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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学府路易涝区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建设单位: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单位:黑龙江翰林兴淼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23年3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学府路易涝区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责任页(黑龙江翰林兴淼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批准:王立新(企业法人)核定:王宝利(总经理)编写:姓名职称参编章节、内容或任务分工签字王立伟工程师第3、4、5、6、7章彭德兴高级工程师第1、2章、附件及、附图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学府路易涝区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项目概况位置位于佳木斯市桦南县桦南镇,项目区沟道1起始地理坐标:东经13032,38.68
2、13032,39.88,北纬461340.84461319.83”;沟道2起始地理坐标:东经1303140.0913032,17.13,北纬461446.73,461432.95。建设内容对原有2条排水沟道清淤护砌,治理沟道总长1651m,沟道中新建沉砂池1座;重建排水管线150m0建设性质改建总投资(万元)600土建投资(万元)487.61占地面积(hm2)永久:1.65临时:0.96动工时间2023年11月完工时间2023年11月土石方量(万?)挖方填方借方余方2.462.210.25取土场本项目未布置取土场弃土场本项目未布置弃土场项目区概况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地貌类
3、型平原区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800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200项目选1止(线)水土保持评价本工程选址(线)不存在重大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预测水土流失量水土流失总量为85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52to防治责任范围(hm2)2.61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防治标准等级东北黑土区一级标准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10士持施水保措工程措施施工场地防治区:*表土剥离3OOm3,*表土回覆3OOm3,*恢复耕地(Uhm?。临时道路区:*表土剥离200m3,*表土回覆200m3,*恢复耕地(Uhm?。植物
4、措施沟道工程区:播撒草籽0.4hm2;施工场地区:全面整地,播撒草籽0.08h;临时道路区:全面整地,播撒草籽O29hm2;临时措施管线工程区:坡面压实800nr。,施工场地区密目网苫盖及拆除687m2,编织袋装士拦挡18m3。临时道路区:密目网苫盖及拆除562;编织袋装土拦挡32.4n?。工程措施1.6植物措施0.66临时措施2.02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万元)独立费用建设管理费0.05水土保持监理费5.0设计费6.0总投资20.39,其中新增18.79编制单位黑龙江翰林兴淼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代表人王立新法定代表人张振芳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
5、清镇绿岛家园40号楼地址佳木斯市桦南县桦南镇新兴路29号邮编155699邮编154400联系人及电话王立新/联系人及电话贾海彬/电子信箱电子信箱1综合说明11.1 项目概况11.2 编制依据31.3 设计水平年5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51.5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5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71.7 土流失预测结果71.8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71.9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91.10 结论102项目概况112.1 项目基本情况112.2 项目组成及工程布设112.3 施工组织132.4 工程占地152.5 土石方平衡162.6 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172.7 施工进度
6、182.8 自然概况183项目水土保持评价223.1 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223.2 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233.3 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294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304.1 水土流失现状304.2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304.3 土壤流失量预测314.4 水土流失危害分析364.5 指导性意见375水土保持措施395.1 防治区划分395.2 措施总体布局395.3 分区措施布设425.4 施工要求446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476.1 投资估算476.2 效益分析537水土保持管理567.1 组织管理567.2 后续设计567.3 水土保持监理577.4 水土保
7、持施工577.5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581、单价分析表2、关于黑龙江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学府路易涝区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华发改发202311号)3、专家同意意见附图:附图1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学府路易涝区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学府路易涝区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一)附图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学府路易涝区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图(二)附图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学府路易涝区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水系图附图5佳木斯市水土流失现状图附图6佳木斯市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图附图7分区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图附图8临时堆土场防
8、护措施设计图1综合说明1.1 项目概况1.1.1 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必要性鉴于学府路区段在桦南城市规划和城市布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学府路的排水设施现状及不能满足桦南县城市的发展需要,完善该区域排水防涝设施具有实际意义。现状学府路段降雨时雨水排放不及时,会造成路面积水、影响交通质量。因此,有必要对排水防涝系统进行完善,保证在降雨时有效收集汇水区域内的雨水并及时排放至下游受纳水体,解决该区域的排涝问题。本项目排水防涝设施完善后,将发挥及时有效的排水防涝功能,避免该区域低洼处汇集过多雨水造成洪涝灾害,从而保护区域内农田、房屋等,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综上所述,为全面贯彻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政
9、策,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2)项目概况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学府路易涝区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位于佳木斯市桦南县桦南镇,项目区沟道1起始地理坐标:东经1303238.68-13032,39.88,北纬46o13,40.84461319.83;沟道2起始地理坐标:东经130o340.0913032,17.13,北纬461446.73,461432.95。原有排水沟清淤护砌2条,新建建筑物1座,重建排水管线150m。项目组成包括沟道工程和管线工程。本项目施工用电由桦南镇供电部门引接,柴油发电机备用,给排水系统、交通运输等均依托于佳木斯市桦南县桦南镇现有设施,施工便利,建设条
10、件较好。工程总占地面积为2.61h,利用原有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5hm2,新增临时占地0.96hn?,占地类型为耕地、交通运输用地和未利用地。本工程动用土石方总量为4.67万m3,其中挖方共计2.46万m3,填方共计2.21万m3,弃方0.25万m3,弃方用于沟道管理范围红线内低洼地,用于平整土地,平整场地面积0.4hm2,平均厚度0.5m,施工结束后无永久弃渣产生。本工程拟于2023年11月开工,2023年11月完工,总施工期13个月。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87.6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60%中央预算内资金,40%县财政配套资金。本工程建设未涉及拆迁安置或专项设施改(迁)
11、建工程。1.1.2 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2023年3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学府路易涝区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已取得桦南县发展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学府路易涝区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第(桦发改发202311号),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学府路易涝区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一初步设计说明书己由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本项目为后补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设单位委托黑龙江翰林兴淼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开展本项目
12、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编制工作。项目组对工程前期设计资料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对项目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及水土流失与防治现状等进行了调查,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于2023年2月编制完成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按照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实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制管理(试行)的通知(黑水规发(2023)1号)要求,2023年3月8日,建设单位桦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聘请省级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1名专家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学府路易涝区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函审,项目组根据
13、方案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完善,2023年3月中旬提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学府路易涝区段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1.1.3 自然简况本项目地势较为平坦;气候类型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3.6,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23mm,集中在6-9月份,最最大冻深为2.0m,多年平均风速为33ms,主导风向为SWo土壤主要为草甸土,植被类型为草甸植被,林草覆盖率为5%o根据黑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确定佳木斯市桦南县属东南部山地丘陵水质维护保土区,区域植被属小兴安岭张广才岭完达山阔叶红松林区,水土流失属水力侵蚀,土壤侵蚀强度为轻度。土壤侵蚀模数为800
14、tm2a;项目区处于东北黑土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200tkm2a0根据黑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项目区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项目建设不涉及其他水土保持敏感区。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25颁布,2010.12.25修订,2011.3.1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颁布,2014.4.24修订,2015.1.1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修订,2004.8.28施行,2019.8.26修正);(4)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2017.12.27通过,2018.3.1施行)。1.2.2部委规章I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5.30水利部令第5号公布,2005.7.8水利部令第24号修改,2017.12.22水利部令第49号第二次修改);2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第28号令);3 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水利部令第49号,2017.12.22)o1.2.3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