱装,凡不按要求装车的,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并及时报机电科,按有关规定处罚,处罚后
7、由领用单位负责恢复原样。如果库管员不及时上报机电科,被机电科管理发现后,要给予库管员处罚。第七条井下“物资”回收1、根据矿内安排,待回收“物资”在回收单位与机电科管理人员核实总量后,由回收单位按照机电科指定回收区域回收到库房,并按照库管员的要求码放好后办理入库单,票据用专用的周转材料回收单。2、回收“物资”中严禁夹带垃圾与煤泥,否则库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立即报告机电科管理人员,将追究回收单位与回收人责任,并严肃处罚。第八条 每月截止25日结清当月所有出入库凭证,机电科及经营办每月与供应站保管对帐一次,机电科管理员人把对帐后库存明细以EXCEL电子表格的形式通过签字后留存,每月底对井下物
8、资同撤和搬家到面遗留情况查阅进行处罚,对交旧领新进行讲法考评,在当月工资中兑现。领导部门签字,一试俩份,一份存档,一份交经营办。各库房分类:天隆库房存放各类焊管、及以下皮带件(不包括机头、机尾)、废铁等。北院库房存放16m2以下电缆、灯具、皮带保护。1140V以下200-400接线盒、出库的配件等。龙门吊库房存放超重物资、1米机头机尾、电缆钩、水管挂钩托架、网片、废皮带、PE管各类高压胶管、总连采刮板机链子、木料类等,供应站存放;各种开关、水泵、一米以上的皮带件和所有的皮带带面10平方以上电缆。第九条 拉运到龙门吊、天隆库、北院、回收库、供应站的“物资”由保管员负责指挥回收单位人员卸货及码放。
9、如果回收单位不按照保管的指挥卸货及码放,须立即通告机电科管理人员,机电科将按照机电管理制度给予处罚。其中,大批量集中回收的管路、皮带件等由机电科管理人员与保管现场指挥,回收单位按机电科和保管的要求卸货及码放。第十条 业务主管人员对回收“物资”的修旧利废工作进行安排。有修复价值的物资委托修理时要办理出入库手续,出入库单必须由机电科管理人员签字.修复件入库后由机电科统一保管并单独建立明细帐。保管员按照要求码放。第十一条 业务管理人员对库存及回收“物资”进行标识,标识名称、规格型号、按图版分部进行码放,开好入库票并注明“物资”(完好、待修、报废、回收单位、精确数量、回撤地点、主机原使用地点)。第十二
10、条“物资”的码放标准1、回收上来的物资,码放必须整齐并归类存放。回收的物资由回收单位自行码放,如不码放整齐,保管员要及时汇报机电科管理人员,机电科将给予回收单位处罚。2、所有入库的“物资”必须分成完好、不完好(待修)、报废三类分别码放整齐,电缆钩必须套成4联码放,159、219焊管由叉车码放,其余都自行码放,要求做到统计数量时直观明确。3、电缆全部盘在电缆盘上存放,电缆俩头五米处必须打号,标识本根电缆长度和编号,电缆盘上挂标识牌,必须有规格、电压等级、长度、完好(或不完好)、报废、原使用单位及地点,一个电缆盘只允许盘一根完好的电缆。第三章奖罚第七条周转“物资”的回收考核1、已明确有回收职责的单
11、位,必须按规定的范围数量完成好回收任务。如果回收数量超过实际工作量,超出的将给予奖励。如果回收的不彻底,将给予处罚。2、不承担回收任务的单位(无配备回收人员)进行回收,按矿规定的回收费奖励标准给予奖励(后附明细表)。3、每月月底统一结算回收费,由机电科回收管理员统一汇总,矿领导审批后报经营办执行。4、按照规定的回收率所折算的数量,回收后的实际数量若超出所折算的数量,所超出的部分按回收费奖励标准给予奖励。5、按照规定的回收率所折算的数量,回收后的实际数量若低出所折算的数量,所低出的部分按原值的100%罚款。6、各单位在指定的回收区域和规定的时间以内没有回收完的“物资”,每发现大件(包括托辐、H架
12、、纵梁、废皮带头子、水管、水管托架)未回收现象,罚款200元/件;小件(包括快速接头、胶水管挂钩楔子、电缆钩楔子、螺丝等)未回收现象,罚款50元/件。7、对于将垃圾(或煤泥)倒入回收库的现象,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0元,并责令其速清理干净,若还不清理,每推迟一天多罚200元;回收“物资”中若夹带垃圾与煤泥,每发现一次罚回收单位(或责任人)200元,并责令其速清理干净,若还不清理,每推迟一天多罚回收单位(或责任人)200元。8、把“物资”回收到库内,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回收入库手续的,每发现一次罚材料员100元,并责令其速办理入库手续,若还不办理每推迟一天多罚材料员100元;私自领用“物资”的
13、每发现一次罚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200元,队长100元、材料员100元,并责令其速办理出库手续,若还不速办理每推迟一天多罚单位200元、材料员200元。无审批单就发放“物资”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材料员100元、保管员50元,如果造成损失的,材料员、保管要双倍处罚,责任人要按照原材料价格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速办理出库手续,若还不速办理每推迟一天多罚材料员100元。9、回收库负责对所有库管员的“物资”的标识,标识的内容为“物资”名称、规格、“物资”现状(完好、待修、报废)、主机或原使用地点(有主机的注明主机即可、没有主机的需注明原使用地点);每发现一台(或件)没有标识的罚回收库相对应的
14、保管员50元,每发现一台(或件)标识内容不全(或漏表)的罚回收库相对应的保管员20元。10、把“物资”回收到库内,保管无故推托不按时办理回收入库手续者,材料员出具书面材料报机电科后,每次罚保管员50元。待回收的“物资”,回收单位按照“物资”的类别,找保管接收,若保管无故推托不及时接管者,回收单位出具书面材料报机电科后,每次罚保管员50元。11、在正常工作日正常班(上午8: 00-11: 30、下午2: 00-5:30)之外入库的“物资”,由值班保管进行初验收,办理初验收入库单;若值班保管无故或故意刁难不给办理初验收入库单者,回收单位出具书面材料报机电科后,每一次罚值班保管50元。12、回收库保
15、管若没有机电管理人员的同意或机电科其他人员的签批,私自发放回收“物资”,每次罚供应站200元。13、在办理回收“物资”入库单时,材料员(回收人员)若不按照规定提供“物资”名称、规格、主机或原使用地点其中的一项,每支票据罚材料员(回收人员)50元。若提供错(或漏掉)其中的一项,每支票据罚材料员(回收人员)20元。14、由回收单位材料员与保管直接验收所办理的回收“物资”验收入库单,回收单位材料员负责把属于机电科管理人的一联在24小时之内送到机电科管理人的手中,过时未送到者每张票罚材料员207L o15、班组精细化管理人员半年核点一次库,如发现帐和库存量不否罚1000元。16、夜间(或中午)急用的“物资”,材料员第二天(或下午)未到机电科补办手续的,每次罚当时的领料人50元。17、领用回收设备部件或电缆未经机电科管理人员同意,随意拆割者按照原部件的价值的2倍处罚。18、领用“物资”随意乱拣(码垛时好坏已分开)者,每次罚乱拣人200员,不按保管指定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