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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湖北宣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路基挖除非适用材料(含清淤换填)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恩高速第一、二驻地办,一期土建第一、二、四、五合同段:根据建恩高速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路基挖除非适用材料(含清淤换填)工程的施工、验收工作程序,加快工程的顺利推进,经研究,特制定湖北宣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路基挖除非适用材料(含清淤换填)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一五年五月十二日湖北宣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路基挖除非适用材料(含清淤换填)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1、湖北宣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鄂西项目群所有路基挖除非适用材料(包括路基清淤换填、低填
2、浅挖、高填方基底处治、结构物基底换填、路基溶洞处理等,以下简称“挖非”)工程,无论是否与设计文件相符,均按工程变更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包括设计技术变更和费用变更。二、挖非前核查程序所有挖非工程,均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一)施工单位申请施工单位在对现场勘测后对需要挖非的工程对驻地监理单位提出申请,施工单位在上报挖非工程申请前,应明确和完成以下工作:1、在施工单位认为有必要修筑围堰时,该项工作作为挖非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单独计量,也不因此而发生变更。2、必须采取有效排水措施,确保挖非范围无积水。3、本项目以下列条件作为地基挖非工程的界定:(1)粘质土、有机质土天然含水量2液限(处于极软塑或流塑状态),
3、同时天然孔隙比21.5。(2)粉质土天然含水量N液限(处于极软塑或流塑状态),同时天然孔隙比21.0。(3)地基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4、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时除应有相关挖非界定资料外,同时还应附以下相关资料:(1)平面图。绘制挖非平面图,图中须示出挖非地段中线桩号、公路用地范围、平面尺寸、各勘探点位置及淤泥深度。挖非深度及范围采用麻花钻或挖探坑的方法,勘探点密度不少于1点/400平方米,且在挖非范围内均匀分布。(2)横断面图。绘制横断面图,挖非前对原地面线进行实测,并在设计断面桩号的基础上,按照10米一个断面加密绘制挖非前断面。(3)根据平面图和横断面估算挖非工程数量。(4)彩色照片及影像资料等
4、(彩色照片中要求有全景图并需摄入固定参照物,以便于区分不同位置的挖非工程)。(三)驻地监理单位审查驻地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挖非工程申请后,于3天内组织相关监理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对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符合性进行审核,若无需变更予以驳回,若需则一般在7日内完成以下工作并通知项目公司(具体通知各分部):1、对挖非工程(点)区进行复勘,并完成相关试验检测成果资料;2、对挖非工程(点)区平面图及横断面图进行复测、复核结论;3、对挖非工程(点)区的预估工程数量进行复核验算。(四)项目公司核查1、项目公司在收到分部通知后,3天内组织相关单位对变更设计的合理性、变更资料的符合性进行现场核查,若无需变更予
5、以驳回,若需则按则按以下核查内容进行核查,并以现场会议纪要形式明确挖非的内容。2、挖非工程的处理权限(1)挖非工程单处估算金额在10万以内的,由分部组织设计单位、驻地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核查;估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由分部通知工程技术部。(2)挖非工程单处估算金额在10万至20万的,由工程技术部组织计划合同部、设代处、驻地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3)挖非工程单处估算金额在20万至50万的,由分管领导组织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设代处、驻地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4)挖非工程单处估算金额在50万以上的,由主要领导组织工程技术部与计划合同部及设代处、驻地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现
6、场核查。3、现场核查内容现场核查时参加各方应对挖非前原地表进行测量,对挖非范围(平面图)、挖非深度(横断面图)、预估工程量予以确认,并对测量记录表及挖非前现场复核单(格式附后)签字确认。为便于挖非后测量挖非深度,审批单位(部门)须指定有代表性的原地面标志在挖非过程中予以保留。挖非前测量记录表及现场复核单一式六份,施工单位、驻地监理单位、设代处、项目分部、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各执一份。三、挖非后核查程序(一)施工单位申报施工单位在完成挖非工程后,应及时申请验收,在申请验收资料前,需完成如下工作或资料:1、绘制挖非平面图,根据现场实际挖非范围绘制平面图,同时挖非范围不得超过挖非前确定的范围。2、
7、绘制横断面图,挖非前对原地面线进行实测,断面应和挖非前测量断面桩号保持一致。3、挖非工程数量计算表。(二)驻地监理单位复核驻地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挖非工程验收申请后,应在3日内完成完成平面图、横断面及数量复核,并通知项目公司进行现场复核。(三)项目公司核查在收到驻地监理单位通知3日内,由工程技术部与计划合同管理处联合组织分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核查,并签认现场验收复核单(格式附后)。(四)其它事宜1、现场核查时参加各方应对挖非后平面及断面进行核查,并对测量记录表及回填前现场复核单(格式附后)签字确认。施工单位、驻地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各执一份。2、所有挖非段
8、落未经验收,不得进行回填施工,否则不予变更。验收时应明确回填材料及相应工程数量,回填材料在保证基底正常压实的情况下尽量利用路基挖方的适用性材料。3、设计文件已明确回填材料的必须按设计文件执行,设计文件未明确回材料或新增挖非项目的,在批复文件中应明确回填材料。四、挖非、回填工程的变更办理及计量(一)施工单位在某处挖非工程的前、后现场验收程序完成后7天内迅速办理挖非设计变更申报手续,设计更申报资料必须包括现场会议纪要、各方联合签字的挖非前后的测量记录表及现场复核单、挖非后平面图、横断面图(能反映出挖非方量)、试验资料、挖非前后及回填的现场照片等。(二)所有挖非、回填工程均需工程技术部批复下发文(函
9、)件后方可进行费用变更和计量。(三)工程数量在设计变更数量范围内,依实际工程数量可以直接申请进行中间计量支付。实际工程数量超出设计变更数量范围的,必须办理费用变更手续,待费用变更令批复后,才能申请进行中间计量支付。五、其它有关要求(一)所有图纸一律按A4图幅绘制,图框及签署栏应符合规定要求;(二)单处施工作业工点(区)挖除非适用材料(含挖非换填)工程必须按照一次申报的原则申报,严禁肢解;(三)在组织现场确认时,施工单位应组织准备好必要的勘测工具,如5米麻花钻、挖掘机、50米皮尺、塔尺、全站仪、触探仪等;(四)为保证挖除非适用材料(含挖非换填)工程量计量与变更的及时、准确,各单位应严格按本管理办
10、法规定执行,未按本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的挖除非适用材料(含挖非换填)工程,将不予计量;(五)因施工单位排水等措施未到位而造成挖非工程数量增加不予认可;(六)本管理办法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湖北建恩高速公路建始至恩施段一期土建工程(JETJ-1、2、4、5标)施工招标文件、湖北宣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规程及项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数量现场复核单(挖非前)施工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工程名称挖除非适用材料(清淤换填)桩号及部位核查日期年月日计算草图几何尺寸:计算式及结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公司(总监办):工程数量现场复核单(挖非后)施工单位:合同号:监理单位:编号:工程名称挖除非适用材料(清淤换填)桩号及部位核查日期年月日计算草图几何尺寸:计算式及结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公司(总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