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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论文8篇汇编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一)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重要窗口,是政府联系群众工作的桥梁纽带,其工作质量的高低,对提升公安机关乃至政府形象、密切警民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等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笔者以某县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存在的问题为研究对象,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社会治理工作尽微薄力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道路上,公安机关对经济社会繁荣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近年来与发展成果同步的社会矛盾也凸显,社会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存在的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影响公安
2、机关执法办案水平的主要瓶颈。一、主要问题(一)全局意识弱。一是基层派出所在工作中各自为阵,为完成个人的考评指标单打独斗,缺乏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的大局意识,造成人力、物力的重复性支出。二是基层派出所干警对基层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如个别派出所在夜间接到110指令后,慢出警、少出警甚至不出警,严重影响全局办案效率。(二)队伍管理差。一是基层派出所负责人对民警的指导、督促、培养缺失。以办理、审查刑事案件为例,流程要经过“民警办案f派出所兼职法制员审查f基层派出所负责人审查f局法制大队审查f局领导审批”的三级审查模式,而实际上,“派出所兼职法制员审查一基层派出所负责人审查”这两个环节没有认真开展,局
3、领导也不可能在“审批”环节对每个案件细阅,导致“局法制大队审查”成了每一个“行政处罚、刑事拘留、逮捕、起诉”案件质量的唯一一道把关,局法制大队有限的人手在有限的审查时间内难以发现大量案件存在的每一个问题。由于案件证据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被发现,导致证据没有及时收集或弥补,时过境迁,严重影响案件质量。二是对基层派出所民警的业务要求不严格,出现个别接警人员用语不规范、要素询问不齐全、地域管辖范围不清楚、工作记录不详细等问题,产生因为出警人员对当地地形不熟悉,出警时走错方向、重复出警、往返出警等现象。(三)制度不落实。一是“公安机关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的规定”没有严格落实。如规定的“将执法资格与评
4、优评先、晋级晋职挂钩”未落实;规定的“未取得中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提拔为内设执法勤务类机构和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未落实。二是调休制度没有落实,民警加班后没有调休,长期疲劳上班。如今年阅兵式前后连续三个星期上班,其它的节假日多数干警加班后也得不到补休,严重影响民警身体健康,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四)业务培训少。单位组织集中培训的机会少,而部门学习流于形式,没有实质开展,能够牺牲休息时间自觉学习的干警占极少数,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后,民警不知道,仍然用旧规定办案,直到问题被局法制大队或检察院审查发现后才开始学习。由于培训少,业务能力差,导致办案程序违法问题、出警后用语不规范产生矛盾升级问题,不仅没
5、有解决好旧矛盾,反而产生新矛盾。(五)办案质量差。一是退查率高。在公诉阶段,退查一次、二次的案件不在少数,久久不能结案,导致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都不满意,严重影响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二是卷宗质量差。如市公安局初查刑事案件卷宗质量时,“某县李道云故意杀人案”得分极低。命案尚且如此,其它卷宗质量可想而知。三是偶尔出现刑事案件侦查活动违法现象。如侦查阶段告知权利义务无手续,过一段时间后当事人到派出所查不到相关记录,出警民警已调走或回忆不起来,引发重访、缠访等问题,也严重影响判决质量。(六)考评不科学。基层派出所除承担民事纠纷调解、户籍管理、经侦、刑侦、治安、禁毒、交通、消防、网络安全等任务外,还要承担
6、电话黑卡治理、一标三实、公路酒驾检查等近20种专项行动,将有限的警力万能化,没有考虑到基层派出所的客观能力。这些任务与考评工作相关,多数是务实的,但一些务虚的工作也必须开展,浪费大量时间。特别是要求民警完成“行政处罚件数任务、刑事拘留人数任务、逮捕人数任务、起诉件数任务”等,不合理,也不人性化,甚至可能催生为了完成考评任务,上报假数据、制造假案等现象。(七)价值观失衡。一是基层派出所民警高付出与低收入、低回报形成价值失衡。表现为工作强度大、工作压力大,而牺牲健康多,陪伴家人的时间少,拿回家的薪酬少、社会及家人对其工作的认可度差等。二是业务要求高标准与民警基本素质、本领不对称形成心态失衡。表现为
7、民警工作常常涉及各种法律、信息化、社会学、自然科学等知识,再加之工作的严肃、激烈、时限要求等高标准,基层民警很难在短时间使自己的素质、本领与需求相对称。三是民警工作高危风险与平淡家庭情感的要求不协调形成心态失衡。警察工作就意味着得罪人,因此其家人面临的未知风险也比常人多,民警可能在单位被领导批评、回家被家人埋怨,产生压抑、抑郁等问题。二、原因分析(一)警力严重不足,是产生问题的硬伤。警力不足导致培训不足、休息不足、培训跟不上等问题。全县12个基层派出所,多数派出所民警只有2至5人,年龄在45岁以上的干警近一半,有时还要抽调一部分骨干力量援甘援藏,本来就有限的办案力量常常捉襟见肘,工作偶尔陷入“
8、瘫痪状态”。多数民警加班多、休息少,身心疲惫,自然导致学习时间少。单位对新进民警的“传、帮、带”工作也难以及时跟上,操作能力与法律知识不足就赶鸭子上架凭感觉办案,单位对老民警的法律知识也没有及时更新。(二)管理不规范,导致有限的资源低效率运转。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充分补充民警数量的情况下,规范化队伍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必由之路。难以落实管理制度,除案多人少的客观因素外,管理层没有严格要求各部门落实制度是导致已有的三级审查制度流于形式的是重要主观原因。落实该制度,可以促进对基层派出所民警的培训及办案质量监督等问题的逐步解决,有效提升各级各部门的运转效率。(三)部分规章制度不细化,导致民警执法时不敢
9、作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公安民警在处理突发事件时很难事先请示领导,只能根据自认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内心确认来处置,但万一产生后果,经当事人投诉、媒体炒作后,执法民警往往容易受到行政处分甚至刑事处罚,而客观上民警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对“后果”作准确判断。如山西省王文军案、贵州省张磊案,经处理后,社会公众及公安队伍对案件的认识分歧大,导致民警心寒,担心执法行为产生意料之外的后果和责任。(四)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导致基层派出所的警力被无限耗费。长期以来,派出所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有效调解各类纠纷,但受群众法制意识等因素的影响,部分群众只要诉求没有得到基层派出所的满意解决,就无休止的纠缠派出所,不知道或
10、不愿意使用法律武器维权,耗费基层派出所大量警力。如某镇李某被张某伤害后,经常到派出所输液滞留,要求派出所为其追医疗费;更有甚者,停尸要求解决赔偿等,严重影响基层派出所正常工作秩序。三、对策建议(一)强化保障,尽快完善警力配置。一是建议增加经费预算和强化经费管理,解决目前存在的部分基层派出所民警出警时自掏腰包问题。二是建议加强公安机关与警校的合作力度,大量定向预定、培养基层派出所急需人才。三是确保每一名出警人员的警务装备,如对讲机、车载台、防暴服、网枪、望远镜等,尽量保障民警的人身安全。四是探索对警务人员家人的保护方式,降低作为“家庭人”和“社会人”的民警的后顾之忧。(-)强化管理,以规范化管理
11、提升基层派出所的执法水平。一是公安机关局领导班子应提升管理意识,树立向管理要效益的意识。二是建议将三级审查制度、调休制度、接处警工作责任追究制等纳入对局领导及基层派出所负责人的考评工作,以此带动培训、“传、帮、带”等工作的实施。三是建议取消不合理考评机制,建立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考评机制。四是细化制度,降低警务人员公务用枪或与执法对象发生肢体冲突后带来的因评价标准模糊产生的难以把握和预料的被处分风险,让有责任心的基层派出所民警敢作为。(三)强化宣传,引导社会公众理解、支持基层派出所的工作。一是要大力加强普法教育,引导群众合理维权。二是对故意耗费基层派出所警力,经教育、劝诫、警告仍然不听的
12、,坚决依法处罚。当前公安民警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二)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一手抓打击、一手抓办案质量,对刑事案件保持严打的同时,始终把执法质量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放在首要的位置,在打击能力提高的同时,执法质量亦如芝麻开花节节提高。但是当前在刑事执法办案环节尚存在不少问题。现就发现的问题、形成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对策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一、存在的问题1、接处警不作为:一是不及时处警,案情就是命令,接到报案后处警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开展工作,而有的处警人员常常是不慌不忙,有的甚至在报警人再打电话催促才出动现场;二是不及时开展调查访问工作,调查访问是刑侦破案工作的起点,
13、是公安机关发动群众、证实犯罪、打击犯罪的有力武器。但有的民警在处警时只是简单地做了一份事主的报案笔录后就坐等现场勘查人员勘查现场结束,不去查访其他目击证人,致使事后找不到目击证人,给工作造成被动;三是携带装备不全,不是缺了录音笔就是忘带照相机,或者是电池没电,给取证及固定证据造成不必要的麻烦。2、不如实立案:立案是侦查的开始,是采取侦查措施、开展侦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诉讼的重要环节。但日常工作中常发现不及时立案、不如实立案、不破不立的现象存在。3、不按法定程序办案:一是违规讯问,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不在专门的审讯场所讯问;二是违规扣押、辨认,有的不办理呈批手续,未经负责人同意或批准就进行扣押、辨
14、认,事后在补办手续;三是拘留、逮捕后讯问简单,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都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此时进行讯问形成全面透彻的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更有证明力和说服力。大多侦查员对此认识不清,往往对24小时内的讯问走走过场,简单地做一下笔录,有时就一张笔录纸的字;4、不及时搜集固定证据:一是取证的目的不明确,有的侦查员在办案过程中取证工作抓不到点子上,在使用证据证明事实的方法和能力与办案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证据未形成锁链,有的侦查员收集证据后缺乏分析、整理,只是简单的罗列,证据间缺乏逻辑性,形不成证据锁链,证明力大打折扣。5、结案处理粗糙:一是法律文书制作粗糙,有
15、的引用法律条款错误,有的涂改处不加盖校对章等;二是法律手续不够完善,如未制作侦查终结报告或制作不规范,起诉意见书词不达意等;三是涉案物品处理不当,有时在移送起诉后对涉案物品不及时移送或不完全移送等。二、存在问题的原因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客观上因案件多、警力少、办案经费短缺、考核不科学等,但是从主观上看有以下几个方面:1、执法理念不到位。少数民警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思想不牢固,表现在办案过程中重实体轻程序、重破案轻办案,先抓人后取证,只取有罪证据,不取无罪证据等,背离了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2、民警素质不到位。一些民警平日忙于事务,不注重业务学习,同时单位对培训抓得不够,主要靠传帮
16、带,致使民警业务素质提高不快,对侦查、取证、审讯等一知半解。3、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未能使案件倒查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落到实处,流于形式。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对于刑事执法办案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各职能部门采取了多种方法在解决之中,如开展新警培训、卷宗抽查评比、固定的政治、业务学习等,以切实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但笔者认为督察部门作为一支专门的监督办量,应当发挥自身的作用,积极开展随警督察、跟踪督察、明查暗访和倒查等多种督察手段、方法,确保刑事执法质量。一是加强对案发初期的督察。通过不定时的开展模拟报警、跟踪接警、事后回访受害人、打防控系统的抽查和通过接受群众信访举报等方法,及时发现查纠民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源头上防止接处警不作为及推诿拖拉现象。二是对立案情况进行督察。主要是检查能否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