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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方、租赁方及临时工、外来施工、参观等人员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与企业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的安全管理要求,安全管理合同要点,同时,规定了厂内外来施工人员、临时作业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等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2 .管理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与企业相关的承包方、租赁方人员。2.2 本制度适用于外来施工单位进入单位内部施工人员。2.3 本制度适用于聘用短期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实习、代培、临时进厂作业人员。2.4 本制度适用于进厂送货、取货的物流
2、公司人员。3 .责任部门3.1相关方主管部门负责对承包商的确认,对施工过程全程监督管理,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3.2人力资源部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3. 3与相关方有关的部门协助主管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3.4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外来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施工协调、施工合同的签订、施工方案的审核、办理施工项目审批表和施工管理及其他相关事宜。3. 5人力资源部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一级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核,安全资质的审查。3.6 项目所在部门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和二级安全教育。3.7 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的登记手续
3、。4.安全管理要素4. 1外来施工承包方安全管理要求4.6.1 各单位必须对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4. 1.2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取费资格证、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4.1. 3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4.1.4 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4.1.5 实施安全保证条件确认,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
4、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4.1.6 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完毕后,由发包单位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安全管理协议书。安全管理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4.1.7 1.7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需到安技部备案。4.1.8 承包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X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派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X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向乙方介绍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X发包单位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对承包方各级领
5、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一同落实安全措施。X承包方对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全面安全三级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入作业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情况要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存档备案。4. 1.9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派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企业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发包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X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X现场施工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X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发包方和安技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作业人
6、员或妨碍企业安全生产的作业,企业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X承包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其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企业发包方和人力资源部备案。X为加强对承包方进行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企业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若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无不安全因素,无违章违纪等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企业将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100%返还。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违章违纪行为,将按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协议条款规定处罚,在其风险抵押保证金中进行扣罚,并责令进行整顿,若整顿无效,企业有权停止
7、其施工,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4.2 临时工安全管理要求4. 2.1凡在企业内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临时工、合同工必须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由人力资源部签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安全管理、工伤保险、职业病等方面的内容,并同时办理工伤保险。5. 2.2依据人力资源部签订的合同,分别由人力资源部、各用工部门及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作业。6. 2.3临时工(合同工)必须严格遵守企业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安全检查。7. 2.4临时工(合同工)享有企业员工等同的安全权力和义务。凡在企业发
8、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4.3 外来人员的安全4.3.1外来人员主要指在厂区内临时作业的人员,如临时搬运工、实习人员、参观人员等。4.3.2外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和安全培训。4.3.3厂区内临时作业的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必须遵守下列规定:4.3.4所用的施工工具、材料、设备均不得占道,要保持厂区和车间内的道路、通道的畅通整洁。因施工形成的坑、壕、绊脚物等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3.5在作业过程中需动用企业设备设施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4.3.6特种作业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4.3.7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4. 3.8
9、必须遵守修理工艺和施工规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修设备时必须同时维修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保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装置的完好可靠。5. 3.9外来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企业人力资源部和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不符和安全要求必须整改。6. 4考核4. 4.1对承包方、承租方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5. 4.2对临时工、外来人员按厂内职工的安全奖惩规定等同执行考核。6. 4.3经公司领导或人力资源部查出相关方的违章行为,除对相关方实施考核外,还要对其主管或发包方、出租方按安全奖惩规定考核。5.相关记录7. 1AQBZHO16-01供方环境/安全协议8. 2AQBZHO16-0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承包方)9. 3AQBZHO16-03员工安全生产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