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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魏都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工业“1355”、服务业“一赋四培”发展目标,围绕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同时,在区政府领导下,商务局联合产业集聚区、发改委、科工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等有关单位建设完善我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制定如下方案:一、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库分类完善招商引资拟签约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坚持“量质并举、以质为先的原则,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对入库项目实行跟踪报送,区商务局对项目库架构进行完善,在项目总库基础上建立三个子库:即意向项目库、在谈项目库、成熟项目库,对各单位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汇总整理,按照项目类型进行分类。二、建立定期
2、报送机制报送单位每月第一周周五前将上月拟签约项目库报表报送区商务局,重大在谈项目或急于落地项目可随时报送,随时召开联审会,随时入库。三、建立月联审机制每月第一周周五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发改、科工、财政、商务、环保、税务、自然资源、规划、土地收储中心、产业集聚区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项目报送单位等,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综合论证并通过联审后,对符合项目库条件的由区商务局统一汇总入库,并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等要素基本落实的项目和前期工作充分的重大产业项目优先入库。入库项目要求:1围绕全区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有市场前景、条件较为成熟的项目进行科学谋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调查、研究、分
3、析项目的投资条件、资源情况,确保全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 .选择范围:围绕魏都区“五大园区”、“六大片区”的开发建设为主体,针对电子电气、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以及引进高层人才、知名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各类招商引资项目。3 .工业项目:区外投资者在魏都区新建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额150万元以上,符合高质、高端、高效及“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项目。4 .服务业项目:区外投资者全年对区本级财政贡献度达到50万以上的金融、保险、证券交易企业,企业总部、中介
4、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企业;电子商务、软件开发、信息服务、推广应用等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新兴服务业企业。四、建立考评奖励机制根据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数量、成熟度、质量以及纳入项目库的项目数、出库率等内容,纳入招商引资目标考核体系,实行综合绩效考评,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联合谋划、包装、申报入库的项目,可以重复计算纳入考核。魏都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大统筹我区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效能,明确招商引资主体责任,提高项目入区质量,增强招商引资的科学性、规范性,做到科学招商、精准招商,结合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组织机构及组成人员建立魏都区招商引资联席
5、会议机制,联席会议总召集人由区长担任,召集人由常务副区长和主管副区长担任,成员为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政数局、区科工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旅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工作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司法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区规划设计中心、区国土收储中心、魏都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三国文化产业园管委会、曹魏古城指挥部、魏都投资公司、区供电服务部,各街道办事处。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发改委主管产业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负
6、责同志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相关工作。二、联席会议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以引进重大项目落地为核心,明确招商主体责任,凝聚招商合力,完善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制度和招商引资考核制度,创新招商方式,建立全区统筹联动协调工作机制,实现全区资源、信息共享。(二)召开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协调论证会,研究拟定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可行性较强的项目并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审定拟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租赁集体建设用地30亩(含)以上及租赁厂房、办公用房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重大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三)督促、指导和检查全区各招商主体开展招商引资
7、和投资促进工作,组织、策划、开展全区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对投资促进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四)拟定并向各成员单位分解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五)加强招商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投资促进体系建设和投资促进人才的引进及培训工作。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负责组织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督促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进行信息反馈。(二)负责定期统计分析招商项目资源信息,汇总形成项目库并定期更新完善、分类跟踪,根据可行性高低分为甲乙丙丁四类,并进行动态管理,推进项目签约落地建设进程。(三)在拟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租赁集体建设用地10亩(含)以上及租赁厂房、办公用房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企业进入本区时,组织相关部
8、门进行会商,提出准入初步意见,并报请联席会议审定。(四)对招商主体单位提交的符合准入标准的占地类项目,在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前,项目单位应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以下相关材料(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周期以及上缴税收的承诺书、项目产值能耗和水耗的分析报告及承诺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投资者身份证明和资信证明文件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自接到上述材料10个工作日内,组织区内相关部门进行会商。确有必要进行专家论证的,在部门会商后15个工作日内,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项目准入意见。(五)对联席会议批准准入的项目,负责协调将其纳入区级绿色审批通道,加快项目审批进程。对投资亿元(含)以上的重大项目或年区
9、财政贡献额200万元(含)以上的重点企业,由县级干部具体分包派专人负责协调跟进。(六)协调解决已签约项目落地过程中面临的困难问题。(七)负责组织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A)完成联席会议承办的其他事项。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 .区商务局工作职责研究确定全区招商引资年度工作意见、工作目标、重点招商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全区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研究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可行性和相关政策,做好项目准入评审;研究审定年度招商引资考核结果,确定招商引资评先评优、项目奖励等事项;确定重点招商项目的跟踪服务责任区级领导和责任单位,提交联席会审议。2 .其他成员单位工作职责(1)区委办: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将招商引
10、资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2)区委组织部:负责在全区范围内选调招商引资人才;负责对招商引资人员进行考核考评、奖惩;(3)区政府办: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评;(4)区发改委:参与招商项目评审,并提出意见;规划招商引资项目产业布局;申报落实招商引资企业的国家扶持政策;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立项批复等承接服务工作;负责查处和通报破坏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参与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考评、奖惩;(5)产业集聚区:考察对接洽谈招商项目;参与招商项目评审,并提出意见;承接招商引资项目落地;(6)区司法局: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的审核把关;(7)
11、区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参与招商项目评审,并提出意见;(8)区生态环境局:参与招商项目评审,并提出意见;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监督等承接服务工作;(9)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区规划设计中心、区国土收储中心:参与招商项目评审,并提出意见;确保招商引资项目规划和土地供应;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地矿勘察报告、选址用地意见、用地调规和红线图等承接服务工作;(10)区科工局:考察对接洽谈招商项目;参与招商项目评审,并提出意见;做好招商引资企业承接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招商引资企业的挂点帮扶工作,协调解决企业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和组织实施
12、国家、省、市、区工业、科技、信息化等方面的项目申报,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衔接协调招商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11)区市场监管分局:参与招商项目评审,并提出意见;负责招商企业准入行为、退出行为的全程监督管理;做好招商引资企业产品许可证的审核、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注册商标的管理、知识产权申报等承接服务工作;申报落实招商引资企业的国家扶持政策;(12)区文广旅局:负责文化旅游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开发、策划、包装、建设工作;负责文化旅游招商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对接、洽谈工作;参与招商项目评审,并提出意见;负责文化旅游开发落户项目的手续代办、要素保障等服务工作;(13)区住建局:负责城建领域商引资项目的
13、信息收集、对接、洽谈工作;参与招商项目评审,并提出意见;负责招商项目的报建手续代办、要素保障等服务工作;(14)区税务局:参与招商项目评审,并提出意见;做好招商引资企业承接服务工作;(15)区应急管理局:参与招商项目评审,并提出意见;(16)区供电服务部:参与招商项目评审,并提出意见;负责招商企业的电力设施、供电服务保障;(17)区教体局、卫健委、政数局、金融工作局、三国产业园、曹魏古城指挥部、魏投公司:参与涉及本单位本行业招商项目评审,并提出意见。魏都区招商引资工作考评机制为改进招商方式,拓宽招商渠道,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现提出以下工作机制。一、目标任务围绕我区三大主导产业,把
14、握资源优势,深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实施重点招商,致力引进一批大项目和战略投资,实现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新突破。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围绕三大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开展专题招商,通过招大引优,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壮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区发改委、商务局、科工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产业集聚区、各国有投资平台公司等部门每年至少引进8亿元以上项目,区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卫健委、供销社、商管中心等部门每年至少引进3亿元以上项目,其他区直及驻区单位每年至少引进3000万元以上省外投资项目,我区利用省外资金、境外资金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街道办事处、区
15、直及驻区单位一并纳入考核。二、组织领导成立魏都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科工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环保局、税务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三国文化产业园管委会、魏都投资公司等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三、奖惩考核年初由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年终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单位项目引进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提请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进行排名,按照魏都区促进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及奖励激励创新实施办法对招商引资排名及利用省外、境外资金上报数据
16、排名靠前的分别给予奖励,对排名后三名的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四、奖励条件第一条设立500万专项财政资金,用于招商奖励。第二条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公开奖励条件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第三条年终考核项目必须是当年招商引资项目或上年以来开工建设,资金到位率达到30%以上。第四条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从境外、省外、市外引进的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国资本,不包括政策性资金;实际到位资金是指引进资金已实际到位并形成实收资本或固定资产;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予奖励。第五条对各区直及驻区单位当年度争取到区级以上、不需要区级财政配套的资金,由区财政局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的1%作为办公经费给予奖励。第六条招商引资项目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引进资金的来源及投资人的确认证明材料(项目合同、投资协议、身份证明等);银行进帐单、设备发票及设备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