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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街道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为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电气火灾技防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街道辖区内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二、治理内容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套牌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销售无证或伪造
2、、冒用认证证书、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气产品等违法行为;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不规范和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施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等行为;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剩余电流保护装辂、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气产品、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三、工作措施(一)严把电器产品质量关口。1严把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关。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查电线电缆、开关插座等生产企业在绝缘材料、阻燃原料、线芯
3、材质、线径等方面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查套牌、贴牌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名单,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质量源头监管机制,提高管理能力,规范生产秩序。2 .严把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电器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电器产品销售质量关。进一步完善电器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
4、市场环境。(二)严查建设工程违法行为。3 .严查违规设计行为。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落实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严查设计单位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的行为,依法追究因电气设计不符合标准规范而导致电气火灾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4 .严查违法施工行为。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电缆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严查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
5、、监理单位的责任。5 .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降低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有关电气及配套产品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电气及配套产品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S)强化使用领域隐患治理。6,强化社会单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剩余电流保护装貉、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
6、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7,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村(居)、社区、住宅小区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貉位貉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整治难度大的区域性电气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可结合政府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推进解决。8.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
7、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人力社保、建设、安监、电力等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完善定期抽查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电气行业相关工种的从业人员配络、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核查人员配珞是否符合要求以及资格证书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提高持证上岗率。(四)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9积极推广安全用电隐患监管服务平台。各地要积极探索加强电气火灾防范的方法措施,固化提升为地方技术标准规定,规范日常管理,提高防范水平。要对“智慧用电”系统进行全面推广,积极推广应用智慧式安全用电隐患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对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24小时在线监测、异常情况短信提醒、掌上巡检电工、定期形成检测报告、远程服务等功能。要在
8、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先行先试,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不断提升企业火灾防范的科技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10 .推广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貉。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在居(村)民家庭、老旧小区推广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络。发动居(村)民家庭、小单位、小场所开展电气安全隐患自查,及时消除电气安全隐患。有条件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电工或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为居(村)民家庭、老旧小区提供电气防火检测服务,为主动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貉的居(村)民家庭给予适当补助。(五)强化安全用电宣传教育。11 .广泛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
9、知识。要充分利用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和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自媒体,广泛播发电气火灾防范知识;要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校园、企业单位、党政干部日常培训内容,提高安全用电意识。12 .全面加强社会舆论引导。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介,制作刊(播)电气火灾防范专题节目、栏目,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曝光无证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引导社会加强舆论监督,推动电器产品质量提高;要加大对“智慧用电”技术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社会单位主动安装应用,提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处貉能力;要鼓励群众举报电气安全隐患,形成全民关注参与电气火灾防治的浓厚氛围。从2023年6月开始至2023年
10、4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7月31日前)。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有关单位、社会单位责任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组织发动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对照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自行组织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S)建章立制阶段(2023年10月至2023年底)。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
11、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系统维护保养及电气检测等方面要求。按规定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器产品和开展电气设计施工的企业单位纳入景宁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定期公布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单位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有关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四)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月至2023年4月)。各有关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成检查组依法开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分阶段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集中处理违法责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电
12、气安全隐患。四、加强领导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人武部长*为副组长,街道安监站人员、消防站人员为成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涉及电气火灾的单位开展大排查、大检查。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分析研判本地形势,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要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织密责任网络,稳步推进综合治理。(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目的和意义,将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发动起来,主动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要集中宣传报道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成效和典型案例,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