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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烟台昕港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2-370612-04-01-52017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武宁街道办事处陡崖子村西工业园内地理坐标Q1度Z1分8.920秒,121度丝分3.12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34“69、通用零部件制造348”建设性质ff建(迁建)改建团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
2、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烟台市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2-370612-04-01-520172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15.00环保投资占比(%)30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I是:用地(用海)面积(?)O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烟台市牟平区中小企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烟台市牟平区中小企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文号:烟牟政发20192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烟台市牟平区中小企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审查文件名称:关于烟
3、台市牟平区中小企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审查文号:烟牟环发201956号1、产业定位符合性烟台市牟平区中小企业园区产业定位为:遵循“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先导性产业、着力提升基础类产业”的原则,园区重点发展医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有色金属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提升建材产业、机械电子产业,建筑业,并逐步培育文化创意、科技研发产业。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牟平区中小企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本项目为烟台昕港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属于C336O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为机械制造配套行业,不在烟台市牟平区中小企业园区规划环境
4、影响报告书确定的不支持园区进入的项目范围内,符合烟台市牟平区中小企业园区产业定位。2、园区规划符合性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武宁街道办事处陡崖子村西工业园内,牟平区武宁镇陡崖子村现有生产厂区内,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项目周围交通便利,市政设施完善。项目在厂区现有闲置空厂房内建设喷漆生产线,并对现有工程进行扩建。根据烟台市牟平区中小企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烟台市牟平区中小企业园区土地用地规划。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要求。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与牟平区中小企业园
5、产业布局符合性见附图2,与牟平区中小企业园土地用地规划符合性见图3o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烟台昕港机械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本项目为烟台昕港机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产品及所使用设备等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项目,属于国家允许发展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项目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烟台市
6、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37号)(2023年6月24H):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河湖岸线、海岸线管理要求;重点管控单元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
7、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武宁街道办事处陡崖子村西工业园内,不在烟台市生态保护红线内,属于烟台市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应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本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见附图40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2018年修改单;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表水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地下水
8、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H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中“筛选值”限值。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项目所在区域配套设施较为完善,所用资源主要为水和电等,均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水和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根据关于印发烟台
9、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烟环委办202310号),本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如表所示。表本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境控元称环管单名管控单元分类与本项目相关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ZH37061220008宁道点控元武街重管单堇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生态保护红线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一般生态空间严格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位符合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2.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
10、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集约高效发展。于烟台市牟平区中小企业园区,符合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符环境风险防控1.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园区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
11、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重大危险源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企业应按要求实施重污染天气减排计划;本项目涉及油漆、稀释剂等危险品,不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应根据项目特点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土壤: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开发效率土地资源利用要求。2 .自然保护区内禁止使用煤、煤砰石、燃料油本项目土地资源利用符合要求;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符合(重油和渣油)、石油焦、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值的柴油、煤油等高污染燃料。综上,本项目符合关于印发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烟环委办202310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
12、析见下表。表12本项目与烟政发20237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属性/区域控度管维清单编制要求与本项目相关准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3年版)禁止准入事项。符合烟台市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8、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碎、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淀粉、鱼粉、石材加工、钢铁、火电和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符合国家
13、产业政策。符合31、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本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武宁街道办事处陡崖子村西工业园内,不处于生态红线内。符合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
14、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染排管控污物放r污染物允许排放量1、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本项目属于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
15、工、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为登记管理,拟建项目建成后,企业应及时在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符合16、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2、新建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使用水、电等清洁能源;本项目喷漆过程采用干式喷漆柜,调漆、喷漆、晾干等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有组织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