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工程质量保修书甲方:XXXXXXXX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乙方:XXXXXXXX工程公司(施工单位)_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为保证朗诗寓项目精装修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经协商一致就该项目精装修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本施工合同”)项下工程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一条保修期限1.1 本工程免费质量保修期约定为:1.1.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1.1.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墙面、地下室的防水及防渗漏、管道防渗漏为伍年;1.1.3 装修工程为贰年;1.1.4
2、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1.1.5 暖通系统为贰个采暖期;1.1.6 电梯为叁年;1.1.7 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1.2 除以上约定外其他工程内容的保修期限:以双方约定、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甲方的条款为准。均未约定的,按贰年计算。1.3 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备案后6个月开始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对于工程质量出现的永久性缺陷或在保修期内即已存在但尚未暴露的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责任不受保修期限限制。1.4 返修项目返修部位的质量保修期从该返修部位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上述质量保修期重新计算。甲方在首次质保期满
3、结算质量保证金时,有权扣除与返修项目相对应的质量保证金,该质量保证金在相关重新计算的质量保修期届满后再行结付。第二条保修范围2.1 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即乙方在本合同内实际实施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等,均属乙方免费保修范围。2.2 就所有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乙方应认真履行总包责任,督促检查分包方分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统一向甲方验收及交付,乙方承担总保修责任。2.3 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如有)中超出相关规范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合格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
4、要求进行返修。2.4 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业主提出索赔要求,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谈判(包括维修、赔偿等事项)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费用总额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并接受。第三条保修责任及要求3.1 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2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甲方
5、和乙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3.3 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3.4 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乙方应保证所维修项目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3.5 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
6、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第四条维修安排4.1 保修机构设置4.1.1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乙方需成立专门的维修小组负责本工程的维修工作,该维修小组需经甲方认可,其负责人由乙方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4.1.2 维修小组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维修人员满足交付初期的维修需求,并常备相应的材料工具,服从甲方的管理,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4.1.3 房屋向业主交付初期6个月内乙方确保现场有足够人员随时配合维修,交付6个月后根据甲方评估维修情况,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减少维修人员,留守维修人员必须持续到保修期结束;4.1.4 如甲方认为其中的维修人员不能胜
7、任工作或不能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4.2 联系方式4.2.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维修小组成员有效的联络方式(包括固定办公场所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详细联系地址等);4.2.2 甲方或物业公司可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维修事项,且采用其中任意一项均为有效;4.2.3 若维修小组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改变,或维修小组主要人员更换或撤出时,乙方需及时书面通知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维修协调人,乙方承担未能让甲方及时知晓其有效联络方式而造成的各类损失及全部责任。4.3 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或物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
8、,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4.4 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负责清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从质量保修款中扣除;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违约责任5.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构成乙方违约,视为乙方自愿放弃质保金,乙方除应按合同违约条款支付甲方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及第三方利益损失,甲方依法保留追赔的权利。5.1.1 甲方或物业公司向乙方发出维修通知后,乙方拒绝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的;5.1.2 甲方就同一维修事项向乙方
9、发出两次书面维修通知,乙方仍不按约定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不履行维修责任的;5.1.3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甲方无法通知乙方履行保修责任时间超过1个月的。5.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5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但不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且本工程的整体保修责任继续由乙方承担,直至保修期结束。费用的认定可不经乙方认可,由甲方发送书面通知给乙方,同时提供相关责任及费用认定资料,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甲方支付上述费用,每延迟一天,每天按未交纳费用的0.5%收取滞纳金,如下:5.
10、2.1 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限内到现场检查、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出现以上状况均无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延期原因的;5.2.2 如对同一维修事项,乙方经过两次维修仍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5.2.3 乙方的维修方案不满足甲方要求,虽经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修改仍不能满足要求的;5.2.4 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甲方无法正常通知乙方履行保修责任时间但未超过1个月的;5.2.5 因现场维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5.3 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限内报到、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
11、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甲方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罚乙方200-1000元/天违约金。5.4 如对同一维修事项,乙方在维修时限内进行第一次维修后,若未能解决该维修事项,乙方可按维修时限约定进行第二次维修,第二次维修还不能解决该维修事项,则甲方有权按5.2条约定执行,也可要求乙方按维修时限进行第三次维修解决,同时,乙方还需支付甲方每次1000元的质量违约金。5.5 乙方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或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乙方应根据甲方决定支付甲方每次50500元的违约金。第六条其他6.1 质量保修期内,乙方应自行承担其因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或养护义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本工程质量保修
12、金金额以本施工合同相应条款约定为准。乙方所预留的质保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赔偿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时,甲方保留继续向乙方追赔的权利。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足的,以法律手段追偿。在甲方书面确认无质量及遗留问题、且所有瑕疵、缺陷均已修复的前提下,根据合同规定及本保修书约定结算质保金余额。6.2 如因乙方质量原因导致事故或将要导致事故,在乙方抢修工作人员到达之前,甲方可先行采取合理的方式以避免事故损失扩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3 甲乙双方在责任认定上产
13、生争议,如乙方认为是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时,均由乙方提供证据证明其无过错,否则乙方需按本质量保修书约定履行维修义务、承担维修责任。6.4 保修责任鉴定可任意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如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等),任选一种均视为有效。责任鉴定由甲方、乙方共同进行,如乙方不到场核实,甲方进行的鉴定结果仍然有效;若有第三方损失方,则甲方可召集第三方损失方、与乙方共同进行责任鉴定,乙方不到场核实,甲方单方或甲方与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的鉴定结果仍然有效。6.5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甲方有权授权本合同项目的物业管理企业(下称物业公司)享有本保修书项下的甲方的一切权利。物业公司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物业公司和甲方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进行结算,但甲方要求需经物业公司签字认可的,乙方须取得该等认可。6.6 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6.7 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本保修书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保修书为准。6.8 施工合同其他所有附件均适用于本保修书。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地址:地址: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