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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书记法治思想心得体会目录1.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检察理论研究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12. 訚柏:从党的百年法治建设历程中汲取智慧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模范践行者103. 郝树龙:从四个层面深入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114.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花玉军: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深化高质量司法新实践定向领航145. 沛县县委书记吴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彰显特色的依法治县“沛县路径”166. 盱眙县人民法院院长孙宪腾: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现代化法院建设187. 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欣冬: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服务法院创新发展和法治四平建设21
2、8.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书记张安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黑龙江239. 胡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2510. 伊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聚焦林区大转型大改革履职尽责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伊春落地生根2811. 李宏亚:领悟思想伟力续写“两大奇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推动法治青海建设3012. 鼓楼区委书记罗德清: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进法治鼓楼建设生动实践3113. 徐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王子华: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3314. 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书记郭晓锋: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鹤城35
3、15.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石时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3716. 马鞍山市市长袁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3917. 海南省委政法委宋雪峰陈永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法治体系4218. 马鞍山市委政法委书记杨善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马鞍山4519. 哈尔滨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推动新时代哈尔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4820. 哈尔滨市委书记王兆力:为哈尔滨加快振兴发展提供良好生态环境和法治5021.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
4、思想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5222. 宁德市委党校林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与实践创新5423. 滁州市委党校丁德恒: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意义5624. 徐州市公安局局长王巧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建设高水平法治徐州贡献公安力量5925. 张黄元: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提升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6126. 新沂市委书记陈堂清: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创法治新沂建设新局面6227. 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党支部文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涉外法治建设6428. 哈尔滨市委政法委书记梁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哈尔滨”6629.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
5、国: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打造高素质检察铁军6830. 云龙区委书记朱明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奋力开创法治云龙建设新局面7131. 周欣宇: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党的依法执政水平7332. 马鞍山市委书记张岳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开创全面依法治市新局面7833. 徐州市税务局局长徐向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税务实践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税新局面8134. 河海大学王世泰兰州大学王寅: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谱写新时代法治建设新篇章8335. 王顺生:增强“七种能力”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86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检察理论研究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2
6、021年7月6日)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紧盯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和深化检察理论研究,研究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成果不断丰富、力量不断壮大,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理论支持。这两年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发展、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最高检2019年8月专门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检察理论研究的时代使命、基本要求、研究重点等方向性问题,为检察理论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对司法检察工
7、作的新要求,着力加强内设机构改革、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内在规律研究,深化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网络犯罪、企业合规等重大实践问题的理论研究,形成了一批理论联系实际、前瞻性强、指导性好的优秀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三是围绕司法检察实践所需,针对性搭建研究平台,建立网络犯罪研究中心、司法案例研究院,推动检察学研究会在原设基础理论、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3个专业委员会基础上,新设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和案件管理5个专业委员会,打造了一批新型检察智库;四是充分借助外脑,与22家法学院校、研究机构共建检察研究基地,建立与知名法学期刊经常性联络机制,完善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交流机制,积极主动为深化司
8、法检察研究提供数据、案例支持,形成了检察理论建设的内外合力;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为立法、执法、司法,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理论参考、支持。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 是检察官群体、从事检察理论研究人员胸怀使命、辛勤工作、笔耕不辍的结果, 与法学界携手、助推、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广大专家学者始终高度关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积极参与、促进、带动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把火热的检察实践、检察改革和鲜活的检察案例作为推动理论创新、繁荣学术研究的源头活水,深化研究、分析论证、总结提炼,源源不断产生新的研究成果,为新时代司法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问题是工作的导向。
9、对照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检察理论研究总体还是跟不上,理论供给与实践需求不适应,理论研究工作发展不平衡。做好新发展阶段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根本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化、更新理念,锚定正确研究方向,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切实找准理论研究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更加积极主动担当作为,服务、引领与时代同步蓬勃发展的检察实践。一、检察工作身处“变局”之中,检察理论研究必须跟上、适应进而走向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当前,中国大发展与世界大变局同步交织、相互激荡,我国正值全面建设社会主
10、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之时,又逢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叠加,经济社会发展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都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尤其是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高质量发展对高水平法治保障的要求,面对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趋多元多样的需求,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好不好”的问题更鲜明、更突出摆在我们面前。理论是实践的先导、行动的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形势、环境、任务、要求的变化, 使得检察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理论上的支持,以引领、助力检察人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越是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越要在理论上作出回答。实践中的彷徨、困惑
11、,无不与理论建设跟不上有关。每年全国两会, 都有代表委员富有远见地提出建议,希望我们重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研究。尽管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但还没有普遍重视起来。必须看到,近些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司法检察工作快速发展,步幅更大、影响深远。相应的理论总结、阐释、研究远未跟上!比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适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适用与效果评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等, 努力促进国家治理效能提升;针对网络犯罪持续攀升,最高检专设惩治网络犯罪指导组,促进网络综合治理;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位一体综合司法保护试点;依法有序推进企业合规试点,促进“严管”
12、制度化,不让“厚爱”被滥用;改版检察指导性案例,既指导办案又向社会释法;推行“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完善业绩考评机制,促进监督办案求极致,等等。所有这些,作为检察新实践、新举措,社会广泛认同、效果良好。怎样理解这些工作创新是时代大背景下的“应运而生”?怎样做到持续、深化发展?迫切需要从理论上去总结、阐释、论证。在这方面,我们做得还远远不够。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存在的不足,根本还是认识问题、观念问题,没有认清检察理论研究肩负的责任,没有认清理论滞后与实践创新之间的脱节,是更深层、更实质的“跟不上”“不适应”!问题表现在面上,根子在思想、头脑里。一定要正视问题所在、认清责任所在,关键就在“关键少数”
13、!“关键少数” 的认识跟不上,因此组织、推动理论研究工作跟不上。不仅是最高检、省级院, 也包括基层院。哪一级院甚至哪一个院没有研究人才?有无脱颖而出的环境而已!鼓励出人才、出成果的政策还待完善、落实。“意见”强调,“要鼓励研究能力强的同志积极参加年会、培训、申报课题和案例分析研讨。对于高层次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可以采取推荐研修、支持在检察学研究会任职、参加科研成果评奖等方式,为其提供锻炼机会和展示平台。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中, 要把是否有研究能力作为选任领导干部、遴选检察官、择优晋升检察官等级的重要参考,把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作为衡量检察人员绩效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些要求在落实中还有许多不足,“营造
14、更好的检察理论研究氛围”还远远不够! 各级检察院领导都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增强深化检察理论建设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组织广大检察人与专家学者们携手,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检察理论研究,进而引导检察实践产出更优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更好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有力服务、保障。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新时代检察理论研究的正确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是检察理论研究的根本指引。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让检察理论研究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行、发展!(一)深刻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政治性。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当 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
15、法治。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检察理论研究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从理论上深刻领悟为什么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怎样更好地捍卫党的领导。有的同志研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动辄以西方法律、司法制度为坐标。对此,我们首先要有清醒的认识、理性的判断,进而形成坚定的自信!我们抓检察理论建设,首先必须把握根本、认清本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始终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检察理论研究,始终自觉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认识、研究、解决重大检察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独具特色、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规律的检察理论体系。对鼓吹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和言论, 要敏于辨识其本质、要害所在,旗帜鲜明抵制、有力有效批驳,坚决维护理论研究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二)深刻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人民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