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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多数当事人第一节第一节 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第二节第二节 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第三节第三节 诉讼第三人诉讼第三人第一节第一节 共同诉讼共同诉讼一、共同诉讼概述一、共同诉讼概述概念:所谓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概念:所谓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含两人)以上的诉讼。 共同诉讼的意义在于:通过一个诉讼程序一并解决涉及共同诉讼的意义在于:通过一个诉讼程序一并解决涉及多数当事人的纠纷或多个纠纷,从而节省诉讼成本,同多数当事人的纠纷或多个纠纷,从而节省诉讼成本,同时避免法院在同一或类似案件的处理上作出相互冲突的时避免法院在同一或类似案件的处理上作出相互
2、冲突的判决。判决。第一节第一节 共同诉讼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特征:共同诉讼的特征: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2.一方或双方为两人的当事人在一方或双方为两人的当事人在同一诉讼程序同一诉讼程序中进中进行诉讼行诉讼 共同诉讼的分类:共同诉讼的分类: 分类依据:分类依据:共同诉讼人之间对诉讼标的关系共同诉讼人之间对诉讼标的关系1.普通共同诉讼(诉讼标的同类)普通共同诉讼(诉讼标的同类)2.必要共同诉讼(诉讼标的同一)必要共同诉讼(诉讼标的同一)第一节第一节 共同诉讼共同诉讼二、必要共同诉讼二、必要共同诉讼 概念概念: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
3、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具有二人以上,具有同一诉讼标同一诉讼标,法院,法院必须必须合并审理合并审理和裁判的共同诉讼。和裁判的共同诉讼。 特征特征: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 2.诉讼标的诉讼标的同一性同一性; 3.共同诉讼人共同诉讼人必须必须共同参加诉讼;共同参加诉讼; 4.共同诉讼人行为具有一致性;共同诉讼人行为具有一致性; 5.法院法院必须必须合并审理、合一判决。合并审理、合一判决。第一节第一节 共同诉讼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的类型:必要共同诉讼的类型:1 1、权利义务共同型:权利义务共同型:根据民事实体法的规定,共同根据民事实体法的规定,共同诉讼人对
4、诉讼标的本来就有共同的权利或共同的诉讼人对诉讼标的本来就有共同的权利或共同的义务。义务。 如:合伙纠纷、共有纠纷、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纠纷如:合伙纠纷、共有纠纷、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纠纷2 2、原因共同型:原因共同型:基于同一事实或法律上的原因,使基于同一事实或法律上的原因,使共同诉讼人之间有了共同的权利或共同的义务。共同诉讼人之间有了共同的权利或共同的义务。 如:共同侵权如:共同侵权第一节第一节 共同诉讼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1.挂靠挂靠2.营业执照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营业执照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3.个人合伙涉诉个人合伙涉诉4.企业法人分立企业法人分立5.借用
5、业务介绍信借用业务介绍信6.遗产继承诉讼遗产继承诉讼7.代理关系的连带责任代理关系的连带责任8.共同财产涉诉共同财产涉诉9.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第一节第一节 共同诉讼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及内部关系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及内部关系 追加:追加:依职权依职权 或或 依申请依申请 牵连性牵连性内部关系内部关系 独立性独立性第一节第一节 共同诉讼共同诉讼1、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的牵连性、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的牵连性(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252条的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中一条的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中一人的行为,须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其效力才及于全体。即采用协人的行为,须
6、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其效力才及于全体。即采用协商一致原则处理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商一致原则处理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2 2)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所作的有利于全体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发生)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所作的有利于全体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发生效力;不利于全体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效力;不利于全体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3 3)共同诉讼人中一人遵守期间,发生诉讼中断、诉讼中止,对全)共同诉讼人中一人遵守期间,发生诉讼中断、诉讼中止,对全体发生效力。体发生效力。2 2、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的独立性、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的独立性共同诉讼人可以实施与共同诉讼无关
7、的行为,如各自委托诉讼代理共同诉讼人可以实施与共同诉讼无关的行为,如各自委托诉讼代理人;同时,各个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能力欠缺,并不影响其他共同诉讼人;同时,各个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能力欠缺,并不影响其他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能力。人的诉讼能力。第一节第一节 共同诉讼共同诉讼三、普通共同诉讼三、普通共同诉讼 概念:概念: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标的是同一种类同一种类,法院认为,法院认为可以可以合并审理合并审理并经当并经当事人同意事人同意的,为普通的共同诉讼。的,为普通的共同诉讼。 普通共同诉讼是是单独诉讼的合并形态 特征:特征:1.诉讼标为同一种类诉讼标
8、为同一种类 2.是数个单独的诉进行合并审理是数个单独的诉进行合并审理 3.是一种可分之诉是一种可分之诉第一节第一节 共同诉讼共同诉讼 普通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普通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1、有两个以上属于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有两个以上属于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2、同属于一个法院管辖,适用同一诉讼程、同属于一个法院管辖,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序;3、符合合并审理的目的,即简化程序,节、符合合并审理的目的,即简化程序,节省时间、费用;省时间、费用;4、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且当事人也、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且当事人也同意同意实体要件实体要件 程序要件程序要件第一节第一节 共同诉讼共同诉讼 普通共同诉讼
9、人之间的内部关系: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的内部关系:1.独立性:任何一个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只对自独立性:任何一个共同诉讼人的诉讼行为只对自己产生效力,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均不发生效力;己产生效力,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均不发生效力;(具体表现:教材(具体表现:教材P.101)2.牵连性: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就案件事实提出的牵连性:普通共同诉讼人之间就案件事实提出的主张或证据往往具有相互支持的作用。主张或证据往往具有相互支持的作用。第一节第一节 共同诉讼共同诉讼 比较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比较普通共同诉讼与必要共同诉讼比较项目比较项目普通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同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
10、二人以上;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法庭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合并处理多数当事人的争议法庭在同一诉讼程序中合并处理多数当事人的争议异诉讼标的诉讼标的同类同类同一同一诉讼请求诉讼请求两个或两个以上两个或两个以上有且仅有一个有且仅有一个法律特征法律特征可分之诉可分之诉不可分之诉不可分之诉是否经当是否经当事人同意事人同意须经当事人同意须经当事人同意无须经当事人同意无须经当事人同意审理和裁审理和裁判方式判方式审理可分可合;分别判决审理可分可合;分别判决合并审理,合一判决合并审理,合一判决处理内部处理内部关系原则关系原则突出独立性突出独立性突出牵连性突出牵连性法条链接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11、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有共同权利义务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发生效力;对诉讼标;对诉讼标的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
12、他共同诉讼人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不发生效力。第二节第二节 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一、诉讼代表人制度概述一、诉讼代表人制度概述概念:概念: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进行诉讼,由人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进行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诉讼行为的人。性质:性质:1.是以共同诉讼为基础的一种群体性诉讼制度;是以共同诉讼为基础的一种群体性诉讼制度;2.同共同诉讼制度一样,具有利用同一诉讼程序解决多数人同共同诉讼制度一样,具有利用同一诉讼程序解决多数人诉讼的难题基本功能;诉讼的难题基本功能;3.同代理人制度一样,具有通过他人
13、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同代理人制度一样,具有通过他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功能。讼义务的功能。第二节第二节 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诉讼代表人的条件与人数:诉讼代表人的条件与人数:1.是本案的当事人;是本案的当事人;2.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具有诉讼行为能力;3.具备与进行该诉讼相适应的能力;具备与进行该诉讼相适应的能力;4.能善意地履行代表职责;能善意地履行代表职责;(诉讼代表人可为诉讼代表人可为2 2至至5 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 1至至2 2人作为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法律地位:法律地位:相当于未被授予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代理人相当于未被授予处分实体权利的诉
14、讼代理人更换:更换:申请申请中止中止协商协商更换更换恢复恢复第二节第二节 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三、诉讼代表人的种类:三、诉讼代表人的种类: 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1、当事人人数众多,即指当事人一方人数在、当事人人数众多,即指当事人一方人数在10人以上;人以上;2、起诉时当事人人数已经确定;、起诉时当事人人数已经确定;3、具有同一的或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具有同一的或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4、当事人推选出代表人。、当事人推选出代表人。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1、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并且起诉时人数不确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并且起诉时人数不确定;2、具有同一种
15、类诉讼标的;、具有同一种类诉讼标的;3、当事人推选出代表人。、当事人推选出代表人。第二节第二节 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程序: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程序:1、由人民法院发布、由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公告2、未起诉的权利人向法院、未起诉的权利人向法院登记登记3、确定确定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首先由已登记的当事人首先由已登记的当事人推选推选诉讼代表人;推选不诉讼代表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中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当事人中指定指定代表人。代表人。4、判决的、判决的效力效力在人数不确定的代
16、表人诉讼中,判决效力及于所在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判决效力及于所有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有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未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的,未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适用该判决、裁定。法条链接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 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