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2018.doc

上传人:w** 文档编号:96519 上传时间:2023-03-06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7.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2018.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2018.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2018.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2018.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2018.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2018.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2018.doc(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上述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的规定,征收滞报金;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第三条 由进境运输工具载运进境并且因故卸至海关监管区或者其他经海关批准的场所,未列入进口载货清单、运单向海关申报进境的误卸或者溢卸的

2、进境货物,经海关审定确实的,由载运该货物的原运输工具负责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海关办理直接退运出境手续;或者由该货物的收发货人,自该运输工具卸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海关办理退运或者申报进口手续。前款所列货物,经载运该货物的原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该货物的收发货人申请,海关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办理退运出境或者申报进口手续。本条第一款所列货物,超过前两款规定的期限,未向海关办理退运出境或者申报进口手续的,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第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口的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货物不得声明放弃。除符合国家规定,并

3、且办理申报进口手续,准予进口的外,由海关责令货物的收货人或者其所有人、载运该货物进境的运输工具负责人退运出境;无法退运的,由海关责令其在海关和有关主管部门监督下予以销毁或者进行其他妥善处理,销毁和处理的费用由收货人承担,收货人无法确认的,由相关运输工具负责人及承运人承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 保税货物、暂时进口货物超过规定的期限三个月,未向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或者其他海关有关手续的;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超过规定的期限三个月,未运输出境的,按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处理。第六条 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属于海关实

4、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范围的,海关应当在变卖前进行检验、检疫,检验、检疫的费用与其他变卖处理实际支出的费用从变卖款中支付。第七条 按照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规定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的超期未报、误卸或者溢卸等货物的所得价款,在优先拨付变卖处理实际支出的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扣除相关费用和税款:(一)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二)进口关税;(三)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四)滞报金。所得价款不足以支付同一顺序的相关费用的,按照比例支付。扣除上述第(二)项进口关税的完税价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完税 价格 =变卖所得价款变卖费用运输费 1+关税率+增值税率+关税率增值税率1-消费税率 实行从量、复

5、合或者其他方式计征税款的货物,按照有关征税的规定计算和扣除税款。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进口货物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其中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应当提交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不予发还;不符合进口货物收货人资格、不能证明对进口货物享有权利的,申请不予受理。逾期无进口货物收货人申请、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还的,余款上缴国库。第八条 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的放弃进口货物的所得价款,优先拨付变卖处理实际支出的费用后,再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所得价款不足以支付上述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的,按比例支付。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扣除

6、相关费用后尚有余款的,上缴国库。第九条 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发还余款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其为该进口货物收货人的相关资料。经海关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应当按照海关对进口货物的申报规定,取得有关进口许可证件,凭有关单证补办进口申报手续。海关对有关进口许可证件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申报时没有有效进口许可证件的,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理。第十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三个月后、海关决定提取依法变卖处理前申请退运或者进口超期未报进口货物的,应当经海关审核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申报。申报进口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的

7、规定,缴纳滞报金(滞报期间的计算,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的第15日起至货物申报进口之日止)。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所列货物属于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烂、易失效、易变质、易贬值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的,海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的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进口货物收货人”,指经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登记或者核准有货物进口经营资格,并经海关报关注册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第十三条 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声明放弃的物品,在海关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海关手续或者无人认领的物品,以及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邮递物品,由海关按照本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1年12月20日起实施。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资料 > 其它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