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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黔东南五州眼科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黔东南五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3年 3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项目北侧现状项目南侧现状项目西侧现状项目东侧现状工程师到现场项目内部环境 工程师现场拍照及周边情况图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2六、结论62附表63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 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4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图附图5 项目位置与凯里麻
2、江城市总体规划关系图附图6 项目与黔东南州“三线一单”管控单元位置关系附图7 凯里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管网分布图附件:附件1 营业执照附件2 房屋租赁合同附件3 声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附件4 业主委托函附件5 业主承诺函附件6 环评中介机构承诺函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黔东南五州眼科医院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 人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经济开发区中昊大道路口温州商贸城301号地理坐标107.8705751,26.5231488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15 专科医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 84- 108.医院841-其他 (住院床位 20 张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 新建 (迁建)
3、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 (选 填)无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选填)无总投资 (万元)500环保投资 (万元)33环保投资占比(%)6.6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 否是:用地 (用海)面积 (m2 )2288m2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文件名称: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2020年修订)审批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2020年修订)的批复审批文号:黔府函2020187号审批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
4、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2020年修订)符合性分析1、发展目标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争先进位、推动跨越”为主基调,以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为主战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增长,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与高端服务业,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和城乡基本生态空间边界,形成合理的城镇、工业、生态空间布局。2、城乡空间结构通过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和现代产业园区的建设带动,引导各级城镇相互协调发展,凯里麻江形成“一城、
5、两轴、三区、多点”的城乡空间发展结构。一城:凯里麻江中心城区。两轴:依托凯麻高速、沪昆高铁以及城市主干道,整合现有发展基础较好的城镇建设区,构建连接开怀新城、凯里老城、苗山侗水、鸭塘、黔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新城、下司古镇、麻江县城、谷硐镇的东西向城镇发展轴;依托余凯羊高速、南北快速,构建连接炉山工业区、滨江新城的南北向城镇发展轴。三区:形成南部特色旅游区、西部民族文化旅游区和北部农业生态区。多点:围绕凯里麻江中心城区周边的主要城镇镇区,是凯里麻江镇体系格局的多点有益补充。3、中心城区结构“一带两轴四片多中心”的组团式城市空间发展格局。沿清水江、巴拉河打造旅游休闲带;以东西向城镇功能拓展
6、轴和南北向产业功能拓展轴两轴;凯里城区片、凯麻新区片、麻江县城片、炉碧产业片为四片,包括凯里老城、苗山侗水鸭塘、开怀新城、高铁组团、滨江新城、麻江县城、下司古镇等多个服务中心。本项目位于凯里市经济开发区中昊大道路口温州商贸城301号,属于凯麻新区片,本项目为卫生行业专科医院,符合基础设施和现代产业园区的建设带动的规划要求,因此,项目符合凯里麻江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要求。 2 其他符合性 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本项目为鼓励类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第29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因此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二、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2022年11月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辽宁等省(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包括贵州省在内的6个省份正式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建设用地用海报批的依据。本项目位于凯里市经济开发区中昊大道路口,租用已建成的温州商贸城商业综合体第三层进行建设,建筑面积2288m2(见附件1),经核实项目所在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清水通道维护区、重要渔业水域、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特
8、殊和珍稀物种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湿地、传统村落和文物古迹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保护价值的区域,符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结论。(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1年黔东南州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和大气环境质量均较好,项目废水和噪声经处理后均不会改变所在环境功能区的质量,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凯里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医疗废物设置医废暂存间暂存,统一交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降低对周边环境影响,因此
9、项目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水和电等公共资源由当地供应,且整体而言项目所用资源相对较小,也不占用当地其他自然资源和能源,不触及资源利用上限。(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内容,本项目属于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不属于该负面清单实施细则禁止或限制发展的行业,不属于该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禁止建设的项目,符合相关要求。详见下表1:表2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符合性分析表实施细则本项目结论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贵州省水运发展规划(2012-2030年)以及乌江流域岸线利用规划等贵州省省
10、管14条河流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的码头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不涉及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任何生产设施以及旅游、生产经营项目本项目拟建地不涉及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岸线及河段范围不涉及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污染环境、妨碍游览和危害景区安全以及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等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核心区不涉及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项目。禁止新建与供水无关的码头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11、不涉及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设置排污口;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有污染物排放的住宿和餐饮、娱乐业场所;设置油库;建设畜禽养殖场,敞养、放养畜禽;建设产生污染的建筑物、构筑物;采矿等排放污染物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不涉及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垦占用、围湖造田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建设其他影响水生生物、水产种质资源生长繁育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不涉及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开垦、填埋以及房地产、度假村、高尔夫球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
12、涉及国家湿地公园不涉及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等事关公共安全及公共利益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不涉及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等事关公共安全及公共利益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留区不涉及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
13、项目。确有必要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废水和污水排放、航运、旅游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建设等可能对水功能区有影响的涉水活动,应当对水功能区水量、水质、水生态的影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不涉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不涉及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及国家对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特别规定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及国家对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有特别规定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不涉及禁止在乌江、赤水河干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及化工项目。禁止在清水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本项目项目不在乌江、赤水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范围内不涉及禁止在已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或者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年版)中规定的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不涉及禁止在全省范围内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布局规划的石化化工、现代煤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