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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乡开展婚俗改革实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婚姻美满、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3)62号)文件要求,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二批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民文(20xx)255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文化振兴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基层群众作为推进婚俗改革的主体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分类指导,循序
2、渐进,推动形成有利于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形成群众接受、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新时代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在构建健康文明的婚姻价值观上取得新突破,在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上取得新成效,在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上取得新进展。二、工作任务(一)积极探索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将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从思想上真正重视,行动上真正用力,克服一切畏难情绪和应付思想,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推动婚俗改革带动社会风尚大变革。同时,建立婚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3、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通报各村(居)治理情况。各相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负责做好婚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的相关工作,提高群众思想认识,转变婚俗观念。(二)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彩礼高、结婚难的问题。推行婚嫁“限高”倡导标准。按照中央、省文件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好经验好做法,结合本地群众收入、公序良俗和民心民愿,全乡婚嫁彩礼统一如下“限高”倡导标准:婚嫁彩礼不得高于6万元,村(居)党员干部本人或子女婚嫁彩礼不得高于3万元,公职人员本人或子女婚嫁彩礼不得高于2万元,引导婚嫁双方逐年降低彩礼数额,少要或不要彩礼;倡导勤俭节约,禁止大操大办,婚嫁娶亲属随礼(农村不超过50元,城区不
4、超过100元),婚宴不超过15桌(农村每桌不超过300元,城区不超过600元),白酒(农村不超过30元,城区不超过60元),烟(农村不超过10元,城区不超过20元),车辆不超过8辆(本村结亲不超过5辆)。各村(居)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婚嫁娶办理彩礼、礼金、酒宴等最高限额,进一步细化标准,做到要求相对统一、内容量化具体、群众普遍接受。(三)积极探索加强新形势下婚俗改革的宣传阵地建设。大力普及民法典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护合法权益。把婚俗改革纳入理论宣讲、技能培训、党员日常教育之中,讲清楚高价彩礼、炫富比阔、铺张浪费的危害,提高群众思想认识,转变婚俗观念。结合农村特点,编发一批适合农民
5、群众阅读的通俗读物,拍摄一批揭露彩礼危害的微电影,创排一批弘扬婚嫁新风的文艺节目,宣传一批群众身边不要或少要彩礼、家业自创的先进典型。把治理婚俗改革作为评选文明村镇、文明社区以及“五星级文明户”的重要依据,每年创评宣传一批移风易俗示范村、低彩礼或零彩礼光荣户、优秀红白理事会、金牌红娘。倡导婚事新办,引导群众树立婚俗新观念新风尚。(四)积极探索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设置婚俗文化墙、婚姻政策宣传大屏幕、婚姻家庭文化基地,通过报刊、广播“村村响”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QQ,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优秀传统婚俗文化,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
6、规范,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共担、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加大优秀婚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不断满足广大群众高质量的精神文化需求。创新农村婚宴举办方式,鼓励各村(居)开放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等场所,为群众举办婚宴提供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村婚宴服务队,明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防止大操大办、浪费攀比。(五)积极探索良好家风家教的培育传承。以村(居)为平台,组织交流文明家风、展示和谐风貌、评议家训家规,在村(居)开展文明家风家教宣传的亲子小组活动,最大限度激发每个家庭践行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内在自觉,引领广大群众做良好家风的建设者、和谐家庭的创建者。加强以父慈子孝、夫妻和睦、兄友弟
7、恭、长幼有序为基础的家风建设,强化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道德观念。挖掘和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推动广大家长注重自身修养,注意行为举止,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广泛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以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为重点,吸引和动员更多家庭参与家庭道德文明创建,促进形成良好家风和社会风尚。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企业活动。充分发挥村(居)教育作用,有重点地宣传新时期家风的深刻内涵,宣讲家庭和谐的故事,用道德模范、慈善楷模和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来净化社会风气、感化邻里、和睦家庭,用真实的事例感染人、启发人、教育人,传递社会正能量,推进家庭美
8、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三、工作职责(一)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导,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共同推动的良好局面。乡党政办公室:协调各乡村(居)、相关部门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乡纪委:加强对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婚事的重点监管,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执纪问责,适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杜绝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礼不正之风滋生蔓延。乡文化中心:把婚俗改革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安排,结合文明家庭创建,推动家庭婚育文化建设。协调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做好相关工作和优秀经验的宣传报道工作,严防负面炒作。
9、通过婚俗文化惠民演出、公益电影放映、广场舞培训和送图书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和文化洗礼。乡派出所:坚决打击骗婚、婚闹和因高价彩礼、大办婚事引起的矛盾纠纷及违法行为。乡财政所:将婚俗改革试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婚俗改革各项活动顺利开展。乡中心学校:通过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相关课程和主题活动,引导青少年了解我国的人口国情,普及青春期健康教育知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健能力和家庭责任感,促进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利用婚姻登记主阵地,做好当事人宣传引导,开展遏制高价彩礼、铺张攀
10、比等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村(居)自治组织积极开展婚俗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村红白理事会,指导各村制定婚事简办制度和村规民约,推广总结婚俗改革经验做法。做好婚庆相关行业协会对接引导工作,着力营造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婚俗改革的浓厚氛围。指导家庭婚育文化建设,开展生殖健康和生育咨询服务工作,开展婚前保健、优生优育、妇幼保健和性别平等的宣传教育、咨询与技术服务。县司法所:利用八五普法等活动,宣传普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积极主动地为有需要的婚姻当事人开展婚前法律咨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等服务。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加强婚宴酒席食品安全的监管,牵头做好农村家宴婚俗改革和宣传。乡团委:通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组织青
11、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到婚俗改革活动中,引导广大青年做到适龄结婚,婚事简办,杜绝高价彩礼、低俗婚闹等行为。乡妇联:倡导妇女适龄婚育,反对早婚早育。树立正确的婚姻理念,结合基层妇女工作,组织妇女积极参与婚俗改革活动,与“巾帼建功”、“最美家庭”、“健康家庭”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树立文明婚育新风尚。(二)营造全员参与氛围各村(居)群众自治组织参与婚俗改革活动,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1、发挥基层干部带头作用。以党员干部联系重点村、村“两委”班子成员联系重点户为抓手,把有适龄婚嫁青年的家庭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充分利用乡村振兴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教育,开展拒绝高价彩礼婚前承诺活动。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
12、法,倡导文明婚姻家庭和生活行为,结合实际,指导村、组将文明婚俗纳入村民公约和居民公约,村(居)委会干部要带头执行。2、发挥党员引领作用。加强对党员和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各村(居)要组织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廉洁自律、为民务实的形象,在润物细无声中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专题座谈会等方式,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头学习、宣传、遵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婚俗文明新风尚。3、充分发挥群众自治主体作用。建立农村红白理事会,由村党员干部或德高望重的人担任红白理事会负责人,全面监督移风易俗工作落实。村民办婚丧事先到理事会备案,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理事会成员全程参与
13、监管。坚持喜事新办,坚决摒弃因婚借贷、婚后还账,尤其是让“老人”背账还账陋习,坚决杜绝哄抬彩礼和低俗闹婚现象。4、加强宣传引导教育。抓住“5.20”、“5.21”、“七夕”等重要时节,强化宣传氛围,采取悬挂婚俗改革宣传标语、制作展牌,印发宣传单、倡议书等方式,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婚嫁新风进万家”集体婚礼、慈善婚礼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青年树立健康的婚姻价值观和婚庆消费观,向广大群众传递移风易俗正能量。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20XX年3月底前)。召开全乡动员会,全面部署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政策,让婚事新办家喻户晓,形成浓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