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24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24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24年高职升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开展高职升本科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第三条学校概况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三、办学层次:本科四、学校代码:14087五、学校地址:东路六、学校简介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成立于2006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天津财经大学与广东
2、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独立学院模式和机制合作建立的一所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的举办双方实力雄厚,天津财经大学系新中国最早建立的财经大学之一,是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也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和我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集城市更新、能源与基础设施、商业、住宅、教育、医疗、文化、科技、金融等产业于一体的大型多元化企业集团。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坐落于天津市宝城区京津新城,毗邻津蓟高速公路。校区占地面积900亩,办学设施完备。学院管理严格规范,秉持“以学生为本、以质量立校”的
3、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与追求卓越精神、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潜质的应用型人才。第二章招生机构第四条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第五条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其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第六条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专业为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税收学、金融学。具体专业计划数详见天津招考资讯网O或学院招生网站。第七条经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税收学、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50
4、00元,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6人间)。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我市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第四章报名与考试第八条报名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 .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具有本市户籍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 .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高专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2
5、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3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第九条报考我院高职升本科各专业的考生,须完成天津市高职升本科文化考试报名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完成我院专业考试报名手续。专业报名安排详见学院招生官网。第十条考试安排1考试分为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文化考试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专业考试由我院组织。2 .专业考试科目为管理学原理、经济学,专业考试满分200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税收学、金融学专业专业考试内容相同,凡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仅需参加一次专业考试。3 .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官
6、网查看相关事项的通知。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一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在参加天津市文化考试和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以文化考试与专业考试相加的总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十二条平行志愿录取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规定。第十三条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中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或语文基础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
7、绩较高的考生。第十四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第十五条高职升本科招生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第六章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工作第十六条凡符合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条件的考生,由有关单位审查通过后,参加由天津市组织的高职升本科文化统一考试,无需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根据退役士兵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增加20分作为投档总分,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凡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最低文化分数线的考生,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录取。第十七条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
8、员部有关文件精神,从我市应征入伍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完成高职高专学业的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查后,可申请参加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2024年3月退役且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单独组织一次报名,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具体测试办法另行通知。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录取。第七章后续管理第十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及复印件,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二级学院请假,请假
9、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九条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是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目前,学院设有覆盖面达20%以上的多种形式奖学金。第二十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毕业证书上注明“专科起点本科”字样。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我院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我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第八章附则第二H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4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有关高职升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第二十五条专业考试安排将在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24年高职升本科专业课考试报考须知中发布。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网址:E-mai1:电话:邮编:301811地址: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