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因火灾发生的原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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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因火灾发生的原因外因火灾发生的原因在我国非煤矿山中,矿山外因火灾绝大部分是木支架与明火接触,电气线路、照明和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不善,在井下违章进行焊接作业、使用火焰灯、吸烟或无意、有意点火等外部原因所引起的。随着矿山机械化、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因电气原因所引起的火灾比例会不断增加,这就要求在设计和使用机电设备时,应严格遵守电气防火条例,防止因短路、过负荷、接触不良等原因引起火灾。矿山地面火灾则主要是由于违章作业,粗心大意所致。引起外因火灾的原因有:一、明火引起的火灾与爆炸在井下使用电石灯照明、吸烟或无意有意点火所引起的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电石灯火焰与蜡纸、碎木材、油棉纱等可燃物接触,很容易

2、将其引燃,如果扑灭不及时,便会发生火灾。非煤矿山井下,一般不禁止吸烟,未熄灭的烟头随意乱扔,遇到可燃物是很危害的。据测定结果显示,香烟在燃烧时,中心最高温度可达650750,表面温度达350450。如果被引燃的可燃物是易燃的,有外在风流,就很可能酿成火灾。冬季的北方矿山在井下点燃木材取暖,会使风流污染,有时造成局部火灾。一个木支架燃烧,它所产生的一氧化碳就足够在一段很长的巷道中引起中毒或死亡事故。二、爆破作业引起的火灾燃烧及爆破原因引起的硫化矿尘燃烧、木材燃烧,爆破后因通风不良造成可燃性气体聚集而发生燃烧、爆炸都属爆破作业引起的火灾。近年来,这类燃烧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直接

3、原因可以归纳为:在常规的炮孔爆破时,引燃硫化矿尘;某些采矿方法(如崩落法)采场爆破产生的高温引燃采空区的木材;大爆破时,高温引燃黄铁矿粉末、黄铁矿矿尘及木材等可燃物;爆破产生的碳、氢化合物等可燃性气体积聚到一定浓度,遇摩擦、冲击或明火,便会发生燃烧甚至爆炸。必须指出,炸药燃烧不同于一般物质的燃烧,它本身含有足够的氧,无需空气助燃,燃烧时没有明显的火焰,而是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燃烧初期,生成大量氮氧化物,表面呈棕色,中心呈白色。氮氧化物的毒性比一氧化碳更为剧烈,严重者可引起肺水肿造成死亡,所以在处理炮烟中毒患者时,要分辨清楚是哪种气体中毒。在井下空间有限的条件下,炸药燃烧时生成的大量气体,因膨

4、胀、摩擦、冲击等原因而产生巨大的响声。三、焊接作业引起的火灾在矿山地面、井口或井下进行气焊、切割及电焊作业时,如果没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由焊接、切割产生的火花及金属熔融体遇到木材、棉纱或其他可燃物,便可能造成火灾。特别是在比较干燥的木支架进风井筒进行提升设备的检修作业或其他动火作业时,因切割、焊接产生火花及金属熔融体未能全部收集而落入井筒,又没有用水将其熄灭,便很容易引燃木支架或其他可燃物,若扑灭不及时,往往酿成重大火灾事故。据测定结果,焊接、切割时飞散的火花及金属熔融体碎粒的温度高达15002000,其水平飞散距离可达10m,在井筒中下落的距离则可大于10mo由此可见,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引

5、火源。四、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电气设备的短路、过负荷,容易引起火灾。电火花、电弧及高温赤热导体极易引燃电气设备、电缆等的绝缘材料。有的矿山用灯泡烘烤爆破材料或用电炉、大功率灯泡取暖、防潮,引燃了炸药或木材,造成严重的火灾、中毒、爆炸事故。用电发生过负荷时,导体发热容易使绝缘材料烤干、烧焦,并失去其绝缘性能,使线路发生短路,遇有可燃物时,极易造成火灾。带电设备元件的切断、通电导体的断开及短路现象发生都会形成电火花及明火电弧,瞬间达到15002000C以上的高温,而引燃其他物质。井下电气线路特别是临时线路接触不良,接触电阻过高是造成局部过热引起火灾的常见原因。白炽灯泡的表面温度40W以下的为7090, 60500W的为80H0, 1000W以上的为100130。当白炽灯泡打破而灯丝未断时,鸨丝最高温度可达2500C左右。这些都能构成引火源,引起火灾发生。随着矿山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电器设备、照明和电器线路更趋复杂。电器保护装置选择、使用、维护不当,电器线路敷设混乱往往是引起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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