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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海洋公园”商品房开发项目(三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广西龙正房地产有限公司编制单位:广西星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6月目 录表一 验收项目基本情况1表二 验收项目建设情况3表三 污染源及污染物处理、排放7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9表五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13表六 验收监测内容14表七 验收监测工况、结果15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16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现状及噪声、固体废物环保设施图;附图4:项目废水、废气处理环保设施图;附图5:噪声监测点位分布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 防城港市环
2、境保护局关于中央海洋公园商品房开发项目(三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环管2010140号);附件3:广西恒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资质认定证书;附件4:检测报告(恒沁)环境检测20180630004号。附表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I表一 验收依据、标准建设项目名称“中央海洋公园”商品房开发项目(三期)建设单位名称广西龙正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迁建建设地点广西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滨海大道南侧主要产品名称商品房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10年12月开工建设时间2013年4月调试时间2018年6月14日验收现场监测时间2018年6月2526
3、日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防城港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广西龙正房地产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广西龙正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11941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314万元比例2.6%实际总概算14191.16万元环保投资580万元比例4.09%验收监测依据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章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3)环保部(原国家环保总局)第 13 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 年 12 月);(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
4、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5)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桂环发2015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2015 年2 月;(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验收监测依据(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8) 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 年2月;(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其修改单);(1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1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
5、J630-2011);(12)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防城港市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央海洋公园”商品房开发项目(三期)环境影响报告表;(2)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中央海洋公园”商品房开发项目(三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防环管2010140号);(3)检测报告(恒沁)环境检测20180630004号。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一、项目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二、项目厂界噪声
6、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表二 验收项目建设情况一、项目概况“中央海洋公园”商品房开发项目(三期)由广西龙正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14191.16万元建设,建设地点位于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滨海大道南侧。“中央海洋公园”商品房开发项目(三期)主要建设内容为3栋高层商住楼(其中7#楼25层、8#楼26层、9#楼28层)及其配套基础设施。本项目地下发电机及水泵房均依托“中央海洋公园”商品房开发项目(二期)工程,“中央海洋公园”商品房开发项目(二期)已对地下发电机及水泵房等噪声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于2018年6月11日获得防城
7、港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龙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央海洋公园”商品房开发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防审批市政交通环保201820号)。本次验收内容主要是对7#、8#、9#楼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本项目环保投资58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09%;项目占地面积13306.91m2,总建筑面积为79280.181m2,商业建筑面积为2057.52m2,绿化面积为4543m2,项目可入住633户,约1624人。2010年12月,广西龙正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防城港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中央海洋公园”商品房开发项目(三期)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12月31日通过防城港市环境保
8、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防环管2010140号。项目于2013年4月施工建设,2018年6月竣工。二、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一)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滨海大道南侧,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14047.00,东经1082158.48。项目东面约400m处为北部湾大道和倒水坳大桥;东北面约50m处为红林海湾住宅小区;项目南面隔路为防城港西湾海域;项目西面为欧景蓝湾住宅小区;项目北面与“中央海洋公园”的二期工程相邻,约80m为“中央海洋公园”的一期工程。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二)项目平面布置本项目主要为7#、8#、9#楼、中心景观广场、小区步行街和停车场。中心景观广场西北
9、侧、东侧、南侧依次为7#、8#、9#楼,商品房围绕着中心景观广场。西侧为小区停车场入口。9#楼南侧为步行街,延伸至小区东南侧。小区总共设置2个消防车出入口,分别位于本项目的西北角和东北角小区北侧。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三、工程组成及建设内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有:(1)3栋高层商住楼,分别为7#楼25层、8#楼26层、9#楼28层;(2)建设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敷设安装生活污水收集管道及雨水管道等;(3)建设机动车地面停车位约210个;(5)完善供水、供电、供气、物业等相关配套措施。四、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本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比详见表2-1。表2-1
10、 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一览表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备注项目位于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滨海大道南侧。项目位于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滨海大道南侧。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项目占地面积为13306.91m2,建设3栋28层高层商品住宅楼,8#、9#商品住宅楼的底层为商铺,总建筑面积为78242.97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63878.14m2,商业建筑面积为2031.14m2,绿化面积为4543m2。项目占地面积为13306.91m2,已建成3栋高层商住楼(7#楼25层、8#楼26层、9#楼28层);8#、9#商品住宅楼的底层为商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9280.181m2,商业建筑面
11、积为2057.52m2,绿化面积为4543m2。项目7#楼、8#楼由环评及批复审批建设的28层分别降低为25层和26层项目总投资1194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4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6%。项目建成后,规划入住543户,将入住人数1738人。项目总投资141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09%。项目可入住633户,约1624人。增加项目投资建设三级化粪池项目已建设三级化粪池用于处理生活污水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安装生活污水收集管道已安装生活污水收集管道,采用暗管布设方式。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设置雨水管道已设置雨水管道,采用暗管布设方式。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停车场,设234个半地
12、下室停车位建设停车场,设地下室停车位,并设有约210个地上停车位停车位已优化完善供水、供电、物业等相关配套措施项目各区域供水、供电设施均以接通,物业管理不断完善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五、项目实际环保设施投资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4191.16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为580万元,占总投资的4.09%。实际环境保护投资见下表2-3所示:表2-3 实际环保投资情况说明投资类别投资项目环评预测投资(万元)实际投资(万元)废水治理施工期简易沉淀池处理建筑污水1212营运期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雨水管道、三级化粪池253280固废治理施工期建筑垃圾及弃土处置1020营运期合理设置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10噪声治
13、理施工期施工场地建设围墙、选用低噪声设备/7营运期设置变配电房的独立机房/5废气治理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降尘措施820营运期设置油烟通道、废气排气管、地下室通风换气系统/40生态园林、绿化面积4543m223178其他环保投资环境影响评价表、竣工验收费用88合计314580水平衡水源及水平衡本项目商铺、居民生活用水引自市政自来水。项目总用水量为335m3/d,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90%计,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301.5m3/d,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平衡图见下图2-1。新鲜水335商铺运营、居民生活33.5301.5防城港市污水处理厂化粪池301.5图2-1
14、 水量平衡图 (m3/d)项目变动情况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要求与实际建设情况相比,项目变动情况为: 将环评及批复审批的建设内容7#楼、8#楼建设28层高层商住楼更改为7#楼建设25层商住楼、8#楼建设26层商住楼;项目只是减少7#楼、8#楼建筑的层数,降低建筑高度,项目性质和地点不发生改变,并且房地产项目以居住为主,无重大环境污染源,不会导致区域环境影响显著变化。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表三 污染源及污染物处理、排放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一、废气(一)废气产生源:厨房油烟、车辆尾气、生活垃圾产生的恶臭。(二)环保治理措施:1.厨房油烟:厨房油烟主要是居民烹饪过程产生的油烟,项目已在楼内设置统一的排烟通道,厨房油烟通过排烟道引至楼顶排放。2.汽车尾气:(1)项目设置地上停车位210个。汽车进出小区排放汽车尾气,其主要污染因子为CO、NO2、HC。项目地面停车位汽车尾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由于汽车尾气为间歇式排放、产生量较小,尾气排入开放性空间,在露天空旷的条件下很容易扩散,浓度积累小,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