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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素质题库考点民法(2023年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高频试题:1、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A:法院的判决书B: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C:建筑施工图纸D: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院判决书属于国家机关司法性质的文件,属于公有领域文件,著作权法不予保护。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施工图纸和计算机程序都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综上所述,故正确答案选Ao2、单选题债务人向债权人的代理人表示同意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A:时效的中断B:时效的延长C:时效的中止D:改变法定时效期间的后果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解
2、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3、单选题甲某欠乙某1千元钱,甲某以4辆自行车抵押给乙某,并签订合同。次日,甲某、乙某去有关部门办法抵押登记手续,由于两人疏忽,漏登记2辆。下列对本案中的抵押行为说法正确的是()A: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2辆自行车B: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合同标的为4辆自行车C: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不可以对抗第三人D:该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的标的都可以对抗第三人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易错项为A答案Bo抵押效力自合同成立时成立,只是登记后可以对抗第三人。本题中,合同意思基于双
3、方共识,合同成立,标的物为4辆自行车,其中登记的2辆可以对抗第三人,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故选Bo4、单选题小女孩中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4、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过错,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5、多选题张三向李四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张三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李四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张三又以自己的辆价值10万元的“现代”车质押给李四,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李四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张三处。年后
5、,张三因亏损无力还债,李四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有效B: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无效C:抵押、质押均无效D:质押无效、抵押有效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解析:本题考查不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押权的生效条件。依照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与债权合同的生效不是一回事。物权法第187条规定,就房屋抵押而言,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是只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又没有就合同的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抵押合同就生效了,抵押合同本身不需要进行什么登记,不登记也不影响其生效。抵押合同作为债权行为(负担行为)
6、,其生效后产生的效力包括了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为办理抵押权登记等行为,如果抵押人拒不履行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义务,将导致抵押权不生效,但此举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一一事实上,抵押合同早已经生效了,此举的真正法律后果是:将导致抵押权没有产生(生效)。换言之,抵押权登记是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要件,不办理登记的,不产生抵押权。但抵押合同自订立时就生效,登记不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物权法同样也区分了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押权设定的效力,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但质押合同自订立时生效。担保法解释第87条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不生效。所以,选择ACo因债务人忘行使到期债权而对债
7、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主张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7、多选题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推定女儿先于王某和李某死亡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
8、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8、单选题某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被物业公司划出停车位对外出租,其收益应该归所有。A:房地产开发商B:物业公司C:小区业主共有D:小区所在地居委会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C【解析】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由该规定可知,收益应归小区业主所有。故正确答案
9、为Co9、单选题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按照合同和其他合法方法取得财产的,其财产所有权什么时候开始转移?A:从合同密订时B:从双方当事人认可时C:从财产交付时D:从一方交钱时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解析民法通则第72条第2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题应选Co10、单选题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A:丙承担违约贡任B:乙承担违约贡任C: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D: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合同法第6
10、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应由合同当事人乙承担违约责任。11、单选题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A:4年B:3年C:2年D:1年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除以上情形之外,一般的诉讼时效均为2年。另外,产品质量
11、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故选Co12、多选题中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内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A:甲有追认权B:丙有催告权C:丙有撤销权D:构成表见代理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BCo解析:依据合同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受托人超越代理权与他人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具有追认权,一经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就有效。因此,A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48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相对人丙来说,其既可以
12、行使催告权,要求被代理人甲追认乙与丙签订的合同,又可以在被代理人甲追认乙的无权代理行为以前行使撤销权,使这个无权代理的效力待定合同确定的不发生效力。因此,B、C项正确。依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表见代理要求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本题中,相对人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合同,表明丙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不属于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因此,乙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故D项错误。所以,本题答案为A、B、C013、单选题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
13、该报社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第1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本题中,某报社在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的行
14、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对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应认定为是侵害甲名誉权的行为。该报社的行为与甲自残的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身体权。因此,排除D项,B项为正确答案。14、单选题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B: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C: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D:陈某无须补偿刘某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
15、。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要求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故选Co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只适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从民法通则第137、138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16、多选题王奉与李海发生口角,王奉将李海打伤。刘山见状,上前劝架,王奉失手将劝架的刘山打中要害,伤害致死。刘山死后,刘家发生财产继承。在本案中,属于行为的是A:王奉对于李海的被伤害B:王奉对于刘山的死亡C:刘山的死亡对于刘家的财产继承D:刘山的死亡对于李海的被伤害参考答案:AB本题解释:【答案】AB。解析:在本题中,王奉的伤害行为对于李海被伤害、刘山的死亡而言,属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