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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订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的公告(股转公告(2023)201号)为进一步完善挂牌公司分类监管,满足市场投融资需求,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进行修订,现予以发布。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首次分类结果将于6月第二个周五后的下一交易日对外公布。2015年3月18日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同时废止。特此公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5月22日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202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反映挂牌公司经济活动特点,规范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工作,根据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国上市公
2、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为分类对象。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行业分类情况进行统计、评价、分析及其他相关工作。其他机构在进行相关工作时可自愿使用,但非强制适用。第二章行业分类结构与代码第四条本指引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将挂牌公司的经济活动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其中,在制造业门类下设置次类作为辅助性分类,并可根据实际使用需要与其他行业的门类平行使用。第五条门类代码用一位拉丁字母
3、表示,即用字母A、B、C依次代表不同门类;大类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O1开始按顺序编码;中类代码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两位为大类代码,第三位为中类顺序代码;小类代码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三位为中类代码,第四位为小类顺序代码。当大类、中类不再细分时,代码补“0”直至第四位。制造业次类在门类后加一位字母表示,按顺序依次编码。具体分类结构与代码见附件。第三章分类原则与方法第六条按照自上而下的原则进行分类,首先从最高层门类开始判断公司的行业类别,然后在该门类下判断公司的大类行业类别,依次按照上述判断方法直至小类。第七条以挂牌公司营业收入、毛利润等财务数据为主要分类依据,所采用的财务数据为经符
4、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或重大资产重组备考财务报表的数据。第八条当挂牌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原则上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当挂牌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同时另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30%且毛利润比重大于或等于50%,可以申请划入另一业务的对应行业。在实际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下,挂牌公司在申请划入另一业务对应行业1年内,不得依据本款规定再次提出行业变更申请。第九条当挂牌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按以下原则划分行业:(-)只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和毛利润比
5、重均大于或等于30%的,划入该业务对应行业。(二)有两类及以上业务的营业收入和毛利润比重均大于或等于30%,若某一类业务毛利润比重大于或等于50%的,划入该业务对应行业;若不存在任何一类业务毛利润比重大于或等于50%的,划入营业收入最高的业务对应行业。(三)有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30%,且没有一类业务毛利润比重大于或等于30%的,划入营业收入最高的业务对应行业。第十条不能按照上述分类原则确定行业归属的,根据挂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主要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构成判断行业归属。归属不明确的,划为综合类。第十一条对涉及国家宏观调控以及监管要求的重点行业,综合评估各方面因素审慎确定挂牌公司
6、行业归属。第四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十二条全国股转公司统筹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工作,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本指引,对本指引进行解释,对外发布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结果。第十三条全国股转公司建立与挂牌公司的日常沟通机制,就行业类别划分及变更情况征求挂牌公司意见和建议。第五章分类流程第十四条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按照月度更新和定期维护两种方式进行,依据挂牌公司公开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年度报告、审计报告、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公告,最终分类结果由全国股转公司确认。(一)对于新挂牌公司和发生并购重组等重大事件的挂牌公司,进行月度更新。对新挂牌公司,依据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及审计报告进行行业分类;对于发生重
7、大事件的挂牌公司,依据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等相应公告进行行业分类,分类工作于发布公告当月完成。(二)对于其他挂牌公司,依据公司最近一年年度报告进行定期维护。第十五条行业分类具体时间安排:(一)对于月度更新行业分类工作,全国股转公司在每月第二个周五后的下一交易日公布上个月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结果,在此之前完成上个月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预分类,与公司沟通以及对异议公司的确认工作。(二)对于定期维护行业分类工作,全国股转公司于6月第二个周五后的下一交易日公布行业分类结果,在此之前完成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预分类,与公司沟通以及对异议公司的确认工作。第十六条遇节假日或重大事项,挂牌公司行业分类工作进程可相应后延。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