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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项目名称: 黑水县芦花镇查拉村罗坝街村农田开发整治及护岸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 编制日期:2021年3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
2、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项目名称黑水县芦花镇查拉村罗坝街村农田开发整治及护岸工程建设单位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法人代表通讯地址黑水县芦花镇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623100建设地点黑水县芦花镇查拉村、罗坝街村立项
3、审批部门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黑发行审202080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o 技改o行业类别及代码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A0519)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E4822)占地面积(平方米)4266绿化面积(m2)/总投资(万元)2845.51环保投资(万元)3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23%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1年10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黑水县位于川西高原东南部、四川盆地西北部的高山峡谷地带,区内山高坡陡,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平均海拔3544m,高差10002000m。黑水河系岷江上游的一级支流,发源于羊拱山东麓。主源奶子沟,自西北向东南流,于马桥接纳由北向南
4、流的打古沟后始称黑水河。黑水县芦花镇查拉村、罗坝街村位于黑水河左岸,受区域气候降雨,地形地貌受汇流条件影响,一遇暴雨,河水猛涨,水量大,流速快,河段两岸常受洪水威胁,淹没两岸大量房屋和农田,威胁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黑水县芦花镇查拉村、罗坝街村土地资源十分紧张,合理的开发、利用、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查拉村的耕地护岸工程已不能满足防汛需求,罗坝街村耕地现状无防护措施,2020年汛期,洪水漫至生产道路、水果基地、蔬菜基地内,直接影响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冲击土地耕作层,影响农业发展,给当地人民的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造成了极大威胁。为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扩大发展用地空间、促进土地
5、集约利用、保证当地居民日常生产的人身财产安全,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拟投资2845.51万元建设黑水县芦花镇查拉村罗坝街村农田开发整治及护岸工程。建设内容为:整理及保护农田300亩,新开发整治农田30亩,提升改造生产作业便道3000m,扩建、加固、新建护岸3000m。项目已取得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黑水县芦花镇查拉村罗坝街村农田开发整治及护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行审20208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本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令建设项目环
6、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的规定,拟建项目属于“四十六、水利:144防洪治涝工程”中的“其他(小型沟渠的护坡除外)”,拟建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委托四川省新尚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开展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见附件1),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及监测工作,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上报审查。二、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扩建、加固、新建护岸建设内容属于“建筑
7、业土木工程建筑业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行业代码为E4822。 本项目整理及保护农田300亩,新开发整治农田30亩,提升改造生产作业便道3000m建设内容属于“农、林、牧、渔业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其他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行业代码为A051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要求,本项目扩建、加固、新建护岸3000m建设内容属于中鼓励类第二项“水利”中的第1款“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的内容,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本项目整理及保护农田300亩,新开发整治农田30亩,提升改造生产作业便道3000m建设内容属于“第
8、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1、农田建设与保护工程(含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农田整治等),土地综合整治”,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3)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0年8月11日出具了关于黑水县芦花镇查拉村罗坝街村农田开发整治及护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行审202080号,详见附件2),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根据以上分析,拟建项目属于鼓励发展的产业,同时拟建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故拟建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的。 2、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 年)
9、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 年)中相关内容,“十三五”期间,加强农业生产设施建设:大规模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开展田土型调整、增厚土层、土壤改良与地力培肥,整治田间生产便道和农村机耕道;四川省将加强渠江等主要江河治理,基本完成“六江一干”(岷江、沱江、涪江、嘉陵江、渠江、雅砻江、长江上游干流)重点河段堤防工程,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完善水文、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山洪灾害防治。“本项目为黑水县芦花镇查拉村罗坝街村农田开发整治及护岸工程,建设内容为整理及保护农田300亩,新开发整治农田30亩,提升改造生产作业便道30
10、00m,扩建、加固、新建护岸3000m,本项目符合其中“岷江重点河段堤防工程”之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要求。(2)与四川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总体要求中提出,防洪抗旱减灾为“十三五”水利发展主要目标之一:健全防汛抗旱指挥决策体系;城镇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明显加强,主要江河和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的防洪能力显著提升,完善山洪灾害综合防御体系;重点区域和城乡抗旱能力明显增强;全省洪涝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控制在 1.1%以内。本项目为黑水县芦花镇查拉村罗坝街村农田开发整治及
11、护岸工程,符合其中“城镇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明显加强,主要江河和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的防洪能力显著提升,完善山洪灾害综合防御体系”的要求。(3)本项目与岷江流域综合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岷江流域综合规划,干流上游以护岸和稳固滑坡体为主;中游以已建的紫坪铺水库为骨干,加强金马河段堤防建设,通过合理调度紫坪铺水库、都江堰灌溉枢纽控制工程、金马河段控制闸工程等,提高防洪能力;下游加强河道整治和护岸工程;青衣江以护岸和堤防建设为主;大渡河以瀑布沟水库为骨干,其它水库配合,通过合理调度,减轻乐山市等城市防洪压力,并根据长流规要求分担长江中下游防洪任务;加强整个流域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及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
12、黑水河是岷江上游右岸的一级支流,本项目为黑水县芦花镇查拉村罗坝街村农田开发整治及护岸工程,属于岷江,干流上游以护岸和稳固滑坡体为主的规划,本项目符合岷江流域综合规划。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 年)、 四川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等各级规划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三、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用地取得了黑水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对黑水县芦花镇查拉村罗坝街村农田开发整治及护岸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的复函(黑自然资函2020215号,见附件3),明确“1.该项目为黑水县芦花镇查拉村罗坝街村农田
13、开发整治及护岸工程,占地面积6.4亩,均为河滩地及未利用地。2.项目性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不在自然保护区内、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不占基本农田。3.该项目属生态治理工程,同意选址于黑水县芦花镇查拉村、罗坝街村。4.该项目使用土地符合黑水县芦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调查,受纳水体黑水河排水段水体功能主要为灌溉、行洪和排污,本项目位于芦花镇查拉村、罗坝街村,本项目不涉及芦花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工程涉及地表水为黑水河,施工区域不涉及珍惜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和仔稚幼鱼索饵场。项目评价河段不涉及保护鱼类和鱼类的产卵场、越冬场和索饵场分布。项目外环境关系介绍:本项目北侧5-17
14、0m处为查拉村、罗坝街村民70余户人口约300余人,北侧0-150m处另有330亩农田(含耕地、果树林)等。南侧紧邻为黑水河,项目南侧50m-100m为芦花镇居民100户,约380人。西侧0-500m为芦花镇居民30户,约100人。东侧紧邻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施工期临时占地包括施工场地及临时渣场。施工场地位于查拉村内空地,距离村民集中区约210m,对施工期对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临时渣场位于汽车站段左岸堤后规划一处弃渣场,该弃渣场距离本工程较近,且土地利用类型为未利用地。综上本项目临时工程的选址合理。表1-1 外环境关系一览表外环境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规模查拉村、罗坝街村民北侧5-1707
15、0余户(300余人)农田(含耕地、果树林)北侧0-150330亩黑水河南侧0-40河流芦花镇居民南侧50-100100余户(380余人)芦花镇居民西侧0-50030余户(100余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东侧紧邻/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不涉及环境敏感区,项目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容;因此本项目选址合理。四、“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信息化的重要抓手,是实施环境空间管控、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的重要手段。1、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位于阿坝州黑水县,根据阿坝州生态环境局2019年9月发布的阿坝州环境质量报告书(2019年),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区;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良好,项目所在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