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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修服务中心建筑类零星维修管理规定为加强和规范维修服务中心对零星维修工程的日常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使维修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结算做到便捷、高效、节约、透明,特制订本规定。一、工程管理规定(一)成立工程安排组维修服务中心成立工程安排组,由维修中心主要领导和工程部有关负责人等同志组成,集体研究决定施工队。(二)工程安排原则不论工程大小,坚持公开原则,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施工队,并认真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安全协议。(三)工程管理方式工程管理以工料全承包(维修中心供应部分主材)方式为主。不预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决算审计,财务部根据审计结果和国家的相关工程造价政策
2、提出资金分配情况,经施工队认定后交维修中心批准后发放。(四)工程施工规定1、在施工过程中,维修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加强对工程质量、工期的管理。对隐蔽工程,必须及时通知后勤管理处、审计处进行现场勘察、确认和验收,签署隐蔽工程验收单和工程量签证单。2、施工队要严格按设计图纸或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如发生不符合质量要求返工造成的损失,费用由施工队负责。3、施工队应做到精打细算,不得浪废维修中心供应的主材。如有浪废主材现象,按实结算材料用量,并从结算款中扣除。4、工程结束时要做到材料、工具、卫生三清,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算竣工。5、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规范施工,如违反
3、维修操作规程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或事故由施工队自行负责。(五)工程结算规定1、工料全承包(维修中心供应部分主材)结算标准。施工队按设计图纸或要求施工后,安装维修中心依照现行学院定额规定进行决算,维修中心供应主材(按决算扣除,若维修中心供应主材出现超支由施工单位承担,在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和施工用水、电费(按定额规定收取)。2、木工、油漆工等不易按定额计价的,可结合市场行情协商解决人工费,但必须要低于市场价。二、工程仓库保管规定1、仓库必须做到防火防盗,安全整洁。2、入库材料必须严把质量、数量关,入库材料要做到分类存放、排列有序,及时开具入库单并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3、仓库物料应按先进先出、用旧存新的原则发放,防止腐烂、变质和积压。出库材料按加权平均法登记入账。4、维修服务中心负责库存物资的定期盘存,并将盘存情况报维修中心,按规定手续做好账务处理,并不定期抽查账实情况。5、工程用物资的采购严格按后勤维修服务中心物资采购暂行办法执行。物资采购中心组负责工程用物资的采购工作。6、安装维修中心负责包装物的回收工作,做好材料使用计划的上报工作(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物资采购中心),积极配合施工人员,解决工地用料,确保工程的正常进行。7、更换下来的废旧材料就统一回收仓库,并报维修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