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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业指导书/装卸、搬运工安全规程 - 装卸、搬运工安全规程 1 严禁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粉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2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4 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杠棒、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间隔,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5 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6 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
2、超高、宽、长装运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7 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拦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8 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脚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吊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 9 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要坚实平整,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有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0 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不准吸烟。车箱内不准坐人。 11 装卸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
3、站在吊物下面。 12 铁路车辆装运物件,不得超过车厢允许高度和宽度。铁路两侧一米五以内,不得堆放装卸物件,不准在车厢底下或顶上休息。 13 在高拦板车厢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应设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 =作业指导书/载货电梯操作工安全规程 - 载货电梯操作工安全规程 1 使用前进行润滑并检查电气刹车、安全装置及钢丝绳是否良好。 2 电梯不得超载使用。所载重物安放应均衡,载货重心不要太偏心。 3 上下时不得乘人,电梯在上面时,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底层。 4 货物装好后、应关门起动,与对方联络信号系统失灵时,不准使用电梯。 5 载货电梯应指定专人操作及管理,使用后将电源断开。
4、 6 检修或停用时应将电梯落到底层。 7 所没避雷针和接地线要定期检验和检查。 =作业指导书/行车工(天车工)安全规程 - 行车工(天车工)安全规程 1 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 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 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 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挡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
5、0”位。 6 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7 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 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 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1 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
6、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 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 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 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 浇铸前,应先看好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注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 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 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塞垫块卡牢。 18 夜间作业应
7、有足够的照明。 19 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防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20 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 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 (2) 超负荷不吊; (3) 光线暗淡信号看不清,重量不明不吊; (4) 吊车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6) 斜拉工件不吊; (7) 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 (8)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9)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10) 违章指挥不吊。 21 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0”位,切断
8、电源。 =作业指导书/手葫芦安全规程 - 手葫芦安全规程 1 悬挂葫芦构架必须牢固可靠。工作时葫芦的挂勾、肖子、链条、刹车等装置必须保持完好。 2 起吊用的葫芦,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起吊物件时,除操作葫芦的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靠近被起吊的物件。 4 起吊物件时,必须捆缚牢固可靠。吊具、吊索应在允许负荷范围。 5 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负荷应均分担,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6 放下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落下。 =作业指导书/起重卷扬机工安全规程 - 起重卷扬机工安全规程 1 卷扬机操作工在工作前必须检查机件安放益是否妥当牢固,工作场所周围有无障碍。 2 卷扬机
9、在启动前,必须检查钢丝绳、刹车和机件各部分的电气和机械装置、安全附件、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 3 用卷扬机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工具。索具是否完好。操作人员必须听从专人指挥。 4 严禁超负荷吊运。不得将吊物在半空中悬挂。吊物下禁止人员逗留或行走。 5 卷扬机运物吊架不准与载人升降机混合使用。不准乘卷扬机上下。载人在升降机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6 卷扬机在升降极限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两圈以上。 7 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控制开并恢复“0”位,并切断电源。 =作业指导书/电动葫芦工安全规程 - 电动葫芦工安全规程 1 凡有操室的电动葫芦吊必须有专人操作,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 开动
10、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 不得超负荷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 起吊物件时,必须遵守挂勾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 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 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作业指导书/起重挂钩工安全规程 - 起重挂钩工安全规程 1 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炼掌握指挥信号,并遵守行车工的“十不吊”。 2 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
11、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戴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 起吊物件必须捆缚平稳牢固,棱角快口部位应设衬垫,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5 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 不准在起吊件下面停留、行走或站立。 7 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 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距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 9 吊运物件应按规定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面或安全通道上。 10 行车挂勾工统一手势: (1) 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 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 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 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 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 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 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 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 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 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作业指导书/电瓶车司机安全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