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措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措施.docx(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措施为了预防和控制建筑工程中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施工单位应重视建筑物室内环境污染的控制。(1)对所有进场材料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检查,确保天放射性指标超标的材料进入工程使用。(2)对室内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须有游离甲醛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合格报告。并选用E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3)采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肢粘剂、水性处理剂须其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合格报告,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确保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游离甲苯二异氟酸配(TD1)(聚氨酯类)含量检测合格报告。(4)室内装修中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禁止使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层处理剂。(5)室内装修采用的稀释剂和溶剂,不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6)不在室内使用有机溶剂洗涤施工用具。(7)涂料、胶粘剂、水性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等使用后,及时封闭存放,废料及时清出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