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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第一个五年,是南京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深入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举措,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关键时期。为更好满足全体居民居住需求,更加科学有序引导土地和资金等要素投放,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和住房中长期供需均衡,更高质量建设“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实现民生福祉改善提升,根据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南京住房工作按照“保障基
2、本、服务发展”主线和“五个新成效”总体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体系不断健全。经过全市共同努力,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保障安居工程取得突破。围绕住房保障转型“14”体系,形成共有产权房、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货币化补贴三种保障方式为主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住房保障政策累计惠及74万余户家庭,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实现“十三五”预期目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保障性住房、人才安居住房筹集稳步推进。全市累计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约2600万平方米,竣工约1600万平方米,
3、超额完成“十三五”既定目标任务。项目施工质量和工程品质稳步提升,公共配套更加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有序推进。人才安居体系逐步建立,全市累计筹集人才安居住房约438万平方米。国家宏观政策有效落实,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城市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基本形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价格稳定、秩序规范”的良性发展格局。全市年均供应新建商品住房9.32万套,年均销售新建商品住房9.29万套,年均交易存量住房11.0万套。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初见成效,租赁住房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培育一批国有、混合所有及民营等多种供应主体的机构化、规模化租赁企业,探索通过出让租赁用
4、地、新建商品房竞建、低效用地再开发、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和盘活存量等多种渠道方式筹集租赁住房,住房租赁市场政策体系与管理机制不断完善,成功入选首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试点城市。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再上台阶。“十三五”期间市区两级政府攻坚克难,不断加大棚改资金支持,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443个,直接受益居民9.4万户,改造面积约2112万平方米,基本实现“应改尽改”。在省政府棚户区改造工作督查考核中,每年均以出色指标业绩排名前列。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广、力度大,加装电梯等工作显著提升群众幸福感。全市累计改造老旧小区1282个,直接受益居民39.5万户,改造面积约3425万平方米,群众反
5、映强烈的房屋渗漏、道路破损、下水不通、停车混乱等难题得到有效解决,小区环境面貌得到有效改善。累计签订2547部电梯书面协议,其中1051部已完工,探索出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南京加装电梯经验”,多次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中央文件。物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居民满意程度不断提升。制定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24个配套文件,涵盖行业监管、业主自治和第三方服务,形成国内领先的物业管理地方法规体系。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加快推进,成立物业管理行业党组织210个,创建省级示范点12个,市级示范点37个。物业管理覆盖率有效提高,全市物业管理“三员”基本配备,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100%全覆盖,老旧小区物业管理
6、基本全覆盖。物业监管体系不断强化,建成“南京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网格化系统”,定期发布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形成物业行业“正向激励、负面清单”监管新格局,并逐步由传统静态事前监管向动态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房屋安全管理不断加强,危房治理处置及时高效。健全房屋安全法规体系。修订出台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配套印发南京市房屋结构变动安全许可实施细则等8个文件,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建立房屋安全鉴定市场体系。全市备案鉴定单位共28家,“十三五”期间累计鉴定房屋面积约502万平方米。系统开展老旧危房排查治理工作。统筹开展全市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开展新冠疫情防控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十三五”期间累计排查
7、房屋3万余幢、排查面积8000万平方米。按照“一幢一策”工作思路,采取“留、改、拆”等多种方式落实治理,共完成761幢、58万平方米危房治理任务。法治房产建设成效显著,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提升。加大下放行政权力力度。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市级房产类行政权力事项总体下放率达96.0。提升行政监管水平。创建“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部门双随机行政执法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过程记录、重大案件审核制度。建立房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信用评价制度,基本实现信用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全覆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向虚拟大厅转化,行政审批事项“不见面”服务率达
8、100%,移动办理成为政务服务主要方式。服务窗口效能进一步提升,单件审批时效2.5个工作日,办理时效压缩率达到68.2%,较“十二五”末提升136%。智慧房产建设全面布局,服务支撑水平显著增强。建成“大数据”平台基石。以“智慧南京”为依托,建成“智慧房产”数据中心,有效归集各渠道数据资源,实现实时数据汇集与交互,年均入库数据量达3951万条、对内对外数据共享服务达1282万次。全面支撑智慧政务服务。推进房产行政审批系统智慧化升级,建成“南京房产微政务”微门户、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及租赁监管服务一期平台。打造智慧化示范应用。打造“人才安居”“智慧测绘”“智慧家园”“智慧房安”等示范应用
9、,服务标准化、精准化、协作化、便民化显著提升。完善网络安全生态链。全面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网络安全防护类平台,“智慧房产”信息安全不断稳固。专栏1 住房保障“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规划目标指标完成情况指标属性住房保障取得新成效,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开工建设1500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完成约束性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不低于23%完成约束性棚户区改造取得新成效,基本完成全市现有棚户区改造,实现“应改尽改”基本完成全市现有15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完成约束性老旧小区整治取得新成效,主城六区2000年以前建成、尚未整治的非商品房老旧小区整治实现“应整尽整”完成主城六区1
10、600万平方米非商品房老旧小区整治完成约束性房地产市场管理取得新成效,基本形成“制度完善、机制健全、供需平衡、结构合理、价格稳定、秩序规范”的良性发展格局每年商品住宅上市量保持在800万平方米左右完成预期性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城镇住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不平衡。住房购买与租赁发展不平衡,市场体系与保障体系发展互补性待提高,住房区域发展不平衡,人地房产业协同发展不足。二是结构待优化。租赁类保障性住房有待加强供应,市场化住房供应结构有待优化。三是品质待提升。老旧小区改造精细化有待提升,高品质物业服务供给不足,宜居健康住宅、低碳绿色住宅、精装修成品住房等普及
11、率还有待提高。四是管理待完善。保障性住房运行机制有待完善,基层党组织、社区、业主组织、物业管理单位“共建共治”机制还未形成。此外,住房信息化水平距住房管理要求还有差距。(二)面临形势一是未来五年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愈发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十四五”期间南京大力推进建设高能级辐射的国家中心城市,将进一步加强人口等资源要素的集聚作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居生活需求面临新的挑战。二是未来五年是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的关键时期。为妥善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针对南京人口净流入特点,要逐步推进住房保障从以本市户籍家庭为主向覆盖城镇无房常住人口转变。三是未来五年是实施长效机制方案、发展住
12、房租赁市场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刻意识到发展租赁住房市场是实施长效机制方案的关键,做好中央一系列工作部署。四是未来五年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健全社区管理服务的关键时期。南京城市发展已由增量建设为主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要紧紧围绕建设高品质生活的宜居城市,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物业服务提升等工作。五是未来五年是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提升住房消费质量的关键时期。要把握好城镇住房已从总量短缺转变为结构性供给不足的矛盾转化,把握好新发展阶段人口结构和生活方式的变化,积极发展住房新供给,满足市民多样化的居住需求。六是未来五年
13、是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完善城市功能品质的关键时期。城镇住房空间发展布局要着重把握更深层次人地房产业关联,促进人才、土地、资金、产业和住房协调发展,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难题。七是未来五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保障人民权益。创建数字政府服务品牌,提升民生服务智能和高效水平。全面整合住房管理工作,实现更高水平治理。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
14、房制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眼于“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努力实现全体市民住有宜居,为南京聚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以人民为中心的美丽古都,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增长极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住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将“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作为住房制度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建立起由政府负责保障、市场负责调节的长效分配机制。顺应市民群众新期待,努力增进民生福祉,让市民群众在城市居住生活更安心、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2
15、坚持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入南京“十四五”发展主题主线,明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与任务对城镇住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核心,全面推进住房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房住不炒”和“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并举,推动住房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3坚持统筹兼顾。以系统观念统筹推进住房体系发展,构建市场体系与保障体系融合协调发展新格局。统筹租购并举,有效提升租赁住房供应。统筹住房增量发展和存量盘活,一盘棋推进宜居城市建设。统筹住房建设与管理,持续推进住房各领域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统筹推进部门联动,促进人地房产业相互匹配、联动发展。4坚持现代化追求。牢牢把握中国
16、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内涵特征,认知住房现代化发展的普遍规律,加强住房现代化理念、思路和标准运用,切实提升居民居住体验。聚焦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方面,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南京特点的城镇住房发展新方向。(三)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具有南京特色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兜底能力和市场体系发展水平大幅跃升,满足1200万城镇人口安居需求,居民住房可支付能力显著提高。居住环境品质迈向新的台阶,城市住区动态更新机制不断健全,基本社区服务和高品质物业管理实现均等化和全覆盖,住房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美丽古都更加宜居美好、全体居民更加乐居幸福,城镇住房发展图景成为南京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国际影响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创新名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