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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一、商务响应文件有关格式1、应谈文件声明函格式我单位决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并声明: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价为元人民币;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应谈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证据与资料;4、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磋商;5、我方完全愿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误解的辩解权利;6、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7、如果我方在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竞价,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8、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要选择最低价的竞价;9、一旦我方成交,应谈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
2、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且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买方签订合同;10、我方承担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相关费用;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地址:年月日2、报价一览表格式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2023年度松江区松汇东路(通波塘-环城路)雨水附属设施改造工程包1工期质量目标备注第一次投标报价(总价、元)注:(1)以上报价包含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报价精确到“元二(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3、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年月日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标书情况汇总表表九建设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报价(万元)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社会保险费(万元)备注总计分部分项工程量报价其他项目报价措施费报价规费项目报价增值税项目报价合计备注:1总报价人民币大写:2自报施工工期日历天,自保质量质量、工期奖罚条款:3安全文明措施费(万元):4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4、资格条件及实质性要求响应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资格性条件、符合性要求要求响应内容说明(是/否)详细内容所在投标文件页次备注1.资格性审查内容法定基本条件(1)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并盖公章;(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承诺。(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2.投标人资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公章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内打印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5、基本情况表(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查询、打印)(无在建项目)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磋商文件关于签章要求的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其中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是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5.联合投标不允许联合投标。6.关联关系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且不存在控股、管里关系,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查询为准8.投标文件的签署等要求(1)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所有附件格式;(2)响应文件按本采购文件第六章符合性审查内容响应文件附件格式求进行签章(要求法定代表
6、人或授权代表签名之处必须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字章代替;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之处必须加盖个人印章或加盖执业资格印章,要求加盖公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代替);(3)在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9.投标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少于90天。10投标报价(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2)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最高限价;(4)不得低于成本报价;(5)不得以任何形式调整或变更本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暂估内
7、容。11.工期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12.付款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13.质量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14.规费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15.税金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1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17.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不得转让,主体内容不得分包(特种作业除外)。1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19.其他其他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年月日5、与评审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
8、号响应项目主要内容概述详细内容所在响应文件页次备注12345678说明:上述具体内容要求可以参照本项目评审方法与程序及评分细则。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年月日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3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千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戾Wk员人,营业收入为一万元,资产总额为一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9、,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OOOO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IOoO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
10、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H)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IOoo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
11、人以下或营业收入IoOO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IOOo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
12、。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IoOO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I(X)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I(X)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IoOo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I(X)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IoOOo万元以下的
13、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IoOOo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IOooOO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
14、业收入IoOO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I(XXX)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IoOo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X)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IO(XX)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IooO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IooO人以下