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农业机械总公司行政职权目录.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565545 上传时间:2024-02-02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32.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渑池县农业机械总公司行政职权目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渑池县农业机械总公司行政职权目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渑池县农业机械总公司行政职权目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渑池县农业机械总公司行政职权目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渑池县农业机械总公司行政职权目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渑池县农业机械总公司行政职权目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渑池县农业机械总公司行政职权目录.docx(1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濯池县农业机械总公司行政职权目录(共22项)一、行政许可(2项)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驾驶证核发2.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二、行政处罚(4项)1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处罚2 .对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罚3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

2、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罚4 .对拖拉机乘坐3名以上人员或者违规载客;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拖带其他农机具,超员、超速、超负荷作业;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不随身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转借、涂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驾驶证;进行易燃作业时无防火装置、器材的处罚三、行政强制(3项)1 .扣押发生农机事故后企图逃逸、拒不停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农业机械的作业或者转移的有关农业机械2 .扣押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并继续使用的农业机械3 .扣押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农业机械四、行政征收(7项

3、)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及临时号牌工本费4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临时行驶证工本费5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工本费6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工本费7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费8 .补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等费用7.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人考试收费五、行政给付(0项)六、行政检查(2项)1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在乡村道路、田间、场院从事作业的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七、行政确认(3项)1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2 .农业机械报废核准3 .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转移过程中发生的农机事故责任认定和调解处理4 、其他职权

4、(1项)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濯池县农业机械总公司行政职权清单职权类别:行政许可序号项目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实施机构其他共同实施部门记称效批名有期审伟比时限要求收费情况备注序号名称法定时限(天)承诺时限(天)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

5、未满18周岁不得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年满70周岁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其操作证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沌池县农机安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55收费驾驶证核发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7号,根据2012年5月2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规定修订)第十四条: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依法取得驾驶证。申请驾验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申请人符合条件,经考试合格,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类别的驾驶证:对不符合条件、考试不合格的,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初次领取驾驶证

6、起一年内为实习期。”机驾驶员全监理站件有效期为6年濯池县农业机械总公司行政职权清单职权类别:行政许可序号项目名称子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实施机构其他共同实施部门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时限要求收费情况备注序号名称法定时限(天)承诺时限(天)2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十八条:“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应当有必要的维修场地,有必要的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有相应的维修技术人员,有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取得相应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申请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农业机械维修业

7、务中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维修场所使用证明;(四)主要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五)主要维修技术人员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中清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申请续展J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7号,根据2012年5月2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规定修订)第十二条:“农业机械维修企业或者个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农业机械

8、维修技术合格证后,方可从事农业机械维修业务。农业机械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能考核,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农业机械维修企业或个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维修技术标准,保证维修质量,并出具保修凭证。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应当返修,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海池县农机安全监理站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6年55收费濯池县农业机械总公司行政职权清单职权类别:行政处罚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构实施依据备注1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处罚濯池县农机安全

9、监理站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五十一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使用的证书和牌照,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J2对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罚涌池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五十二条:”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J

10、濯池县农业机械总公司行政职权清单职权类别:行政处罚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构实施依据备注3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罚涌池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五十三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

11、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IOO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4对拖拉机乘坐3名以上人员或者违规载客;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拖带其他农机具,超员、超速、超负荷作业;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不随身携带行驶证、驾驶证,转借、涂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驾驶证;进行易燃作业时无防火装置、器材的处罚港池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五十三条:“拖拉机

12、、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濯池县农业机械总公司行政职权清单职权类别:行政强制序号项目名称实施机构实施依据备注1扣押发生农机事故后企图逃逸、拒不停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农业机械的作业或者转移的有关农业机械

13、海池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国家农业部令第2号)第二十条:调查事故过程中,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发现当事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事故农业机械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先行登记保存。发生农机事故后企图逃逸、拒不停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农业机械的作业或者转移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扣押有关农业机械及证书、牌照、操作证件。”2扣押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并继续使用的农业机械濯池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五十五条:“经检验、检杳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经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告知拒不排除并继续

14、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存在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当及时退还扣押的农业机械。”3扣押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农业机械港池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第五十条:“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补办的,责令停

15、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补办相关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扣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濯池县农业机械总公司行政职权清单职权类别:行政征收序号项目名称征收标准实施机构实施依据备注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及临时号牌工本费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港池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关于规范拖拉机牌证等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05801号):“发放拖拉机号牌及拖拉机临时号牌时,收取号牌工本费,标准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其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联合收割机的相应收费标准参照上述拖拉机的相应收费标准执行J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临时行驶证工本费行驶证每本15元,临时行驶证每本10元海池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关于规范拖拉机牌证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