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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百色市领导关于校园安全工作要求,有效解决当前校园安全面临的实际问题,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全市校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有效解决校园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校园安全经费,加强法治教育、校园管理和安全防范建设,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发现整改安全隐患,压紧压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实现校园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校园周边风险动态清零、矛盾纠纷动态清零,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二、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
2、导向,集中整治以下突出问题。(一)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国家标准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公治安(2023)1711号)要求落实不到位、专职保安员配备不足、校园不封闭管理、技防建设不达标、“护学岗”机制没有落实、常态化治理不到位等问题,因地制宜解决在校门没有划定放学缓冲区域、校园周边车辆乱停乱放、校园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等问题。(二)学生伤害事件防范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到位,特别是9类重点管控人员、5类纠纷以及因校外培训、校内经营场所等相关政策变化可能出现的矛盾冲突,项目征地、土地侵占、住房建设、铺面出租、校园欺凌、学
3、生意外伤亡、原民办代课教师、政策调整等方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到位,重点人员管控不到位;分类建档、动态跟踪、差异化监管和教育不到位;防范欺凌和暴力行为责任没有压实;预防性侵害工作落实不到位;重点场所巡查不到位等问题。(三)交通安全事故防范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性不够、针对性不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管控不到位,农村地区客运服务供给力度不够、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落实不到位、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等问题。(四)学生心理健康问题。集中整治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10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形势下学生突出心理问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教体艺厅函(20
4、23)50号)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心理健康教育源头管理、过程管理、结果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五)食品安全问题。集中整治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落实陪餐制度,食堂食材操作空间环境卫生较差,食材采购、验收、加工、储存及留样等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校园周边流动摊点证照不全、卫生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六)法治教育问题。集中整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不按要求配备、学校道德与法治课没有按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没有统筹道德与法治教师培训工作、中小学校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工作部署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七)常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学校宿舍管理不到位,没有专职宿舍管理员,没有完善门卫值班制度和巡逻制度等;学校项目建设
5、、教职工待遇、后勤服务保障、信访积案等处置不及时;学校预防网络沉迷教育和手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八)溺水事故防范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防范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溺水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水域巡查管理不到位、学生全时段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三、整治措施及步骤(-)组织筹备(2023年4月26日前)。各相关部门开展动员部署,建立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启动集中整治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二)深入查纠整改(2023年5月31日前)。1开展自查自纠。4月26日至5月15日,各部门各学校对照全区校园安全集中整治问
6、题清单(详见附件1),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问题底数,分析原因,实化整治举措,实施销号管理,狠抓问题整改。2.开展交叉检查。5月16日至27日,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交叉检查,交叉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人员由教育、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人员组成,组长由派出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每个检查组至少4人,交叉检查以明查暗访为主、座谈汇报为辅,交叉检查要实地检查各高中、各初中、各小学(含教学点)、各幼儿园。(三)全面总结提升(2023年6月30日前,并长期推进)。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及时总结集中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治本措施,尽快补齐制度短板,推动构建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四、工作要求
7、(一)健全完善落实机制。各部门要把校园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带头分析研判本地安全风险隐患,牢牢把握校园安全工作主动权;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对校园安全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各学校要认真履行平安校园建设的主体责任。(二)健全完善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和及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政法、教育、公安、宣传、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协作配合,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不断提升防范风险能力水平。(三)健全完善保障机制。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明确归口负责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
8、专门机构,完善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学校要健全保卫组织,按照规定配齐保卫人员,保障日常校园保卫、校内巡逻和安全检查有序开展。财政部门要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合理需求,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四)健全完善宣传机制。以此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建立完善校园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到第一时间监测、第一时间收集、第一时间处置,避免在校园安全问题或事故发生后引发连锁反应、形成负面舆情。(五)健全完善考核机制。政法委、应急局要组织做好平安平果考核问效,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发挥好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严格落实平安校园各项部署要求。要健全完善挂牌督办、督导检查、督查通报、限期整改反馈和“回头看”等工作制度,落实考核奖惩、通报约谈、跟踪问责等措施,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六)开展结对治理。市直有关部门与乡镇、各学校开展结对治理,由单位负责同志带队实地指导集中整治工作。(七)及时总结汇报。请各检查组于5月28日前完成检查,并将情况书面汇报报送市教育局安稳办,市教育局负责汇总各检查组情况形成书面汇报于5月30日报送市政府办公室(重大问题第一时间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