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要交的税费梳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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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账务处理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要交的税费梳理对于不同组织形式的基金而言,其税务处理不尽相同。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1P)。其中GP对基金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般同时还担任基金管理人,但也存在由第三方担任基金管理人的情况。1P作为基金投资者,以其认缴的基金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所有合伙人通过签订合伙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增值税根据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资管产品管理运营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因此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产生的增值税纳税主体是私募

2、管理人。管理时费一般纳税人6%小规模纳税人3%j%所得税合伙企业本身作为纳税虚体,不缴纳所得税。根据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且根据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因此,在合伙型私募基金取得分红收益时,有限合伙企业本身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但是需要按照分配比

3、例或者实缴出资比例等分配到每个合伙人名下后,再分别以自然人和法人身份各自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需要特别提示的一点是先分后税的分与是否实际分配利润无关,只要合伙企业(私募基金)当年有投资/分红收益应纳税所得额,就应当将应纳税所得额分配到各合伙人名下再由合伙人分别纳税。例如,合伙企业各合伙人约定前三年不对有限合伙企业利润进行分配,但实际第一年就产生了1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此时虽然有限合伙企业并未将利润向合伙人进行分配,但各合伙人仍需缴纳所得税。这里提示各合伙人应当保留好完税证明,待日后真正进行分配时,可作为已经纳税的证据。企业所得税(1)分得股息红利收入法人合伙人会存在一块重复征税的问题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是对于法人合伙人,因为它不是直接投资给居民企业,而是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投资给居民企业项目公司的,税局认为中间有个合伙企业,因此这部分项目公司的分红不属于免税收入,故该法人合伙人还要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合伙型私募基金本身无需缴纳所得税(纳税虚体),但合伙型私募基金取得的这部分股息红利收入分红至投资者(有限公司)层面则需要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分得股权转让净收入合伙型私募基金本身无需缴纳所得税(纳税虚体),但合伙型私募基金取得的这部

5、分股权转让净收入在分红至投资者(有限公司)层面则需要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止匕外,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根据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五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个人所得税(1)分得股息红利收入根据国税函(2001)84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o即合伙型私募基金本身无需缴纳

6、所得税(纳税虚体),但合伙型私募基金取得的这部分股息红利收入分红至投资者(自然人)层面则需要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2)股息红利收入以外的其他经营所得这部分收入主要包括管理费收入、股权转让净收入等,正常情况下,自然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经营所得是需要按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链接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合伙型私募基金本身无需缴纳所得税(纳税虚体),但合伙型私募基金取得的这部分除股息红利以外的其他经营所得在分红至投资者(自然人)层面则需要按535%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除非该合伙企业属于财税(2019)8号文中所规定的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投企业,则可以按照20%扣缴个人所得税。政策链接根据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X财税(2019)8号)文明确: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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