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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俄罗斯圣彼得堡驻青代表处建设项目幕墙设计设计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俄罗斯圣彼得堡驻青代表处建设项目幕墙设计 招标单位: 彼得堡投资置业(青岛)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编号: 20XXG 日 期: 20XX 年 月 日目 录一、综合说明1二、招标文件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五、开标、评标、定标15六、授予合同17七、设计合同18八、评分标准26九、投标文件格式27一、综合说明1、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彼得堡投资置业(青岛)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俄罗斯圣彼得堡驻青代表处建设项目幕墙设计3项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以西、同安路以北4
2、项目规模约20000 平方米的幕墙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5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6招标方式邀请招标7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或具有建筑幕墙专业设计甲级资质8设计依据现行文件及规定、设计条件及要求等9资金来源 自筹10投标价格计价货币人民币11投标语言中文12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14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2、招标说明发标时间20XX年12月 日20XX至12月 日地 点青岛市崂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现场时 间20XX年12月 日地 点崂山区送答疑时间20XX年12月 日11时地 点青岛市崂山区建设工程交
3、易中心取答疑时间20XX年12月 日15时地 点青岛市崂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20XX年12月 日14时地 点青岛市崂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截止时 间20XX年12月 日14时开标时间20XX年12月 日14时地点青岛市崂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范围及承包内容本工程约20000 平方米幕墙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3、工程概况本工程为俄罗斯圣彼得堡驻青代表处建设项目幕墙设计招标,建设地点位于青岛市崂山区,项目投资为2000万元。工程范围主要包括约2000平方米的幕墙工程施工图设计等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4、设计范围4.1建设项目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4、;4.2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编制、效果图绘制及多媒体制作;4.3工程估算、概、预算编制应加盖单位公章。5、设计要求5.1在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在充分调查研究、评价预测和必要的勘察工作基础上,对该工程进行全面、系统、综合、实际的分析论证和评价。提出该工程最佳可行方案,按要求完成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以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划,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需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 5.2、前期工作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5.3、达到建设
5、部颁发的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XX)、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XX)等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并满足分阶段设计图纸使用要求。5.4、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5.5、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等配合服务。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6.1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6.2投标人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与中标后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一致。如确需更换,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否则取消该投标单位投标资格。7、项目班子组成人员7.1各投标人应在商务投标文件中附有负责本项目设计的项目班子人员
6、名单。7.2投标人提交的负责本项目设计的项目班子人员名单应加盖公章、法人章。7.3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项目设计班子人员。7.4中标人必须保证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划报批及现场跟踪设计服务,并派驻能满足现场设计需要的相关专业设计人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为止,如中标人派驻现场设计人员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扣除相应设计费直至解除设计合同。8、投标补偿费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9、踏勘现场9.1 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
7、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10、投标疑问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本次投标有疑问,须招标人解答或澄清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所有疑问以书面形式一式叁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报送招标代理单位,并同时将电子版疑问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E-mail haorui123678126.。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疑问,进行综合答复,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并形成书面文件,统一发给所有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送达的疑问,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10.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答疑时间内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同
8、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0.3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内的所有要求,对招标文件的疑义,以招标人的解释为准。11、投标设计费取费标准11.1本项目设计费计算方法: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的相关规定。1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工程设计所需的设计费及后续服务费以及应支付的税金等。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据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
9、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投标报价。11.3管线综合设计费根据国家收费标准,按实际管线长度、管线种类计算。12、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12.1工本费: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为RMB:200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12.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12.2.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元(大写: 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以电汇的形式提交,交付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所交投标保证金手续不得重复使用,一项目一收退。未提交、未按时提交或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收款人: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青岛银行南京路第二支行账号:80207020XX4070
10、712.2.2只有本工程合格的投标人才能缴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且缴纳人名称与报名时投标人名称应一致。招标单位对于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可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2.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2.3.1本工程中标结果产生后,中标公示期满且无任何投诉,由招标人书面确认,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审核后,即可办理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须凭本单位的收款收据、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原交款收据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2.3.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并办理中标通知书后,经招标人同意,报招投标主管部门审核后,凭本工程的中标通
11、知书、法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具收据原件或复印件,到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2.3.3投标人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12.3.4在任何情况下,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都为无息退还,不包括与其有关的利息或其他类似费用或收益的退还。12.3.5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2.3.6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的;(2)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
12、文件的;(3)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企业资格证明文件、企业业绩等资料);(4)投标人在规定(包括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经招投标监管部门认定有串标、恶意投诉或其他违法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13、投标有效期13.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三十天(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三十天(日历天)内投标文件及其补充部分均保持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在3天内以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做出
13、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二、招标文件1、招标依据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4国家计委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XX年修订本;1.5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1.6测绘工程产品价格;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1.8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1.9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1.10 关于加强青岛市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作规范市场秩序的通知青建发【20XX】26号;1.11其它有关法律、法规。2、
14、招标文件的组成2.1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文件及其它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2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不清楚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两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2.3投标人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资料的正确性进行验证和确认,并对这些资料的解释和正确使用负责。3、招标文件和合同的关系3.1本招标文件是此次招标过程中的纲领性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项目设计合同的依据,并作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组成部分。3.2如果建设过程中因政府要求或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导致项目停建或缓建或增建,招标人、中标人均应无条件执行。如项目停建,本合同停建部分即告终止,招标人按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费用,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违约金;如项目缓建,合同继续履行,工期顺延,中标人因此增加的费用另行约定;如项目增建,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响应,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计取设计费。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