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考试卷二第四次达标检测卷附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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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法考试卷(二)第四次达标检测卷(附答案)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张某生前创办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张某去世以后,张某的妻子与成年子女都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那么该企业解散时,应当由谁进行清算?()A、由张某的妻子进行清算B、由张某的成年子女进行清算C、由张某的妻子和成年子女进行清算D、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放,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本案中投资人死亡,又无人继承,所以应由其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

2、算人进行清算。2、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而双方又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其风险责任由。A、委托方承担B、研究开发方承担C、双方当事人合理分担D、双方当事人平均分担【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涉及技术开发合同中风险负担问题。依合同法第338条规定,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双方无约定,又无法达成补充团汉的,由当事人合理分担。故本题选项为C。3、王某把自己的自行车卖给了丁某。但就王某在该车上所另装的车灯之归属,双方出现争执。则该车灯

3、属于谁所有A、归王某所有B、归丁某所有C、由二人共同共有D、归丁某所有,但应给王某适当补偿【参考答案】: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87条规定:有附属物的财产,附属物随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又不违法的,按约定处理。因此,如无特别约定该车灯应该属于丁某所有。4、甲厂向法院诉乙厂不履行合同,要求乙厂赔偿损失90000元,从诉的种类看,甲主张的诉讼请求是何种诉讼A、给付之诉B、确认之诉C、变更之诉D、A和C【参考答案】:A【解析】:给付之诉即请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诉5、中国甲公司进口一批日产空调,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支付。甲公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1年6月10日

4、至6月20日,由承运人所属的“东方”号货轮承运上述货物。“东方”号在装货港外锚地因遇大风走锚与另外一艘在锚地待泊的货轮相撞,使“东方”号不能如期装货。“东方”号最后于8月15日完成装货,船长在接受了托运人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一致的提单,并办理了结汇。由于船舶延迟到港错过了空调的销售季节,给甲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甲公司为此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要求,下列关于承运人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延迟装货是因为不可抗力,因此承运人对延迟不负责任B、承运人的行为是倒签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C、承运人倒签提单是应托运人的要求,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D、承运人的行为是预借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

5、【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的是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问题,签发倒筌提单和预借提单都是对买方的欺诈行为,保函无效,承运人都应当直接向买方承担责任,本题中承运人应当为其倒签提单的行为承杷责任。6、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哪项不符合新公司法的规定:A、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法人独资C、作出增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D、应当编制中期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参考答案】:D【解析】:答案:D.根据第五十八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

6、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知道A对.根据第六十条【公司登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知道B对。根据第六十二条【股东决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知道C对,根据第六十三条【财务报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知道D错。7、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的总经理由谁任免?A、A证券业协会B、B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C、C证券交易所会员大会D、D证券交易所理

7、事会【参考答案】:B【解析】:第一百零七条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一人,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8、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年试卷二第22题)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向张某发问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莱的意见为代理意见【参考答案】:A【考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及诉讼地位【解析】本题公布的答案为A,但我们

8、认为本题没有正确答案。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同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据此,能够申请回避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本案中赵律师、孙律师作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没有申请回避的权利。选项B错误。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

9、、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本题中,赵律师和孙律师作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有权在审判长许可的情况下向作为被告人的张某发问,选项C错误。选项D考查的是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者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他们参与诉讼是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而不是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虽然在委托辩护人中

10、辩护人要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以后才能取得辩护资格,但是辩护人在接受委托以后,则取得了独立的诉讼地位。在诉讼过程中辩护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依照自己的意志,根据对事实的掌握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而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因此,本题中的辩护人赵律师,有权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法律的规定独立发表辩护意见,而不受张某意志的左右。诉讼代理人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代表被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的人,他们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其权限范围来自于被代理人的授权,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的意志从事代理活动。因此,在本题中诉讼代理人孙律师应以其当事人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据此。选项D的前半句表述错

11、误,后半句表述正确,不应当选。选项A是关于何时可以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问题。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时间因公诉和自诉案件而有所不同。刑事诉9、下列有关行政法的说法正确的是:OA、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法律关系B、行政法主要是实体法C、行政法调整方式与行政政策调整方式没有区别D、行政法具有提高行政效率和实现公正的双重功能【参考答案】:D【解析】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故A错。行政法实体法与程序法融为一体,故B错。行政法调整方式与行政政鬃调整方式在性质和调整方法上存在明显区别,故C错。因此D的说法正确。10、周某跟随一名刚从银行取钱回来的妇女,等到该妇女走在一条河边时,周某从其自行车筐中夺

12、过手提包撒腿就跑,抢夺时该妇女摔倒,摔到了河里,该妇女被淹死。请问周某该如何定罪处罚OA、抢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实行数罪并罚B、抢夺罪,从重处罚C、抢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从一重罪定罪处罚D、过失致人死亡罪【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抢夺罪的相关问题。本题主要涉及到抢夺过程中导致被害人伤亡的定罪量刑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11、下面关于单位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OA、甲公司为了在招标过程中中标而对发标单

13、位负责人行贿,构成单位行贿罪,只处罚单位,不处罚其他负责人B、乙单位因私设小金库而被审计机关发现,在审计机关查帐时,乙单位领导A指使会计B将单位账簿烧毁,阻碍审计进行,A与B构成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乙单位不构成犯罪C、丙厂在进行合并清算时,故意隐匿一批价值IOO万元的生产资料,并在资产负债表中作虚伪记载,该行为构成妨碍清算罪,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不处罚单位D、丁厂是用电大户,经厂领导研究决定,让电工对电线相关设施私自进行了改装,从而可以偷用其他单位的电,半年来,偷电金额累计达50多万元,由于无法律明确规定,此行为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厂领导指使电工偷电的行为只能追究直接责任

14、人员的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考点】单位犯罪的处罚机制【解析】A项,刑法第393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故A错误,不当选。B项,刑法第162条之一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我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B错误,不当选。C项,刑法第162条规定,

15、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Ea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裁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本罪不处罚单位,故C错误。D项,这例盗窃电力的行为构成盗窃罪,2002年8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及规定,单住有关人员为谋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贲任人员的刑事贪任。故D项正确。本题选D。12、家住上海的王甲继承其父遗产房屋三间,后将其改为铺面

16、经营小商品。在北京工作的王乙(王甲之弟)知道此事后,认为自己并没有放弃继承权,故与王甲交涉。王甲对此不予理睬,王乙便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受理后,李某向法院主张自己作为被继承人的养子,拥有继承权,并通过法定程序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了诉讼。诉讼中,李某认为自己与王氏两兄弟关系不错,担心打官司会伤了和气,便退出了诉讼。不久,李认为退出不妥,又向法院要求参加诉讼。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和诉讼法理论,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A、作为诉讼参加人,李某不能重复参加本案诉讼B、根据诚信原则,李某不能再参加本案诉讼C、在最后一次庭审辩论终结之前,李某均可以参加本案诉讼D、只有在开庭审理之前,李某才能再参加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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