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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感悟心得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6月28日表决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Q统计显示,我国有8500多万残疾人,截至2023年底全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超过2.8亿,有关人群对无障碍环境具有相当大的需求Q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各项权益保障,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起步。2012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颁布实施,为残疾人、老年人融入社会生活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但也要看到,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2、还不完全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待还存在差距,仍有进一步发展提高的空间。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门性法律,是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切实体现,是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现实要求,更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选择。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即将施行,为进一步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更将惠及所有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完善体制机制,是贯彻执行的基石。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Q法
3、律还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信息公示、投诉处理等作出规定,确立了体验试用、社会监督、检察公益诉讼等监督机制从顶层设计上完善体制机制,明晰部门单位的职能责任,全力为无障碍环境建设夯实架构保障。科学立法统筹规划,因情施策有的放矢。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设施等,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到对既有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建筑设施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再到不具备无障碍设施改造条件的,责任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法律针对不同情况作出详细规定,敦促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平等、充
4、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焦点。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国家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公共服务场所涉及医疗健康、社会保障、金融业务、生活缴费等服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指导、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一条条详尽的具体要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意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社会无障碍,人间更有爱。无障碍环境建设已然有法可依,更要执法必严切实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同时,要调动经营主体积极性,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更加人本宜居的社会环境,完善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必将更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