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2023年XX县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我县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及温州市民政局有关工作部署,特制订此工作具体方案。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严从实从细排查整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重点聚焦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政策制度不落实、资金管理不规范、救助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优亲厚友等现象,严肃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推动肃风正气,助力我县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二、主要
2、措施(一)高质量完成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特别是在低保家庭新生儿童未及时纳入救助保障、家庭财产及收入超标、服刑人员未取消待遇等方面,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真正做到“销号清零二重点纠治救助对象认定不精准、救助和退出不及时,救助对象赡(抚、扶)养人信息填报不完整,动态管理不到位;特困供养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二)高标准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检查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是否在办理期限内完成审核审批,是否执行渐退政策,是否将低边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
3、纳入低保。检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落实情况,是否完成供养协议签订工作,是否及时将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纳入机构供养。检查新修订的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供养费核算办法落实情况,是否根据复核结果重新计算供养费并及时调整保障类别和金额,是否切实发挥民主评议解决复杂供养问题的作用。(三)着力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定期开展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督查等,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吃拿卡要等问题。检查是否及时掌握救助对象家庭状况变化,按规定增发、减发或停发救助金;对于无法自行支取社会救助资金的对象,是否落实其监护人、委托照料人或本人指定的人员帮助支取救
4、助金;是否有违背救助对象或其监护人意愿,由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或村(居)干部代为持有卡折、支取救助金。(四)持续整治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纠正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走过场、推诿扯皮和敷衍塞责等问题。检查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是否及时受理求助申请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是否向没有自主申请能力的群众提供窗口或上门代办服务;乡镇是否认真开展入户调查和探访关爱,切实了解社会救助家庭的状况和困难需求;是否落实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的备案制度,县民政不定期开展抽查复核,坚决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违规现象。(五)扎实做好社会救助
5、领域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网、电”等信访咨询渠道,及时受理、办理和反馈群众反映问题。进一步规范使用社会救助行政文书,对救助金调整、停发等事项应予以告知,并向救助对象详细解释说明情况。做好重复信访、缠访、闹访等重点信访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引导信访群众采取合法程序和理性方式反映诉求,争取“矛盾不上交”。充分利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合力解决群众诉求。(六)规范做好救助信息公开公示。认真检查纠正低保、低边、特困供养等救助信息公示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要通过宣传栏、官方门户网站、公众号、APP等多样化渠道向广大群众主动公开社会救助法规政策、申请流程、救助标准等,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方
6、便群众申请。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救助对象审核审批信息的公开公示,按规定公布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供养费金额、保障金额等信息,涉及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隐私以及未成年人的信息不予公开。(七)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数字监督作用。依托低收入人动态监测平台,做好民政系统内部殡葬、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信息比对,通过与公安、人力社保、医保等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及时发现社会救助家庭状况变化。产生的预警信息要及时处理,并通过“大数据+铁脚板”线下走访核实,杜绝异地重复纳保,重复享受低保和特困供养、低保和孤儿等待遇,以及死亡人员未按规定在三个月内及时退出社会救助等问题。检查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应用问题,是否有系统账号管理和使用
7、不规范,信息数据填报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跨省协查资料上传不完整、审核不严格等问题。(A)加强综合治理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建立完善与驻民政部门纪检监察组协作机制,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做好社会救助综合治理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线索查处工作。对于发现的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要向驻民政部门纪检监察组或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反映、移交,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做好查处工作。对于通过“信、访、网、电”等信访咨询渠道发现的,涉及侵害群众利益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点问题线索,及时沟通驻民政部门纪检监察组,会同予以督办。(九)做好社会救助复核年审工作。认真落实2023年度社会救助复核年审工作,核对城乡低保、低边对象及
8、其所有家庭成员身份信息、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状况,待遇未变化的,年审表从省大救助信息系统-资料补录上传系统,有变化的提交业务变更。各镇(乡)要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理和审核,对群众有异议的,要严格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做到低保年审工作符合政策、符合情理,群众认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工作安排(一)谋划部署。各乡镇要切实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提升社会救助治理能力重要机遇来抓,于6月底前部署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二)排查整治。710月,各乡镇要围绕重点任务开展全面排查,明确分工、层层落实,上下联动、规范有序的排查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查到位、改到位。要结合审计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和工作中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排摸,举一反三,即查即改。我局将加大对群众信访电话数量多、负面舆情突出的乡镇明查暗访。运用大救助信息系统,不定期抽查各乡镇社会救助工作办理情况(预警处理、审批时限、动态管理、入户走访等)。(三)全面总结。11月各乡镇要对2023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总结,汇总分析排查发现问题、整改治理情况以及取得成效,于11月20日前上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