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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脱粒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使用扑克牌方法产生。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台,均作为检验样品,无备用样品。2检验依据表1机动脱粒机产品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喂入装置NY642-20132防护装置NY642-20133紧固件NY642-20134噪声GB/T5982-20175轴承温升GB/T5982-20176空载运转JB/T9778-2018JB/T9777-2018JB/T10749-20187安全标志NY642-2013GB10396-20063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GB/T5982-2017脱粒机试验方法GB103
2、96-2006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JB/T9777-2018半喂入式稻麦脱粒机技术条件JB/T9778-2018全喂入式稻麦脱粒机技术条件JB/T10749-2018玉米脱粒机NY642-2013脱粒机安全技术要求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经检验,本细则中检验依据序号13检验项目全项次合格,并且序号47检验项目中不合格项次不多于2个,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否则,判定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注:每台样机每个检验项目定义为1个项次。出现被检样品本身质量原因导致检验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形时,相关检验项目判为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