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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开展“争做优秀党员”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各乡镇(场、区)党委、县直各单位:经研究决定,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开展“争做优秀党员”主题征文活动。具体事项如下:一、征文主题:争做优秀党员。二、征文内容:围绕征文主题要求,深刻理解“四讲、四有、优秀”的内涵,畅谈如何做一名“优秀”型合格党员;论述新时期“优秀理各格党员的具体标准;探讨加强作风建设、争当“优秀”型合格党员的具体措施;讴歌在工作、生活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员先进典型;交流各地各单位在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培养“优秀理合格党员的经验做法和心得体会等,充分展示新时代党员的精神面貌、无私奉献和无悔追求。三、
2、征文对象:全县广大党员。四、征文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X年6月20日止。五、有关要求1 .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把本次征文活动作为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一次锻炼机会,作为深入推进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种活动载体,作为展示本地本单位党员个人能力的一个难得平台,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将征文活动中的冷静思考转化为争做合格党员、促进事业发展的坚强动力,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带头撰写,单位党组织要精心组织,覆盖到所有党支部,尽量扩大党员参入面,确保征文活动取得明显的宣传教育效果。2 .要严格审核,及时报送。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筛选本地本单位的征文作品,于6月20日前由党组织书记审阅签名
3、择优上报县委组织部,县直单位不少于1篇,其中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卫计局、林业局、交通局、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邮政局等大系统不少于3篇,各乡镇(场、区)不少于2篇,作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Xo3 .要严格要求,提高质量。征文作品须紧扣主题、观点正确、内容充实、条理清楚、语言流畅,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体裁不限。在标题下方要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并在全县通报。4 .县委组织部在“七一”前组织专家学者对征文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在纪念建党XX周年期间公开通报表扬,优秀作品推荐今日乾元乾元周刊航东日报党员生活等报刊杂志发表,并汇编成册供各地各单位学习交流。中共乾元县委组织部X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