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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0 MW燃煤电站二次风机技术协议目 录1 总则12概述13 设计和运行条件24 技术要求25 技术标准146 供货范围157 监造188 交货进度209 资料交付进度2010 试验2111 质量保证及服务2212标识、包装、运输与储存2313 保证值及性能验收试验2514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2615 培训2916 设计联络2917 附件及附表30附件A 备品备件清单31附件B 专用工具清单32附件C 热控设备(装置)供应厂家限选名单及技术要求33附件D 进口件清单及国内分包及外购件清单35附件E 二次风机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主要项目36附件F 交货进度38附件G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2、39附件H 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44附件I 大(部)件情况表45附表1 二次风机技术数据表46附件K 电动机要求501 总则1.1本规范书适用于2 x 150 MW工程,循环流化床二次风机及其附属设备,包括二次风机本体及其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买方在本技术规范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卖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主要分包或外购设备的制造商需经买方的确认,买、卖双方有权根据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进行协商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对有关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两者有不同时
3、,按最高的标准要求执行。1.3卖方须执行本规范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4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卖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买方,买方确认。 1.5合同签订后,买方有权根据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卖方在设计上应给以修改,且不增加费用。1.6如有进口设备,其说明书和技术文件,应同时提供英语、汉语两种版本。如有差异,以英语版本为准。 1.7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卖方保证买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1.8卖方应提供能充分说明其卖方案、技术设备
4、特点的有关资料、图纸供买方参考。1.9供货范围包括二次风机本体及其相关附件。详细条目参见本技术部分供货范围的要求。1.10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资料、图纸)和设备铭牌上须有KKS编写,具体标识要求由买方提供。1.11中压系统应为AC6kV三相、50Hz,额定值200kW及以上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AC6kV。2概述2.1 厂址条件 本项目为EPC项目。2.2 水文气象电厂海拔: 26.932.2m (MSL)年平均气压: 1011.2hPa最高环境温度: 36.0平均环境温度: 26.3最低环境温度: 13.6设计温度: 31.91平均相对湿度 84.2%年平均降雨量:
5、 2505.6mm最大日降雨量: 351mm平均风速: 0.9m/s最大风速: 36.0m/s(10m高,3分钟时距,50年重现期)主导风向: NW、W地震参数:Refer to Seismic Indonesian Code SNI03-1726-2002, Zone 3 with maximum horizontal acceleration at base rock is 0.15 g and Important Factor to be considered shall be :1.4 for Building, and 1.5 for Chimney,对于非岩石地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6、为需进行相应修正,根据初步设计的地勘资料:根据Design method of earthquake resistance for buildingsSNI-1726-2002标准,其场地土为medium soil。3 设计和运行条件 项目环境条件2 x 150 MW工程安装地点室外污秽等级III级(暂定)4 技术要求空白处由卖方填写。4.1 设备名称:二次风机4.2 型式及型号4.2.1 型式:单吸、双支撑离心式,叶片型式: 后向型 4.2.2 型号:G6-40-14NO.22F4.2.3 数量:每炉配置2台二次风机,本工程共配置二次风机4台。4.2.4 风机进/出口角度(暂定):120/7
7、5(右旋)(左、右旋各二台,对称布置)4.2.5 运行及布置方式:露天布置,并联运行,对称布置。4.2.6 系统配置本工程二次风机均配置入口消声器设备。电动机、液力偶合器、消声器,带进出口补偿器(非金属)及进口风箱由卖方配套供货。(1)电动机性能参数如下:型号: 功率:1250 kW电压:6kV转速: 1485 r/min效率: 95 %绝缘等级:F级温升考核:B级冷却方式:空冷电动机选用湿热带型(THW型)(2)液力偶合器性能参数如下:型号: 型式:液力勺管调节式输入/输出转速: 1480/1430 r/min传递功率范围: 490-1250 kW调速范围: 370-1430 r/min滑差
8、:3%动作时间:2s效率:97 %旋转方向: 与风机一致 (3)消声器性能参数如下:型式: 立式布置 消声器为立式布置用途:装在二次风机的入口风道,降低其空气动力性噪声,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消声器入口空气温度:540。每台风机消声器通过的正常风量: 1888076 Nm3/h消声器入口压力: -250 Pa消声器外形尺寸(连接风道尺寸暂定1600x2200x5mm): 待定 消声器高度: 待定 m消音器外壁(含加强筋)不超过 待定 消音器安装方式见附图消声器消声量: 30 dB(A)消声器阻力:250 Pa4.2.7 风机参数(1)风机进风以进口风箱的法兰为界(含消声器阻力)
9、,出风以本体出风口法兰为界(2)风机入口介质工作温度:31.91(设计值),35.4TB(TB点按照夏季通风温度)(3)各工况点参数(每台风机):暂定序号项目T.B工况BMCR设计煤种校核煤种1风量Nm3/h1880761549561498342风机全压Pa1652312710123903风机入口压力Pa-250-250-2504风机轴功率kW10986886505风机全压效率%84.7984.9484.986风机转速r/min143012301210注:风机最终参数可能有调整。卖方应明确设计参数的允许变动范围(要求至少应大于5%),买方在设备正式制造前有权在这一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卖方不应增
10、加风机本体设备价格。(4)风机(包括进风箱)全压效率要求85%,风机转速建议不高于1500r/min。(5)距风机外壳1米处噪声:85dB(A)(6)冷却水正常运行值/最高工作温度:2730(7)冷却水工作压力:0.350.45MPa(8)工业水水质:PH值: _6-9_悬浮物:_10_mg/l(正常) _50_mg/l(短时)总硬度:_4.5-12_mmol/l总碱度:_1.0_ mmol/l硫酸根:_6-25 mmol/L导电率:_30-300_s/cm4.3 设备标准4.3.1 对风机性能的基本要求4.3.1.1 卖方必须保证满足买方提出的风机性能设计参数,并能在第2、3节所述的运行条件
11、下24小时连续安全运行,机组年利用小时数7500小时。质保期为24个月。4.3.1.2 在额定转速下,正常工作区域内,风机特性曲线的允许偏差应限制在:(1)在全压升所对应保证点的风量偏差:2%(2)在流量所对应的保证点的全压升偏差:2%(3)在保证点的效率:不得有负偏差(4)轴功率偏差:2%4.3.1.3 卖方应保证风机在满负荷至最小负荷的范围内运行时,工作点均应落在风机设定运行的最小流量点的范围之内,必须避开喘振区域。4.3.1.4 当两台风机并列运行时,卖方应检查每台风机的特性曲线,使风机从正常运行的风量减少至最小风量时的负荷分配偏差在5%的范围内,并能正常并列运行和正常解列。4.3.1.
12、5 每台风机的第一临界转速至少高于最大工作转速的30%。4.3.1.6 风机应具有良好的调节性能。4.3.1.7 风机主轴承应承受机壳内的紊流工况所引起的附加推力,并能长期安全运行。4.3.1.8 风机及其辅助设备,应具有良好的可控性能和合理的运行操作方式,以及就地启停、调试和正常运行及事故情况下所必须的测量、控制、调节及保护等措施。4.3.1.9 风机及附属设备,包括基座和支座在内(含电动机),应能承受所在地区地震力的作用。在设计地震烈度的地震力作用下,设备均能承受并保持结构上的完整性。4.3.1.10 风机的设计,应考虑到稳定工况和不稳定工况下的离心力、压力、热应力、地震力以及风机自重和隔
13、声层重量的同时作用。4.3.1.11 设备的噪声水平应符合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的规定,在距风机机壳外1米处的干扰噪声不得大于85dB(A)。卖方应提供隔音包覆层设计及材料清单,买方负责采购及现场施工。4.3.1.12 卖方应提供最大噪声水平处噪声频谱特性,信频带的中心频率为31.58000赫。4.3.1.13 卖方应明确设计参数的允许变动范围,买方在设备正式制造前有权在这一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卖方不应增加风机本体设备价格。4.3.1.14卖方提供振动监测装置。风机振动在制造厂测定,风机轴承双向振幅不大于0.06mm。在全部的运行条件下风机的振动振速均方根值不大于4.6mm/s。4.3.1.15
14、 风机、电动机之间的联轴器由卖方供货。其轴系及轴承振动由卖方统一归口并负责。4.3.1.16 相同风机的所有零部件,包括备用零部件应可互换。4.3.1.17 风机应有标牌,其内容应包括风机的名称、型号,技术参数如流量、全压、进风温度、风机轴功率、效率、转速、制造厂家、出厂编号、出厂年月等。4.3.1.18 风机成套设计要求(1)风机总体的成套设计由卖方负责,并向买方提供完整的风机总体资料。(2)卖方应负责的风机成套设计内容: 风机的油系统、冷却水系统应进行统一规划和布置,并表明系统中各设备、阀门、管道及有关部件的供货界限。 提出风机总体的热工保护要求,并给出供货范围。 负责风机、电动机的选型及总体的统一配套工作。 风机总体的轴承振动由卖方统一协调并保证。风机总体的隔音措施由买方统一协调并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