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资格复核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生入学资格复核实施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新生入学资格复核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切实维护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高招原则,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每年对全日制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第二条学校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监督、检查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招生办负责协调组织,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分工协助,各院系负责本单位学生入学资格复核工作的执行组织。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第三条复查对象:当年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新生。第四条复查时
2、间:从新生报到之日起两个月以内。第五条复查项目:(-)身份审查。新生报到时,由各院系指定专人负责审查新生身份,填写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登记表并签字。复查主要项目为:录取通知书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身份证照片是否与本人一致、通知书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个人信息是否一致。(二)新生报到统计。由各院系统计各专业报到人数、未报到新生名单。凡请假的新生,学校对其请假缘由、期限做好登记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体检复查。校医院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及建议反馈给学校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校医院提出对体检有异议的新生的初步处理意见,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学校新生体检复查处理决定。
3、(四)身份复查。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在新生报到身份审查基础上,由各院系新生辅导员再次按照录取通知书照片、纸质档案照片、身份证照片和新生本人进行比对,对新生档案逐份审查,包括高考报名登记表、考生体检表、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入党入团材料等。档案中重要事项有改动痕迹的或空白的要认真复查,特别对延期报到的学生要进行重点复查。(五)教务处学籍科对各院系提交的信息做进一步审核,并针对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对于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情况上报学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六条复查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一项原则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各院系和相关部门要加
4、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新生复查的时间要求、项目要求、程序要求开展新生复查工作,及时、准确汇总、上报复查信息和统计数据。(二)密切配合,各尽其职。招生办公室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为各院系提供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和各院系要准确做好复查信息、数据统计工作,按时上报复查结果。(三)明确责任,强化监管。复查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复查中发现问题隐而不报的单位或个人,要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追究其相应责任。资格复查过程中如发现新生身份异常情况,要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进一步核查。第七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避免疏漏。第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由招生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